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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大事记| 电白“垄断猪肉市场”涉黑团伙覆灭
平安茂名
7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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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精心组织、精心部署,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的原则,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打掉了一大批涉黑涉恶、涉黄赌毒犯罪团伙,全力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控制肉联厂,勾结黑恶势力组建“地下执法队”,以暴力、威胁、恐吓、强抢、强扣等手段打击外地输入猪肉,操作生猪收购、猪肉销售价格,垄断猪肉市场,致使该地猪肉价格长期“居高不下”,当地百姓怨声载道、苦不堪言。日前,电白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多项罪名对以田某海、田某飞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成员32人批准逮捕。
据悉,自2002年以来,田某海(绰号“当猪海”)、田某飞(绰号“当猪哈”)两兄弟在主管和担任电白肉联厂(国有企业)责任人期间,为垄断电白城区生猪屠宰、销售市场,非法成立“稽查队”,吸收潘某、张某俊、谢某勇等20名社会青年充当“打手”,以暴力、威胁、恐吓、强抢、强扣等手段,禁止外地猪肉(包括其他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进入本地市场,并通过强行压低生猪收购价、抬高猪肉销售价的手段牟取高额利润,操纵猪肉市场,再通过虚高生猪收购价格、做假账等形式大肆侵吞国有资产,将国有企业私有化,中饱私囊,先后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抢劫、贪污、行贿等系列犯罪行为,对当地生猪屠宰、销售行业形成垄断和非法控制,致使当地猪肉价格长期居高不下,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02年10月,“稽查队”队长吴某明和当地混混头目潘某(绰号仪子)、杨某亮等人,为了强行垄断各市场的肥猪肉收购,通过低价收购肥猪肉、高价卖给炼油厂炼油,从中牟利,派“小弟”分批守在电白城区各大市场处,以威胁、恐吓等手段阻止其他人购买肥猪肉。2002年12月4日,3名外省民工到市场购买肥猪肉(价格便宜)给工地的民工食用,被现场看守的“小弟”强行阻挠并发生争执,后3人报警并协助抓获1名青年。当晚,该团伙纠集20余人持刀械窜至外省民工的租住地实施报复,造成多名外省籍民工被砍伤,其中1人重伤(砍断手腕),4人轻伤,数人轻微伤,这就是在当地社会影响恶劣的“猪油案”。
“稽查队”长期在各个销售猪肉的市场、超市、摊档进行非法稽查,一旦发现销售电白肉联厂以外的猪肉或不按照他们的“定价”销售即予强行“没收”。有的甚至在自家大院准备烤猪用于零售,也因猪肉不是在电白肉联厂购买的而被“稽查队”入户强行“没收”。有不服从“管理”的,当即被拳打脚踢或强行带至电白肉联厂办公室内进行“教育”、殴打、签“保证书”等。而那些被“没收”的猪肉实际上均被“稽查队”人员私分据为己有,这也是他们所说的“捡猪肉”。“稽查队”的恶行在当地的猪肉经营户圈内形成强烈的心理震慑,人人谈“稽查队”、“仪子”(潘某)色变。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电白区检察院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发挥案件专办组和捕诉一体办案优势,及时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完善证据,实现侦捕无缝衔接,确保案件依法从严从快批捕,有效提高案件批捕质效,依法严厉打击该股黑恶势力,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下一步,茂名公安将继续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平安城市创建结合起来,作为“长期工程”抓得细之又细,为我市建设美丽幸福长治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平安茂名
7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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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精心组织、精心部署,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的原则,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打掉了一大批涉黑涉恶、涉黄赌毒犯罪团伙,全力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控制肉联厂,勾结黑恶势力组建“地下执法队”,以暴力、威胁、恐吓、强抢、强扣等手段打击外地输入猪肉,操作生猪收购、猪肉销售价格,垄断猪肉市场,致使该地猪肉价格长期“居高不下”,当地百姓怨声载道、苦不堪言。日前,电白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多项罪名对以田某海、田某飞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成员32人批准逮捕。
据悉,自2002年以来,田某海(绰号“当猪海”)、田某飞(绰号“当猪哈”)两兄弟在主管和担任电白肉联厂(国有企业)责任人期间,为垄断电白城区生猪屠宰、销售市场,非法成立“稽查队”,吸收潘某、张某俊、谢某勇等20名社会青年充当“打手”,以暴力、威胁、恐吓、强抢、强扣等手段,禁止外地猪肉(包括其他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进入本地市场,并通过强行压低生猪收购价、抬高猪肉销售价的手段牟取高额利润,操纵猪肉市场,再通过虚高生猪收购价格、做假账等形式大肆侵吞国有资产,将国有企业私有化,中饱私囊,先后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抢劫、贪污、行贿等系列犯罪行为,对当地生猪屠宰、销售行业形成垄断和非法控制,致使当地猪肉价格长期居高不下,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02年10月,“稽查队”队长吴某明和当地混混头目潘某(绰号仪子)、杨某亮等人,为了强行垄断各市场的肥猪肉收购,通过低价收购肥猪肉、高价卖给炼油厂炼油,从中牟利,派“小弟”分批守在电白城区各大市场处,以威胁、恐吓等手段阻止其他人购买肥猪肉。2002年12月4日,3名外省民工到市场购买肥猪肉(价格便宜)给工地的民工食用,被现场看守的“小弟”强行阻挠并发生争执,后3人报警并协助抓获1名青年。当晚,该团伙纠集20余人持刀械窜至外省民工的租住地实施报复,造成多名外省籍民工被砍伤,其中1人重伤(砍断手腕),4人轻伤,数人轻微伤,这就是在当地社会影响恶劣的“猪油案”。
“稽查队”长期在各个销售猪肉的市场、超市、摊档进行非法稽查,一旦发现销售电白肉联厂以外的猪肉或不按照他们的“定价”销售即予强行“没收”。有的甚至在自家大院准备烤猪用于零售,也因猪肉不是在电白肉联厂购买的而被“稽查队”入户强行“没收”。有不服从“管理”的,当即被拳打脚踢或强行带至电白肉联厂办公室内进行“教育”、殴打、签“保证书”等。而那些被“没收”的猪肉实际上均被“稽查队”人员私分据为己有,这也是他们所说的“捡猪肉”。“稽查队”的恶行在当地的猪肉经营户圈内形成强烈的心理震慑,人人谈“稽查队”、“仪子”(潘某)色变。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电白区检察院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发挥案件专办组和捕诉一体办案优势,及时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完善证据,实现侦捕无缝衔接,确保案件依法从严从快批捕,有效提高案件批捕质效,依法严厉打击该股黑恶势力,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下一步,茂名公安将继续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平安城市创建结合起来,作为“长期工程”抓得细之又细,为我市建设美丽幸福长治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