广东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执法风险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为《指导意见》),从坚持依法行政、防范侵犯民事权利风险、加强突发事件应急行政执法风险防控、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从源头上防止乱发文;防止执法过度、简单粗暴;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清理临时人员和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
,执法检查时要防止扰民,不得妨碍检查对象正常的生活和生产经营活动,慎重采取停产停业措施;坚持文明执法,不得使用轻蔑、歧视、侮辱、诱导、欺骗、恐吓、威胁性语言;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重点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