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就是开发商的,只不过是找个人另办个执照来坑业主的。一方定价,另一方无条件给钱,非常不公平,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条例是住建部订立的,物业公司是住建管理
物业公司收的是服务费,服务费是由双方根据合同合约制订的,有合同的按合同收费,合同里面没有的服务就不用给钱,没合同的重新订立合同,双方签名确认才有法律效力,才能收服务费,
这是业主与黑物业之间的纠纷,与开发商没有半毛关系,物业是业主聘请的看门狗,狗欺负主人没有天理。
还要看一看物业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没有经营停车场这一项,没有就是非法经营,这是任宅区,按规定不能设立营业性停车场,
一个意思,物业服务费是根据合同收取的,合同有就给,合同没有就不用给,大家都不给,物业收条七毛,团结起来,不要物业了,自己组建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