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坛网址:https://db2.mom(可微信分享)、https://0668.es、https://0668.cc(全加密访问)

爆料 现有家不能回!!电白村官聚众黑恶势力光天化日下打砸孤老儿童家门并威胁杀害 (18人在浏览)

故事越来越精彩
我整理了一下,故事应该是这样的:
一、六年前冯鸿基强行霸占了村集体渔塘,因为本村没有带头大哥,村民敢怒不敢言。
二、现在搞新农村建设,村民要求冯鸿基归还集体渔塘,冯鸿基死活不同意。
三、肖明钦副书记当带头大哥,大义灭亲(亲戚关系),亲自带队强制执行。
四、冯鸿基一家表示不服,上网喊冤。
整件事大概如此,但肖明钦在执行过程中有粗暴行为,作为村委副书记,确实欠妥。
你的猜想是错的,这件事引起的原因不是鱼塘争议纠纷引起,虽然说有纠纷,但是不管哪一家的门前都占有纠纷的土地,该村每户村民的心里都清楚,并不存在敢怒不敢言的事!
肖明钦不是酒铺垌村民,鱼塘与肖明钦毫无关系!
酒铺垌也没有搞新农村建设!
此事的起因是冯鸿基老人与肖明钦的父亲因相邻的田埂砌砖硬化争吵引起的,肖明钦为了泄私愤,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二十多人(没有本村人),先挖毁了田埂和农作物后,又冲到冯家门口砸门,挖毁晒谷场。
冯家承包的农田和种的农作物,与村民没有纠纷争议,但是肖明钦首先破坏了这个,这说明肖明钦是泄私愤,并不是与村民纠纷引起的
论坛贴出的以村名义写的三份材料,完全是肖明钦自己造假的,因为肖明钦是村支部副书记,盖章易如反掌!村民签名都是肖明钦一个人签的字;
在3月5日打砸事件发生前,根本没有盖章两份文件,是肖明钦近几天才捏造出来的,但时间竞敢写3月3日!造假如此猖狂!
 
这位村民:我认为你发的贴通篇谎言和伪造假证据,你可能又多了一条伪造证据罪!知道吗?
所谓的鱼塘纠纷与肖明钦带领黑恶势力破坏农田、损毁农作物、打砸大门,破坏晒谷场完全是两回事,鱼塘纠纷是民事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肖明钦则是违法犯罪行为!而且是在全国抗疫严峻时期。
你所说的所谓真相,那么请你认真回答如下问题,否则就是谎言和伪造证据:

1、新农村工作组是谁带队?有哪些人?(你不要嫁祸政府哦,否则又多一条罪状)

2、你的意思是本次事件因鱼塘纠纷引起的本村村民行为,那么请问,冯鸿基承包的土地和农作物没有争议和纠纷吧,肖明钦为什么先破坏农田、损毁农作物(有录像,你抵赖不了),然后打砸大门,破坏地坪。

3、你说到本村民和村镇工作人员,请指出是哪一位村民?你说保护隐私,录像、照片都非常清晰了,何来隐私?
4、肖明钦村委会副书记怎么来的先不追问,以肖明钦的素质品质,利用黑恶太正常了

5、事件发生的当天,是哪个村民向肖明钦报告?对事件的处置记录在哪里?

6、你贴上的三份材料,更是肖明钦利用村委会副书记的身份伪造出来的,不要以为盖了章就是真的!你们连日期都敢造假!!!

7、至于说冯鸿基老人过往的不是,在农村有哪个人在一生中不会有争吵?要翻旧事,肖明钦做的烂事还少 吗?比如:打老婆导致离婚,逼迫自己的大嫂跳楼;把亲侄子赶出老宅,还要挖亲侄子新房,建房子强占邻
居土地;…………等等!

8、肖明钦必定又一次受到法律的严惩!!

1.殴打前妻,赶走老婆换新欢
2.逼自己大嫂跳楼
3.把亲侄子赶出家门
4.挖侄儿新屋
5.强占邻居土地建房子

肖副书记罪恶滔天,猜测一下:他以前做治保主任,治安管理一哥,管辖水石治安,是有头有面人物,是不是村委会请来的打手?是鱼肉百姓的工具?那里有群众不满,就派肖治安带领人马去镇压,想想有点好怕
 
故事越来越精彩
我整理了一下,故事应该是这样的:
一、六年前冯鸿基强行霸占了村集体渔塘,因为本村没有带头大哥,村民敢怒不敢言。
二、现在搞新农村建设,村民要求冯鸿基归还集体渔塘,冯鸿基死活不同意。
三、肖明钦副书记当带头大哥,大义灭亲(亲戚关系),亲自带队强制执行。
四、冯鸿基一家表示不服,上网喊冤。
整件事大概如此,但肖明钦在执行过程中有粗暴行为,作为村委副书记,确实欠妥。
林营也是为了村民,为了新农村建设,上过电视报纸新闻,做了违法行为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1.殴打前妻,赶走老婆换新欢
2.逼自己大嫂跳楼
3.把亲侄子赶出家门
4.挖侄儿新屋
5.强占邻居土地建房子

肖副书记罪恶滔天,猜测一下:他以前做治保主任,治安管理一哥,管辖水石治安,是有头有面人物,是不是村委会请来的打手?是鱼肉百姓的工具?那里有群众不满,就派肖治安带领人马去镇压,想想有点好怕
义士英明!
 
义士英明!
遇到不法行为要坚决举报,由党和人民政府去铲除,下次再见到有违法村干部,你直接上广东政府网举报,打开网页左边下面有网上信访和网上举报,点击进入,比如你要举报某村干部有违法行为,就点击网上举报,进入后点击茂名市再点击电白区,向电白区纪委举报,可以实名也可以匿名举报,有红色星键的是必填项目,写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单位职务,违法类别选择填写相应的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犯罪事实时分别一件一件写,一千字以内,写完之后可以上传五个附件,大小2M左右。里面有模板,有详细的指导,很简单的,详细阅读下就明白了,而且是绝对保密,没有人知道是谁举报
 
遇到不法行为要坚决举报,由党和人民政府去铲除,下次再见到有违法村干部,你直接上广东政府网举报,打开网页左边下面有网上信访和网上举报,点击进入,比如你要举报某村干部有违法行为,就点击网上举报,进入后点击茂名市再点击电白区,向电白区纪委举报,可以实名也可以匿名举报,有红色星键的是必填项目,写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单位职务,违法类别选择填写相应的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犯罪事实时分别一件一件写,一千字以内,写完之后可以上传五个附件,大小2M左右。里面有模板,有详细的指导,很简单的,详细阅读下就明白了,而且是绝对保密,没有人知道是谁举报
收到,谢谢指点!很详细明白了,同时也辛苦您了!再次感谢!!
 
故事越来越精彩
我整理了一下,故事应该是这样的:
一、六年前冯鸿基强行霸占了村集体渔塘,因为本村没有带头大哥,村民敢怒不敢言。
二、现在搞新农村建设,村民要求冯鸿基归还集体渔塘,冯鸿基死活不同意。
三、肖明钦副书记当带头大哥,大义灭亲(亲戚关系),亲自带队强制执行。
四、冯鸿基一家表示不服,上网喊冤。
整件事大概如此,但肖明钦在执行过程中有粗暴行为,作为村委副书记,确实欠妥。
看完长编小说,好象分析中肯!
 
简单普法一下:是否是违章建筑,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经过立案、调查,决定(包括告知、听取陈述、申辩、听证、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等严格的法定程序,不是说拆就拆的!

由此可见,村民、自然村、村委会是无权判定和处理是否违章建筑的,甚至乡镇政府也没权判定和处罚的,否则就是违法了。有些村委会出一份文书,盖了村委会大红公章,说×××是违章建筑进行清理,这不是法盲就是知法犯法了!如果有些村民傻傻地听信扇动参与拆除,就违法了,要负法律责任的!切忌!!
 
特意来看看支持一下,还是那句知法犯法更可恶。把国家法律法规、上司、人民群众置于何地。
 
故事越来越精彩
我整理了一下,故事应该是这样的:
一、六年前冯鸿基强行霸占了村集体渔塘,因为本村没有带头大哥,村民敢怒不敢言。
二、现在搞新农村建设,村民要求冯鸿基归还集体渔塘,冯鸿基死活不同意。
三、肖明钦副书记当带头大哥,大义灭亲(亲戚关系),亲自带队强制执行。
四、冯鸿基一家表示不服,上网喊冤。
整件事大概如此,但肖明钦在执行过程中有粗暴行为,作为村委副书记,确实欠妥。

请问,这算不算黑吃黑?
 
1.殴打前妻,赶走老婆换新欢
2.逼自己大嫂跳楼
3.把亲侄子赶出家门
4.挖侄儿新屋
5.强占邻居土地建房子

肖副书记罪恶滔天,猜测一下:他以前做治保主任,治安管理一哥,管辖水石治安,是有头有面人物,是不是村委会请来的打手?是鱼肉百姓的工具?那里有群众不满,就派肖治安带领人马去镇压,想想有点好怕

这么多猛料,围观党网友们洗耳恭听
 
作为电白论坛的资深网友和水石的村民,对发生在自己家乡的事,我一直都非常谨慎,不敢妄言,我和双方当事人都熟,当年出差天津,冯鸿基之弟冯国基盛情招待,至今仍记忆犹新,冯国基是肖明钦的亲姑丈,两家为亲戚关系,以前同一生产队。今天居然兵戎相见,相互隔空诋毁,何致如此,外人不得而知。
但不管怎样,家丑不可外扬,退一步海阔天空,有容乃大。整件事情的经过,我已致电政府及向酒铺垌村民了解过,但在此我不想多说。我可以说的是,此事不管如何,绝对没有赢家。
 
异乡居士,冯鸿基与肖副书记是间接亲戚,不是血浓于汁,此场战争不是内战,是卫国战争,失败了就亡国,
不一定是二者之间引起的,也有可能是村民与冯伯之间引起,但是肖副书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作为电白论坛的资深网友和水石的村民,对发生在自己家乡的事,我一直都非常谨慎,不敢妄言,我和双方当事人都熟,当年出差天津,冯鸿基之弟冯国基盛情招待,至今仍记忆犹新,冯国基是肖明钦的亲姑丈,两家为亲戚关系,以前同一生产队。今天居然兵戎相见,相互隔空诋毁,何致如此,外人不得而知。
但不管怎样,家丑不可外扬,退一步海阔天空,有容乃大。整件事情的经过,我已致电政府及向酒铺垌村民了解过,但在此我不想多说。我可以说的是,此事不管如何,绝对没有赢家。
我不清楚当事人家庭关系,退一万步讲1,即使如你所说,冯老家与肖家真有亲戚关系,那肖明钦属于晚辈,那晚辈就是这样打打杀杀来对待长辈的吗??请问他懂人性不?2,肖作为一个村干部,党员,难道组织上没给他上过政治课吗?没教过他如何当好一个父母官吗,应该说是肖的行为给两家蒙羞了,肖干的事必须得有担当,必须得要受到应有的惩罚,否则就相同于孩子犯错,家长不理,长大后就犯下了滔天大罪甚至无法挽回!
 
利益两字,杀人之无形利器啊。利器诚利,人心更利。

此事涉及人广,事件错综复杂,难辩谁是谁非,不再发言了,只希望政府妥善解决,公平公正处理,安抚民心。
 
最后编辑:
利益两字,杀人之无形利器啊。利器诚利,人心更利。

此事涉及人广,事件错综复杂,难辩谁是谁非,不再发言了,只希望政府妥善解决,公平公正处理,安抚民心。

作为一个党员干部,滥用职权,公报私仇,实仍让人震惊!希望政府妥善解决,公平公正处理,安抚民心,这也是我想呼吁的
 
作为电白论坛的资深网友和水石的村民,对发生在自己家乡的事,我一直都非常谨慎,不敢妄言,我和双方当事人都熟,当年出差天津,冯鸿基之弟冯国基盛情招待,至今仍记忆犹新,冯国基是肖明钦的亲姑丈,两家为亲戚关系,以前同一生产队。今天居然兵戎相见,相互隔空诋毁,何致如此,外人不得而知。
但不管怎样,家丑不可外扬,退一步海阔天空,有容乃大。整件事情的经过,我已致电政府及向酒铺垌村民了解过,但在此我不想多说。我可以说的是,此事不管如何,绝对没有赢家。


这位资深网友,我觉得你讲得很有道理;退一步海阔天空,冤家宜解不宜结,这两句话是几千年来中国老百姓历经多少血泪教训凝结出来的对人生大彻大悟的精华总结和对后人的训示。我想,这位网友既然对两家都熟悉,如果你站出来协调,化干戈为玉帛,那么你的美名也可以万古扬哦!
Rolleyes@2x
 
作为电白论坛的资深网友和水石的村民,对发生在自己家乡的事,我一直都非常谨慎,不敢妄言,我和双方当事人都熟,当年出差天津,冯鸿基之弟冯国基盛情招待,至今仍记忆犹新,冯国基是肖明钦的亲姑丈,两家为亲戚关系,以前同一生产队。今天居然兵戎相见,相互隔空诋毁,何致如此,外人不得而知。
但不管怎样,家丑不可外扬,退一步海阔天空,有容乃大。整件事情的经过,我已致电政府及向酒铺垌村民了解过,但在此我不想多说。我可以说的是,此事不管如何,绝对没有赢家。

我不同意你的说法,现在政府处理这些纠纷很多时候都是采用和稀泥做法,这种做法二边都不得罪,但处理结果不会公平。在农村,作为受害方一再退让,对方不会认为你大度,反而认为你无能,会更得寸进尺。想不明白,法律在农村不怎么起作用?凡事不用按法来办?
 
阅。
 

正在浏览此帖子的用户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