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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中共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人在浏览)

乖乖兔

小学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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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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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茂名市电白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9-03-06 16:03:27 阅读次数: 136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5月8日至6月8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水东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9月2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对巡察发现问题的认识

巡察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既充分肯定水东镇取得的成绩,又中肯指出了我镇在三个方面(共11个大项、28个小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对我们做好水东镇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完全接受巡察组对我镇班子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巡察评价和巡察结果,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真正以此次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为新的动力,进一步加大力度,举一反三,切实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着力推进水东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对“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对“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规范,党委领导核心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水东镇党委在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往往通过召开镇党委、人大、政府三套班子成员会议来讨论决定,所有与会人员均参与表决,此举造成执行镇委议事规则不规范,弱化了党委的领导核心。如2014年6月30日在召开镇班子会议上就讨论选拔预备役4连指导员时,所有参会的班子成员均参与表态。如2016年7月20日在召开镇班子会议上就“三类人员”提拔提名人选时,所有参会的班子成员均参与表态。2018年5月4日,镇党委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大额资金拨款,所有参会的班子成员均参与表决。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制订完善《中共水东镇委议事规则》和《水东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中共水东镇委议事规则》明确了镇党委工作职责、组织原则、议事与决策、镇委部门工作、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等事项。《水东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了镇委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集体决策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对“贯彻落实区委学习部署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

1、张智玲学习心得体会空洞,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工作。如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心得体会不切实际,没有与自己的工作实际结合,讲的都是空话套话。

2、谢如积的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心得体会与其他人的心得体会存在大篇幅雷同现象。

3、张李东的学习笔记存在代抄及不严肃认真现象。如2017年8月29日的自学笔记存在多次将“党小组会”写成“党水组会” 的现象。

4、伍尚强存在胡搬乱套现象。如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上,第一句就出现“3月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我通过电视观看开幕会现场盛况,……”的错误;又如在《学习习总书记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心得体会》中第二点第四行出现“……作为一名党员和教育工作者……”的胡搬乱套错误。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

1、张智玲同志已立行立改,结合自身实际重新写了

一篇《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心得体会,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区委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结合分管工作,写好心得体会文章。

2、谢如积同志已立行立改,重新攒了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3、张李东同志已进一步提高认识,制定了学习详细计划,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切实改变思想不重视,作风不扎实的学习态度。严格执行区委有关规定,确保笔记严肃认真细致,字迹清楚,并做到学以致用。

4、伍尚强同志已经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认真进行整改,并按要求重新攒写了一篇心得体会文章。

5、林荣标同志作为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已经认识到自己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制定了整改措施,保证今后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认真细致做好工作,杜绝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

(三)对“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查处违章建设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水东镇党委在查处辖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不力,尽管2016年至2018年上半年期间,共查处控停违法建设88宗,强制拆除37宗,拆除面积约5000平方米。但是,由于广大村民的土地被征收后,获得了高额的征地补偿款,可支配使用的建房资金充足,建房意愿空前高涨。加上征地预留地和村民宅基地安置工作滞后、村庄规划滞后等客观原因,造成所有村民建房都无法依法办理报建手续,镇党委政府在查处违章建设方面工作力度明显不足,没能很好做到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零增长目标。

整改状态:积极整改中。

整改情况:

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9月上旬至10月下旬)。各村委会要积极联系镇规划建设办和水东国土所,对各自辖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提出对违法建筑的处理意见。于11月5日前分别将自查情况报镇规划建设办。

第二阶段:整改查处阶段(2018年11月上旬至2019年1月下旬)。鉴于我镇目前违法建设严重的现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大力整治。各村委会、规划建设办、水东国土所要根据自查问题清单,依法依规制定整改措施,要主动作为,不推诿、敢担当,切实将问题整改到位。(1)所有违建项目必须全部停止建设,按要求进行整改。(2)加强与区规划分局沟通,加快推进本镇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在村庄内属一户一宅范筹的建设、拆旧建新、加层等相关建设项目,经区规划分局审核后,认为可以补办报建的,必须尽快补办报建手续。(3)分期对影响整体规划、道路交通的恶劣违建进行强制拆除。(4)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继续抢建的,必须进行强制拆除。(5)加大宣传力度,发挥舆论作用。采用宣传车、专栏、横幅、村民专题宣传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得治理违法建设的重要意义家喻户晓,让“依法建设光荣、违法建设可耻,自觉依法建设、共打违法建设。”的信念植根广大群众心中,合力把我镇的治理违法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者马虎应付、推诿、不担当的,将由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2月份开始)。针对我镇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较多的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结合本镇实际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完善各项制度规定,建立完善防控长效机制。要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镇党委和区查违办。

(四)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水东镇党委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主要存在如下二方面问题:1、宣传发动形式少,宣传不深入;2、线索排查少,线索不深挖。自开展专项工作以来,排查的线索仅有7条。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1、针对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宣传发动形式少,宣传不深入的问题。提高认识,制定《水东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召开会议部署工作,要求各村(居)每月向镇汇报宣传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2、针对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线索排查少,线索不深挖的问题。提高政治站位,制定《水东镇扫黑除恶、涉枪整治、涉毒清查行动方案》,召开扫黑除恶推进会,要求深挖线索排查,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无恶治乱。

三、对“党的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对“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

水东镇党委在履行党的建设主体责任中,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力。主要表现如下:1、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健全、不正常。如2016年度镇委第一支部只开了一次支委会会议,不符合党章有关规定;如新湖社区党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不严肃,记录中没有明确出席会议人员及人数;2、支部会议记录弄虚作假。如上排小学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记录表的“10月份支部委员会”会议提前在2017年10月6日(星期五)就学习了党的“十九大”会议内容及精神(注:党的十九大召开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如水东财政所党支部2015年7月1日支委会与2016年7月2日支委会会议内容及记录完全一模一样。3、基层党支部公章迟迟不更换。在巡察期间,巡察组发现镇党委下属48个党支部,还有26个党支部使用原电白县期间的旧印章,工作极不严肃负责。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1、针对“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健全、不正常”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召开谈话提醒。由组织委员与新湖街社区党委书记周芳同志和镇委第一支部书记胡福兴同志谈话提醒。

    (2)新湖街社区党委和镇委第一支部向镇党委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3)组织全镇组织干事召开党建工作专题研讨暨业务培训。(每季度召开一次)

2、针对“支部会议记录弄虚作假”问题的整改情况

(1)约谈相关党支部书记。由组织委员约谈上排小学和水东财政所党支部书记,并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

   (2) 上排小学和水东财政所党支部向镇党委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3)组织全镇组织干事召开党建工作专题研讨暨业务培训(每季度召开一次)

3、针对“基层党支部公章迟迟不更换”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来没有更换新公章的26个单位已经按要求进行了立行立改,全部更换完毕,已于2018年6月全部更换了新公章。

(二)对“党费缴纳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水东镇党委下属的个别支部党员管理松散、参与党组织活动积极性不高;个别支部党员理想信念淡薄,不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在巡察期间经及时督促整改,已有14个支部共802名党员补缴了2014年至2018年5月期间未按党费缴纳标准足额缴交的党费,共计97840元。

(三)对“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水东镇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没有认真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如2014年6月30日在召开镇班子会议上就讨论选拔预备役4连指导员时,镇委书记先表态同意,其他成员再先后表态,同在上述会议上,就拨付工程款问题时,没有提到具体的金额,也是由镇委书记先行表态同意,其他成员再先后表态同意。又如2016年7月20日在召开镇班子会议上就“三类人员”提拔提名人选时,镇委书记先表态同意,其他成员再先后表态同意。违反了民主集中制“末位表态”制度。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制订完善《中共水东镇委议事规则》和《水东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

(四)对“发展党员工作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入党志愿书材料错漏百出。如三角圩党支部潘金萍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记录的召开支部大会时间为“2016年6月26日”,而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的落款时间却是“2016年6月24日”。又如三角圩党支部潘金萍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中“支部名称”落款盖了“电白区水东镇三角圩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章,明显错误。

2、入党志愿书手续不完整。如新湖社区党支部魏永庆入党志愿书多处要加盖党支部公章,均无盖章。

    3、发展党员表决人数不符合党章规定。如城东社区党支部在2017年6月23日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黄广胜、黄海鹄等人按期转正工作。此次党员大会应到会230人,请假198人,实到会32人,有表决权的党员25人。城东社区党支部在没有经请示水东镇党委同意,剔除“五类”可以不计入应到会党员就进行开会,不符合党章有关规定,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党员因“五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规定。”

4、入党志愿书表决记录与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不相符。如蓝田坡村党支部在2016年6月20日召开党员大会接收申请人温晋清为预备党员时,入党志愿书中有支部大会表决情况,而“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本上没有相应会议记录。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1、针对“入党志愿书材料错漏百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谈话提醒。由组织委员与三角圩社区支部书记陆卫东同志,就材料错漏百出问题进行谈话提醒。

   (2)三角圩社区党支部向镇党委书面报告,讲清出现问题的情况,并做下一步的整改。

    (3)组织全镇组织干事对发展党员的相关规定和通知,进行业务学习培训。

2、针对“入党志愿书手续不完整”问题的整改情况

(1)谈话提醒。由组织委员与新湖街社区党委书记周芳同志、组织干事谢秋莲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2)新湖街社区党委召开会议,重新审议魏永庆的入党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把需要盖章的地方进行完善。

   (3)新湖街社区党委向镇党委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4)组织全镇组织干事对发展党员的相关规定和通知,进行业务学习培训。

3、针对“发展党员表决人数不符合党章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1)约谈批评。由组织委员与城东社区支部书记、组织干事进行谈话批评,不能因工作方便而简化发展党员流程。

    (2)城东社区支部召开会议,重新审议黄广胜、黄海鹄等人的入党问题,并根据发展党员的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3)城东社区党支部向镇党委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4)组织全镇组织干事对“党员‘五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不到会请示”的规定进行业务学习培训。

4、针对“入党志愿书表决记录与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不相符”问题的整改情况。

1、谈话提醒。由组织委员与蓝田坡村党委书记谈话提醒。

    2、蓝田坡村党委向镇党委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3、组织全镇组织干事对发展党员的相关规定和通知,进行业务学习培训,并对 “三会一课”各种会议的记录作了统一规范。

四、对“全面从严治党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大同小异,没有结合个人分工情况进行细化,存在从网络抄袭别人清单现象,如彭永雄(镇委副书记、镇长)的责任清单中存在“4、……反映德育处问题……;……加强分管干部的距离教育责任……”等抄袭现象;个别领导干部存在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对分管人员谈心谈话不够;在干部管理上有“好人主义”思想,存在失之宽软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调整了《水东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并针对各班子成员具体工作分工的实际情况,重新制订了《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送各班子成员修改定稿并亲笔签名后,再送镇党委政府主职领导重新签名,存入档案并严格执行。

(二)对“抓机关作风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

1、存在打卡不上班的严重情况

水东镇党委在抓干部职工的机关作风建设方面不力,特别是对水东镇财政所干部职工打了卡后不上班,外出办事这种不良现象,没有找到切实有效办法予以管理到位。并区以来,水东镇财政所人事划归水东镇管理后,所里干部职工也与镇政府干部职工同样,参与打卡考勤上班。水东镇财政所共35名干部职工,结算中心安排有9人打卡正常上班(都是专业财会人员),有2人借调到区财政局工作,有1人借调在镇政府工作,还有23人打完卡后相对自由,存在不上班现象。水东镇党委没有认真研究安排财政所闲余人员工作,对抓机关作风建设不力应付有主体责任,水东镇财政所主要领导负有直接责任。

2、存在领导干部失联的严重情况

(1)镇人大副主席何伟恒于今年春节前失联不上班,

镇党委尝试多方联系不上,电话打不通,家人也联系不上。巡察期间,该同志已无故旷工长达半年之久。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就可以辞退。此外,该同志在担任水东镇人大副主席期间,还借有公款26500元,尚未回票报销,涉嫌挪用公款。

(2)水东镇财政所职工陈侨峰今年以来从没有打卡记录,至今失联不上班,水东镇财政所曾两次派干部到其家中,尝试联络其本人。据其家人反映,陈侨峰今年以来一直不在家,电话停机,联系不上。巡察期间,该同志已无故旷工长达半年之久。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

1、针对 “存在打卡不上班的严重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党委领导。水东镇党委于2018年10月12日上午,对财政所人员工作岗位进行研究调整(调整情况见附表),安排17人到各村(社区)负责协调、监管创卫工作,并安排镇党委委员林荣标同志对他们进行具体的工作安排和管理。

(2)统筹安排人员,做好工作交接。根据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镇党委委员黄日团同志于2018年10月15日上午组织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和财政所相关人员会议,安排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相关人员做好工作的交接。

(3)明确工作职责。镇创卫办制定了相关人员每天工作情况表,细化人员工作任务,明确他们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4)加强教育管理。实行每日一报,每周一督查,每月一通报制度,每人每天要将自己的工作情况表[由村(社区)书记签名]报告到镇创卫办,每周由镇创卫办对他们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月由镇督查室对他们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进行约谈问责。

2、针对“存在领导干部失联的严重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1)“镇人大副主席何伟恒于今年春节前失联不上班及还借有公款26500元,尚未回票报销,涉嫌挪用公款”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2018年春节上班发现何伟恒不上班后,镇党委曾多次打电话试图联系何伟恒同志。但都联系不上,找他的家人也不知道他的去向。镇党委马上把情况向区委、区政府作了书面报告。2018年10月19日,电白区政府作出了《关于辞退何伟恒同志的批复》(电府函{2018}45号),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对何伟恒同志作了辞退处理。对于何伟恒同志在职期间所借的公款,由于何伟恒同志本人至今还处于失联状态,无法联系到其本人,所借款项暂时还无法追回,镇党委政府将继续进行追讨工作。

(2)“水东镇财政所职工陈侨峰今年以来从没有打卡记录,至今失联不上班,电话停机,联系不上。巡察期间,该同志已无故旷工长达半年之久”问题的整改情况:

镇纪委于今年7月对财政所职工陈侨峰今年上半年失联不上班进行立案调查,对其他打卡不正常上班的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3、针对“财经管理混乱,廉政风险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

(1)违规使用多头银行账户。水东镇除了使用一个基本户及零余额账户外,还违规多设立了3个银行账户(长江银行开设一般户一个,农业发展银行开设基本户一个,农信社开设一般户一个)。

(2)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大额提取、支付现金问题突出。水东镇对超过现金支付起点和范围的支出,未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而是使用大额现金结算,主要用于征地包干费、征地协调费、误餐费、劳务费和办公费等。2014年度现金支出10479999.65元;2015年度现金支出11507395.99元;2016年度现金支出5988044.15元;2017年度现金支出4424965.39元;2018年度上半年现金支出1559071.03元。大额现金支付不利于资金监管。

(3)部门经费支出管理不规范。水东镇并区以来殡改办经费支出数额巨大(主要有两大开支,一是工作经费,二是殡改奖励),并区以来,总开支金额为1910163.36元,其中工作经费1439263.36元,奖励金470900元,几乎全部是制表签领(白条)支出,存在管理不规范,容易产生监管漏洞。

(4)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应缴税费未缴。水东镇2014年至2017年度还有生猪管理费272080.22元及土地出让金税费61685元未按规定上缴。2016年至2017年租金收入305473.19元未缴纳税费。

(5)专项资金与扶贫资金没有设置专项科目。

(6)项目工程没有建立专门台账。

(7)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一是没有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没有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二是购置固定资产没有入固定资产明细账。如2016年10月31日(银付字第42号)购买空调10台;12月31日(转账字第13号)购买打印机、空调、电脑等;2017年4月1日(银付字第20号)购买书柜、书架等;2018年1月14日(银付字第40号)购买电脑台、办公台等。

(8)白条单入账情况严重。水东镇在支出保安服务费、承包食堂费等费用中,经常采用白条单入账的方式,没有使用正式的发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如支付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费用76800元;支付承包食堂费用126000元;2017年12月31日支付环境卫生整洁费25685元;2018年1月14日支付清障费用8000元、维修费9000元等。

(9)征地包干、协调费使用不透明,存在风险。水东镇在项目征地中,2016年1月至2018年4月发放包干、协调费多达7526000元,发放对象多为村民代表及村长,数额2000至300000不等,包干费发给个人最高为30万元。

如2016年4月20日(银付字第51号),通过银行以“市检察院培训基地等项目征地协调群众包干经费”汇柏佳(安乐村党支部支委、村委会副主任)21万元;

如2017年9月27日(银付字第16号),通过银行以“水东镇安乐村委会东西请村征地群众包干经费”汇邹有怡(村民)、柏文(村民)各5万元;

如2017年11月30日(银付字第12号),通过银行以“教育园区包干经费”分别将30万元划入叶亚猛(村民)、叶开燕(乔厦二组村民代表)个人账户。又如2018年2月28日(银付字第45号),通过银行以“健康学院征地包干经费”将20万元划入柏光(村民)个人账户。

水东镇党委在发放征地包干、协调费过程中,尽管经过班子会议研究,但资金发到包干人手中没有继续跟踪,整个过程不公开透明,监管存在漏洞,资金使用存在风险。

(10)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水东镇在购买电脑、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中,没有按照政府采购规定集中采购,而是自行购买。

(11)公务接待费、车辆维修费报销凭证手续不完善。

水东镇在“公务接待费”支出中,其财务报销凭据都只有“餐费”发票,未附来访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在“车辆维修费”支出中,其财务报销凭据只有“修理费”发票,未附有修理厂详细维修、换件清单。

(12)公款私存,违规将零余额帐户资金转个人账户。巡察中发现,2016年12月31日为了购买部分镇干部社保、医保,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后,水东镇报账员违规将镇政府零余额账户80万元转入个人账户,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13)往来款项挂账数额较大。水东镇的往来款项挂账数额较大。截至,2018年4月30日止,“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6705758.58元(主要为历史遗留挂账),“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47778228.29元(主要为征地补偿款)。

(14)“三公经费”开支不规范。并区以来,水东镇账面上反映的“三公经费”开支情况是:2014年开支“公务招待费”173521元,公务车运行费236847.41元;2015年开支“公务招待费”143177元,公务车运行费227897.71元;2016年开支“公务招待费”140667元,公务车运行费223693.65元;2017年开支“公务招待费”134773元,公务车运行费211588.78元;2018年1-4月开支“公务招待费”33553.4元,公务车运行费64446.88元。水东镇表面上“三公经费”开支并不大,并逐年下降。但经巡察发现,水东镇有意转嫁“三公经费”开支,将“三公经费”列入其他科目核算,将应属于招待费支出科目的计入征地会议费、征地误餐费、培训费及迁坟工作经费等予以报帐。如2014年6月18日,在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礼品盒”2020元,在“宣传工作经费”中列支;2014年8月31日(记29号凭证),将在“电白县斜阳海鲜城”、“茂名市补芝林食庄”和“电白县水东镇聚宝食村”等开支的餐票,记入“迁坟工作经费”,不规范。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1)针对“违规使用多头银行账户”问题的整改情况

取消3个多头银行账户:1、长江银行一般户一个、农业发展银行基本户一个、农信社一般户一个。

(2)针对“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大额提取、支付现金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完善《水东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支出要按如下程序审批:(1)财经支出金额在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的,必须先由经办人和经知人在票据上签名,再报镇长审批,镇长批准后,才能支出;(2)财经支出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至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必须先由经办人和经知人在票据上签名,相关部门填写《大额资金支付申请表》,经镇政府会议讨论研究,会议批准后,再由镇长签批,才能支出;(3)财经支出金额在 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先经镇政府会议讨论研究,政府会议批准后,再报请镇党委会议讨论研究,镇党委会议批准后,由镇长签批,才可支出。

(3)针对“部门经费支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学习财务知识和财经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费支出管理;节约经费支出,增加经费支出的透明度;殡改执法队的巡逻监控经费开支,采用银行划账方式来支付;对落实火葬政策的困难户生活困难补助款,不再现金发放,一律采用银行划账方式支付。

(4)针对“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应缴税费未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生猪管理费272080.22元问题,按规定全部上缴区财政。

二是关于土地出让金税费61685元未上缴问题,我单位在2007年8月已全部上缴区财政;

三是关于租金收入305473.19元未缴纳税费问题,现正在查阅相关财会票据,如果还未缴纳,就及时缴纳。

(5)针对“专项资金与扶贫资金没有设置专项科目”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规定设置专项资金和扶贫资金专项科目。

(6)针对“项目工程没有建立专门台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规定设置项目工程专门台账。

(7)针对“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聘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清查镇政府全部固定资产,

核消损毁的固定资产,并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台账。

(8)针对“白条单入账情况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完善《水东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水东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和自觉执行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所有收入支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做到票据规范,手续齐全,对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开支凭证以及未经审批的付款凭证,一律不予列支或报销。”

二是关于食堂承包费采取白条单入账,没有使用正式发票问题,从10月份起每月开具正式支出发票。

  (9)针对“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完善《水东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水东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要求“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全部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购买,并严格按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执行。采购办公用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先由党政办将需购买的物品列出明细清单,呈镇长审批,镇长批准后,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进行购买。”

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茂财[2016]6号)》、《茂名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茂财采购[2016]18号)》、《茂名市电白区2017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电财采购[2016]4号)》等文件精神。从10月份起,各办公室需要购买的办公桌椅、办公电脑、打印耗材、空调机等,全部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进行购买。

(10)针对“公务接待费、车辆维修费报销凭证手续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完善《水东镇公务车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要求“车辆需要维修、保养,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维修申报表》报请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维修保养项目进行审核,然后再报请镇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到指定厂家维修保养。指定厂家无法完成的维修项目,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车辆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到其他厂家维修。”

(11)针对“公款私存,违规将零余额帐户资金转个人账户”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是指我镇2016年12月31日为13名镇干部购买社保、医保,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后,财会办人员将镇政府零余额账户80万元转入个人账户,存在巨大安全隐患问题。出现此问题,主要是因为当初补缴时间紧急,期限是2016年12月24日(星期六)前,且由于是补缴以前年度的社保款,需到区社保局打印补缴单后凭单再到区地税局缴交欠费本金及滞纳金,而滞纳金每天是不同的,只有当天打印补缴单且当天缴费才能确保金额一致,也就是说在区社保局打印出补缴单后,必须于当天到区地税局完成缴费行为。基于以上实际操作情况,如果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费,则不能保证款项当天到达区地税局专户且欠费本金及滞纳金无法补缴齐全,所以只有通过转账800000元到镇报账员黎旭华的账户,以刷卡缴费的方式才能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补缴工作。尽管当时是因情况特殊造成,但确实是不符合财经管理制度。

制定完善《水东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水办发[2018]29号),并严格执行。

(12)针对“往来款项挂账数额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聘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帮助制订解决方案,处理历史遗留挂账问题。同时,制定完善《水东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水办发[2018]29号),并严格执行。《制度》明确要求了往来款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处理。

(13)针对““三公经费”开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完善《水东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明确规定了“三公经费”的开支程序。

五、下一步工作和努力方向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强化主责主业意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更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这次对反馈意见进行整改为契机,结合我镇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当作一次优化政治生态、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大力度,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举一反三,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切实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着力推进水东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8-5532775;邮政编码:525400;电子邮箱:sdzjwb5532775@163.com。


      中共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委员会

               2018年11月23日
 
洋洒万言书,能够一字不漏看完的大概都是神仙。

本该千字内说全的东西,帖花镶金,堆砌着储多可有可无的修饰文字。
 
洋洒万言书,能够一字不漏看完的大概都是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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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没见到小干部的身影了,最近升官发财了?
 
可能是看了抖音太多,我就看了标题,我就没有兴趣看了。
 
那么长,谁看,也不会简短一些。比如某某某,旷工半年,整改后,开除。
 
八成东西与老百姓生计无关。
 
Angry@2x高层领导知道地方官几乎都贪,只要不超底线就好,换你我当官、也会贪。谁能抵挡住金钱和美女诱惑,当下的权力让当官轻松拥有金钱和美女!
 
陈小锋走了,陈伟敏的位子还坐得稳吗?
 
看不到几行,眼睡了,但“2、谢如积的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心得体会与其他人的心得体会存在大篇幅雷同现象。”这样的结论不敢苟同,怎么就不能是其他人的心得体会与他的雷同?Biggrin@2x
 
为什么我不是党员也压根没想入党,也要写心得体会和考党试。
 
过时货。
 
一个国家机器运行,松松垮垮毫无半点纪律可言,没有一点党性更没有一点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触目惊心的各种违规违纪多如牛毛,把国家人民给予的权利当成中饱私囊的特权,让国家让党蒙羞,让人民可耻!
 
尽做形式玩虚的都做戏!有点让人恶心!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茂名市电白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9-03-06 16:03:27 阅读次数: 136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5月8日至6月8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水东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9月2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对巡察发现问题的认识

巡察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既充分肯定水东镇取得的成绩,又中肯指出了我镇在三个方面(共11个大项、28个小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对我们做好水东镇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完全接受巡察组对我镇班子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巡察评价和巡察结果,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真正以此次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为新的动力,进一步加大力度,举一反三,切实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着力推进水东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对“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对“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规范,党委领导核心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水东镇党委在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往往通过召开镇党委、人大、政府三套班子成员会议来讨论决定,所有与会人员均参与表决,此举造成执行镇委议事规则不规范,弱化了党委的领导核心。如2014年6月30日在召开镇班子会议上就讨论选拔预备役4连指导员时,所有参会的班子成员均参与表态。如2016年7月20日在召开镇班子会议上就“三类人员”提拔提名人选时,所有参会的班子成员均参与表态。2018年5月4日,镇党委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大额资金拨款,所有参会的班子成员均参与表决。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制订完善《中共水东镇委议事规则》和《水东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中共水东镇委议事规则》明确了镇党委工作职责、组织原则、议事与决策、镇委部门工作、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等事项。《水东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了镇委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集体决策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对“贯彻落实区委学习部署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

1、张智玲学习心得体会空洞,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工作。如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心得体会不切实际,没有与自己的工作实际结合,讲的都是空话套话。

2、谢如积的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心得体会与其他人的心得体会存在大篇幅雷同现象。

3、张李东的学习笔记存在代抄及不严肃认真现象。如2017年8月29日的自学笔记存在多次将“党小组会”写成“党水组会” 的现象。

4、伍尚强存在胡搬乱套现象。如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上,第一句就出现“3月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我通过电视观看开幕会现场盛况,……”的错误;又如在《学习习总书记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心得体会》中第二点第四行出现“……作为一名党员和教育工作者……”的胡搬乱套错误。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

1、张智玲同志已立行立改,结合自身实际重新写了

一篇《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心得体会,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区委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结合分管工作,写好心得体会文章。

2、谢如积同志已立行立改,重新攒了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3、张李东同志已进一步提高认识,制定了学习详细计划,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切实改变思想不重视,作风不扎实的学习态度。严格执行区委有关规定,确保笔记严肃认真细致,字迹清楚,并做到学以致用。

4、伍尚强同志已经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认真进行整改,并按要求重新攒写了一篇心得体会文章。

5、林荣标同志作为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已经认识到自己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制定了整改措施,保证今后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认真细致做好工作,杜绝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

(三)对“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查处违章建设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水东镇党委在查处辖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不力,尽管2016年至2018年上半年期间,共查处控停违法建设88宗,强制拆除37宗,拆除面积约5000平方米。但是,由于广大村民的土地被征收后,获得了高额的征地补偿款,可支配使用的建房资金充足,建房意愿空前高涨。加上征地预留地和村民宅基地安置工作滞后、村庄规划滞后等客观原因,造成所有村民建房都无法依法办理报建手续,镇党委政府在查处违章建设方面工作力度明显不足,没能很好做到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零增长目标。

整改状态:积极整改中。

整改情况:

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9月上旬至10月下旬)。各村委会要积极联系镇规划建设办和水东国土所,对各自辖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提出对违法建筑的处理意见。于11月5日前分别将自查情况报镇规划建设办。

第二阶段:整改查处阶段(2018年11月上旬至2019年1月下旬)。鉴于我镇目前违法建设严重的现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大力整治。各村委会、规划建设办、水东国土所要根据自查问题清单,依法依规制定整改措施,要主动作为,不推诿、敢担当,切实将问题整改到位。(1)所有违建项目必须全部停止建设,按要求进行整改。(2)加强与区规划分局沟通,加快推进本镇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在村庄内属一户一宅范筹的建设、拆旧建新、加层等相关建设项目,经区规划分局审核后,认为可以补办报建的,必须尽快补办报建手续。(3)分期对影响整体规划、道路交通的恶劣违建进行强制拆除。(4)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继续抢建的,必须进行强制拆除。(5)加大宣传力度,发挥舆论作用。采用宣传车、专栏、横幅、村民专题宣传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得治理违法建设的重要意义家喻户晓,让“依法建设光荣、违法建设可耻,自觉依法建设、共打违法建设。”的信念植根广大群众心中,合力把我镇的治理违法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者马虎应付、推诿、不担当的,将由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2月份开始)。针对我镇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较多的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结合本镇实际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完善各项制度规定,建立完善防控长效机制。要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镇党委和区查违办。

(四)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水东镇党委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主要存在如下二方面问题:1、宣传发动形式少,宣传不深入;2、线索排查少,线索不深挖。自开展专项工作以来,排查的线索仅有7条。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1、针对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宣传发动形式少,宣传不深入的问题。提高认识,制定《水东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召开会议部署工作,要求各村(居)每月向镇汇报宣传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2、针对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线索排查少,线索不深挖的问题。提高政治站位,制定《水东镇扫黑除恶、涉枪整治、涉毒清查行动方案》,召开扫黑除恶推进会,要求深挖线索排查,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无恶治乱。

三、对“党的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对“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

水东镇党委在履行党的建设主体责任中,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力。主要表现如下:1、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健全、不正常。如2016年度镇委第一支部只开了一次支委会会议,不符合党章有关规定;如新湖社区党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不严肃,记录中没有明确出席会议人员及人数;2、支部会议记录弄虚作假。如上排小学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记录表的“10月份支部委员会”会议提前在2017年10月6日(星期五)就学习了党的“十九大”会议内容及精神(注:党的十九大召开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如水东财政所党支部2015年7月1日支委会与2016年7月2日支委会会议内容及记录完全一模一样。3、基层党支部公章迟迟不更换。在巡察期间,巡察组发现镇党委下属48个党支部,还有26个党支部使用原电白县期间的旧印章,工作极不严肃负责。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1、针对“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健全、不正常”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召开谈话提醒。由组织委员与新湖街社区党委书记周芳同志和镇委第一支部书记胡福兴同志谈话提醒。

    (2)新湖街社区党委和镇委第一支部向镇党委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3)组织全镇组织干事召开党建工作专题研讨暨业务培训。(每季度召开一次)

2、针对“支部会议记录弄虚作假”问题的整改情况

(1)约谈相关党支部书记。由组织委员约谈上排小学和水东财政所党支部书记,并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

   (2) 上排小学和水东财政所党支部向镇党委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3)组织全镇组织干事召开党建工作专题研讨暨业务培训(每季度召开一次)

3、针对“基层党支部公章迟迟不更换”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来没有更换新公章的26个单位已经按要求进行了立行立改,全部更换完毕,已于2018年6月全部更换了新公章。

(二)对“党费缴纳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水东镇党委下属的个别支部党员管理松散、参与党组织活动积极性不高;个别支部党员理想信念淡薄,不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在巡察期间经及时督促整改,已有14个支部共802名党员补缴了2014年至2018年5月期间未按党费缴纳标准足额缴交的党费,共计97840元。

(三)对“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水东镇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没有认真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如2014年6月30日在召开镇班子会议上就讨论选拔预备役4连指导员时,镇委书记先表态同意,其他成员再先后表态,同在上述会议上,就拨付工程款问题时,没有提到具体的金额,也是由镇委书记先行表态同意,其他成员再先后表态同意。又如2016年7月20日在召开镇班子会议上就“三类人员”提拔提名人选时,镇委书记先表态同意,其他成员再先后表态同意。违反了民主集中制“末位表态”制度。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制订完善《中共水东镇委议事规则》和《水东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

(四)对“发展党员工作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入党志愿书材料错漏百出。如三角圩党支部潘金萍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记录的召开支部大会时间为“2016年6月26日”,而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的落款时间却是“2016年6月24日”。又如三角圩党支部潘金萍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中“支部名称”落款盖了“电白区水东镇三角圩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章,明显错误。

2、入党志愿书手续不完整。如新湖社区党支部魏永庆入党志愿书多处要加盖党支部公章,均无盖章。

    3、发展党员表决人数不符合党章规定。如城东社区党支部在2017年6月23日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黄广胜、黄海鹄等人按期转正工作。此次党员大会应到会230人,请假198人,实到会32人,有表决权的党员25人。城东社区党支部在没有经请示水东镇党委同意,剔除“五类”可以不计入应到会党员就进行开会,不符合党章有关规定,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党员因“五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规定。”

4、入党志愿书表决记录与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不相符。如蓝田坡村党支部在2016年6月20日召开党员大会接收申请人温晋清为预备党员时,入党志愿书中有支部大会表决情况,而“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本上没有相应会议记录。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1、针对“入党志愿书材料错漏百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谈话提醒。由组织委员与三角圩社区支部书记陆卫东同志,就材料错漏百出问题进行谈话提醒。

   (2)三角圩社区党支部向镇党委书面报告,讲清出现问题的情况,并做下一步的整改。

    (3)组织全镇组织干事对发展党员的相关规定和通知,进行业务学习培训。

2、针对“入党志愿书手续不完整”问题的整改情况

(1)谈话提醒。由组织委员与新湖街社区党委书记周芳同志、组织干事谢秋莲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2)新湖街社区党委召开会议,重新审议魏永庆的入党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把需要盖章的地方进行完善。

   (3)新湖街社区党委向镇党委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4)组织全镇组织干事对发展党员的相关规定和通知,进行业务学习培训。

3、针对“发展党员表决人数不符合党章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1)约谈批评。由组织委员与城东社区支部书记、组织干事进行谈话批评,不能因工作方便而简化发展党员流程。

    (2)城东社区支部召开会议,重新审议黄广胜、黄海鹄等人的入党问题,并根据发展党员的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3)城东社区党支部向镇党委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4)组织全镇组织干事对“党员‘五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不到会请示”的规定进行业务学习培训。

4、针对“入党志愿书表决记录与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不相符”问题的整改情况。

1、谈话提醒。由组织委员与蓝田坡村党委书记谈话提醒。

    2、蓝田坡村党委向镇党委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3、组织全镇组织干事对发展党员的相关规定和通知,进行业务学习培训,并对 “三会一课”各种会议的记录作了统一规范。

四、对“全面从严治党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大同小异,没有结合个人分工情况进行细化,存在从网络抄袭别人清单现象,如彭永雄(镇委副书记、镇长)的责任清单中存在“4、……反映德育处问题……;……加强分管干部的距离教育责任……”等抄袭现象;个别领导干部存在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对分管人员谈心谈话不够;在干部管理上有“好人主义”思想,存在失之宽软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调整了《水东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并针对各班子成员具体工作分工的实际情况,重新制订了《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送各班子成员修改定稿并亲笔签名后,再送镇党委政府主职领导重新签名,存入档案并严格执行。

(二)对“抓机关作风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

1、存在打卡不上班的严重情况

水东镇党委在抓干部职工的机关作风建设方面不力,特别是对水东镇财政所干部职工打了卡后不上班,外出办事这种不良现象,没有找到切实有效办法予以管理到位。并区以来,水东镇财政所人事划归水东镇管理后,所里干部职工也与镇政府干部职工同样,参与打卡考勤上班。水东镇财政所共35名干部职工,结算中心安排有9人打卡正常上班(都是专业财会人员),有2人借调到区财政局工作,有1人借调在镇政府工作,还有23人打完卡后相对自由,存在不上班现象。水东镇党委没有认真研究安排财政所闲余人员工作,对抓机关作风建设不力应付有主体责任,水东镇财政所主要领导负有直接责任。

2、存在领导干部失联的严重情况

(1)镇人大副主席何伟恒于今年春节前失联不上班,

镇党委尝试多方联系不上,电话打不通,家人也联系不上。巡察期间,该同志已无故旷工长达半年之久。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就可以辞退。此外,该同志在担任水东镇人大副主席期间,还借有公款26500元,尚未回票报销,涉嫌挪用公款。

(2)水东镇财政所职工陈侨峰今年以来从没有打卡记录,至今失联不上班,水东镇财政所曾两次派干部到其家中,尝试联络其本人。据其家人反映,陈侨峰今年以来一直不在家,电话停机,联系不上。巡察期间,该同志已无故旷工长达半年之久。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

1、针对 “存在打卡不上班的严重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党委领导。水东镇党委于2018年10月12日上午,对财政所人员工作岗位进行研究调整(调整情况见附表),安排17人到各村(社区)负责协调、监管创卫工作,并安排镇党委委员林荣标同志对他们进行具体的工作安排和管理。

(2)统筹安排人员,做好工作交接。根据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镇党委委员黄日团同志于2018年10月15日上午组织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和财政所相关人员会议,安排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相关人员做好工作的交接。

(3)明确工作职责。镇创卫办制定了相关人员每天工作情况表,细化人员工作任务,明确他们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4)加强教育管理。实行每日一报,每周一督查,每月一通报制度,每人每天要将自己的工作情况表[由村(社区)书记签名]报告到镇创卫办,每周由镇创卫办对他们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月由镇督查室对他们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进行约谈问责。

2、针对“存在领导干部失联的严重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1)“镇人大副主席何伟恒于今年春节前失联不上班及还借有公款26500元,尚未回票报销,涉嫌挪用公款”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2018年春节上班发现何伟恒不上班后,镇党委曾多次打电话试图联系何伟恒同志。但都联系不上,找他的家人也不知道他的去向。镇党委马上把情况向区委、区政府作了书面报告。2018年10月19日,电白区政府作出了《关于辞退何伟恒同志的批复》(电府函{2018}45号),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对何伟恒同志作了辞退处理。对于何伟恒同志在职期间所借的公款,由于何伟恒同志本人至今还处于失联状态,无法联系到其本人,所借款项暂时还无法追回,镇党委政府将继续进行追讨工作。

(2)“水东镇财政所职工陈侨峰今年以来从没有打卡记录,至今失联不上班,电话停机,联系不上。巡察期间,该同志已无故旷工长达半年之久”问题的整改情况:

镇纪委于今年7月对财政所职工陈侨峰今年上半年失联不上班进行立案调查,对其他打卡不正常上班的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3、针对“财经管理混乱,廉政风险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

(1)违规使用多头银行账户。水东镇除了使用一个基本户及零余额账户外,还违规多设立了3个银行账户(长江银行开设一般户一个,农业发展银行开设基本户一个,农信社开设一般户一个)。

(2)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大额提取、支付现金问题突出。水东镇对超过现金支付起点和范围的支出,未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而是使用大额现金结算,主要用于征地包干费、征地协调费、误餐费、劳务费和办公费等。2014年度现金支出10479999.65元;2015年度现金支出11507395.99元;2016年度现金支出5988044.15元;2017年度现金支出4424965.39元;2018年度上半年现金支出1559071.03元。大额现金支付不利于资金监管。

(3)部门经费支出管理不规范。水东镇并区以来殡改办经费支出数额巨大(主要有两大开支,一是工作经费,二是殡改奖励),并区以来,总开支金额为1910163.36元,其中工作经费1439263.36元,奖励金470900元,几乎全部是制表签领(白条)支出,存在管理不规范,容易产生监管漏洞。

(4)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应缴税费未缴。水东镇2014年至2017年度还有生猪管理费272080.22元及土地出让金税费61685元未按规定上缴。2016年至2017年租金收入305473.19元未缴纳税费。

(5)专项资金与扶贫资金没有设置专项科目。

(6)项目工程没有建立专门台账。

(7)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一是没有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没有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二是购置固定资产没有入固定资产明细账。如2016年10月31日(银付字第42号)购买空调10台;12月31日(转账字第13号)购买打印机、空调、电脑等;2017年4月1日(银付字第20号)购买书柜、书架等;2018年1月14日(银付字第40号)购买电脑台、办公台等。

(8)白条单入账情况严重。水东镇在支出保安服务费、承包食堂费等费用中,经常采用白条单入账的方式,没有使用正式的发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如支付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费用76800元;支付承包食堂费用126000元;2017年12月31日支付环境卫生整洁费25685元;2018年1月14日支付清障费用8000元、维修费9000元等。

(9)征地包干、协调费使用不透明,存在风险。水东镇在项目征地中,2016年1月至2018年4月发放包干、协调费多达7526000元,发放对象多为村民代表及村长,数额2000至300000不等,包干费发给个人最高为30万元。

如2016年4月20日(银付字第51号),通过银行以“市检察院培训基地等项目征地协调群众包干经费”汇柏佳(安乐村党支部支委、村委会副主任)21万元;

如2017年9月27日(银付字第16号),通过银行以“水东镇安乐村委会东西请村征地群众包干经费”汇邹有怡(村民)、柏文(村民)各5万元;

如2017年11月30日(银付字第12号),通过银行以“教育园区包干经费”分别将30万元划入叶亚猛(村民)、叶开燕(乔厦二组村民代表)个人账户。又如2018年2月28日(银付字第45号),通过银行以“健康学院征地包干经费”将20万元划入柏光(村民)个人账户。

水东镇党委在发放征地包干、协调费过程中,尽管经过班子会议研究,但资金发到包干人手中没有继续跟踪,整个过程不公开透明,监管存在漏洞,资金使用存在风险。

(10)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水东镇在购买电脑、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中,没有按照政府采购规定集中采购,而是自行购买。

(11)公务接待费、车辆维修费报销凭证手续不完善。

水东镇在“公务接待费”支出中,其财务报销凭据都只有“餐费”发票,未附来访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在“车辆维修费”支出中,其财务报销凭据只有“修理费”发票,未附有修理厂详细维修、换件清单。

(12)公款私存,违规将零余额帐户资金转个人账户。巡察中发现,2016年12月31日为了购买部分镇干部社保、医保,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后,水东镇报账员违规将镇政府零余额账户80万元转入个人账户,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13)往来款项挂账数额较大。水东镇的往来款项挂账数额较大。截至,2018年4月30日止,“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6705758.58元(主要为历史遗留挂账),“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47778228.29元(主要为征地补偿款)。

(14)“三公经费”开支不规范。并区以来,水东镇账面上反映的“三公经费”开支情况是:2014年开支“公务招待费”173521元,公务车运行费236847.41元;2015年开支“公务招待费”143177元,公务车运行费227897.71元;2016年开支“公务招待费”140667元,公务车运行费223693.65元;2017年开支“公务招待费”134773元,公务车运行费211588.78元;2018年1-4月开支“公务招待费”33553.4元,公务车运行费64446.88元。水东镇表面上“三公经费”开支并不大,并逐年下降。但经巡察发现,水东镇有意转嫁“三公经费”开支,将“三公经费”列入其他科目核算,将应属于招待费支出科目的计入征地会议费、征地误餐费、培训费及迁坟工作经费等予以报帐。如2014年6月18日,在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礼品盒”2020元,在“宣传工作经费”中列支;2014年8月31日(记29号凭证),将在“电白县斜阳海鲜城”、“茂名市补芝林食庄”和“电白县水东镇聚宝食村”等开支的餐票,记入“迁坟工作经费”,不规范。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1)针对“违规使用多头银行账户”问题的整改情况

取消3个多头银行账户:1、长江银行一般户一个、农业发展银行基本户一个、农信社一般户一个。

(2)针对“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大额提取、支付现金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完善《水东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支出要按如下程序审批:(1)财经支出金额在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的,必须先由经办人和经知人在票据上签名,再报镇长审批,镇长批准后,才能支出;(2)财经支出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至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必须先由经办人和经知人在票据上签名,相关部门填写《大额资金支付申请表》,经镇政府会议讨论研究,会议批准后,再由镇长签批,才能支出;(3)财经支出金额在 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先经镇政府会议讨论研究,政府会议批准后,再报请镇党委会议讨论研究,镇党委会议批准后,由镇长签批,才可支出。

(3)针对“部门经费支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学习财务知识和财经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费支出管理;节约经费支出,增加经费支出的透明度;殡改执法队的巡逻监控经费开支,采用银行划账方式来支付;对落实火葬政策的困难户生活困难补助款,不再现金发放,一律采用银行划账方式支付。

(4)针对“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应缴税费未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生猪管理费272080.22元问题,按规定全部上缴区财政。

二是关于土地出让金税费61685元未上缴问题,我单位在2007年8月已全部上缴区财政;

三是关于租金收入305473.19元未缴纳税费问题,现正在查阅相关财会票据,如果还未缴纳,就及时缴纳。

(5)针对“专项资金与扶贫资金没有设置专项科目”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规定设置专项资金和扶贫资金专项科目。

(6)针对“项目工程没有建立专门台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规定设置项目工程专门台账。

(7)针对“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聘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清查镇政府全部固定资产,

核消损毁的固定资产,并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台账。

(8)针对“白条单入账情况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完善《水东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水东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和自觉执行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所有收入支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做到票据规范,手续齐全,对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开支凭证以及未经审批的付款凭证,一律不予列支或报销。”

二是关于食堂承包费采取白条单入账,没有使用正式发票问题,从10月份起每月开具正式支出发票。

  (9)针对“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完善《水东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水东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要求“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全部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购买,并严格按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执行。采购办公用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先由党政办将需购买的物品列出明细清单,呈镇长审批,镇长批准后,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进行购买。”

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茂财[2016]6号)》、《茂名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茂财采购[2016]18号)》、《茂名市电白区2017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电财采购[2016]4号)》等文件精神。从10月份起,各办公室需要购买的办公桌椅、办公电脑、打印耗材、空调机等,全部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进行购买。

(10)针对“公务接待费、车辆维修费报销凭证手续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完善《水东镇公务车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要求“车辆需要维修、保养,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维修申报表》报请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维修保养项目进行审核,然后再报请镇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到指定厂家维修保养。指定厂家无法完成的维修项目,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车辆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到其他厂家维修。”

(11)针对“公款私存,违规将零余额帐户资金转个人账户”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是指我镇2016年12月31日为13名镇干部购买社保、医保,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后,财会办人员将镇政府零余额账户80万元转入个人账户,存在巨大安全隐患问题。出现此问题,主要是因为当初补缴时间紧急,期限是2016年12月24日(星期六)前,且由于是补缴以前年度的社保款,需到区社保局打印补缴单后凭单再到区地税局缴交欠费本金及滞纳金,而滞纳金每天是不同的,只有当天打印补缴单且当天缴费才能确保金额一致,也就是说在区社保局打印出补缴单后,必须于当天到区地税局完成缴费行为。基于以上实际操作情况,如果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费,则不能保证款项当天到达区地税局专户且欠费本金及滞纳金无法补缴齐全,所以只有通过转账800000元到镇报账员黎旭华的账户,以刷卡缴费的方式才能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补缴工作。尽管当时是因情况特殊造成,但确实是不符合财经管理制度。

制定完善《水东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水办发[2018]29号),并严格执行。

(12)针对“往来款项挂账数额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聘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帮助制订解决方案,处理历史遗留挂账问题。同时,制定完善《水东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水办发[2018]29号),并严格执行。《制度》明确要求了往来款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处理。

(13)针对““三公经费”开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完善《水东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明确规定了“三公经费”的开支程序。

五、下一步工作和努力方向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强化主责主业意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更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这次对反馈意见进行整改为契机,结合我镇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当作一次优化政治生态、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大力度,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举一反三,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切实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着力推进水东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8-5532775;邮政编码:525400;电子邮箱:sdzjwb5532775@163.com。


      中共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委员会

               2018年11月23日[/QUOTE]

好久没见到小干部的身影了,最近升官发财了?

那么长,谁看,也不会简短一些。比如某某某,旷工半年,整改后,开除。

虽然是旧帖子但是还挺好看的

一个国家机器运行,松松垮垮毫无半点纪律可言,没有一点党性更没有一点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触目惊心的各种违规违纪多如牛毛,把国家人民给予的权利当成中饱私囊的特权,让国家让党蒙羞,让人民可耻!

做点实的,尽做形式玩虚的!有点让人恶心!
 
据了解,村民手机里还有很多其他视频,没有完全被他们删完的,这些事我个人建议不要妥协,追究到底,就因为吵架就去拆人家房子的行为,不可原谅,直接就地正法。

电白一中这么低分居然才4个考上,可悲
公办中学的校长不用吐槽了,有本事就把你就奋发图强,把你管的学校变成人人抢的读的学校。

尽做形式玩虚的都做戏!有点让人恶心!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茂名市电白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9-03-06 16:03:27 阅读次数: 136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5月8日至6月8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水东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9月2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对巡察发现问题的认识

巡察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既充分肯定水东镇取得的成绩,又中肯指出了我镇在三个方面(共11个大项、28个小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对我们做好水东镇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完全接受巡察组对我镇班子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巡察评价和巡察结果,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真正以此次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为新的动力,进一步加大力度,举一反三,切实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着力推进水东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对“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对“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规范,党委领导核心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水东镇党委在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往往通过召开镇党委、人大、政府三套班子成员会议来讨论决定,所有与会人员均参与表决,此举造成执行镇委议事规则不规范,弱化了党委的领导核心。如2014年6月30日在召开镇班子会议上就讨论选拔预备役4连指导员时,所有参会的班子成员均参与表态。如2016年7月20日在召开镇班子会议上就“三类人员”提拔提名人选时,所有参会的班子成员均参与表态。2018年5月4日,镇党委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大额资金拨款,所有参会的班子成员均参与表决。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制订完善《中共水东镇委议事规则》和《水东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中共水东镇委议事规则》明确了镇党委工作职责、组织原则、议事与决策、镇委部门工作、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等事项。《水东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了镇委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集体决策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对“贯彻落实区委学习部署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

1、张智玲学习心得体会空洞,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工作。如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心得体会不切实际,没有与自己的工作实际结合,讲的都是空话套话。

2、谢如积的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心得体会与其他人的心得体会存在大篇幅雷同现象。

3、张李东的学习笔记存在代抄及不严肃认真现象。如2017年8月29日的自学笔记存在多次将“党小组会”写成“党水组会” 的现象。

4、伍尚强存在胡搬乱套现象。如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上,第一句就出现“3月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我通过电视观看开幕会现场盛况,……”的错误;又如在《学习习总书记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心得体会》中第二点第四行出现“……作为一名党员和教育工作者……”的胡搬乱套错误。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

1、张智玲同志已立行立改,结合自身实际重新写了

一篇《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心得体会,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区委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结合分管工作,写好心得体会文章。

2、谢如积同志已立行立改,重新攒了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3、张李东同志已进一步提高认识,制定了学习详细计划,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切实改变思想不重视,作风不扎实的学习态度。严格执行区委有关规定,确保笔记严肃认真细致,字迹清楚,并做到学以致用。

4、伍尚强同志已经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认真进行整改,并按要求重新攒写了一篇心得体会文章。

5、林荣标同志作为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已经认识到自己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制定了整改措施,保证今后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认真细致做好工作,杜绝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

(三)对“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查处违章建设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水东镇党委在查处辖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不力,尽管2016年至2018年上半年期间,共查处控停违法建设88宗,强制拆除37宗,拆除面积约5000平方米。但是,由于广大村民的土地被征收后,获得了高额的征地补偿款,可支配使用的建房资金充足,建房意愿空前高涨。加上征地预留地和村民宅基地安置工作滞后、村庄规划滞后等客观原因,造成所有村民建房都无法依法办理报建手续,镇党委政府在查处违章建设方面工作力度明显不足,没能很好做到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零增长目标。

整改状态:积极整改中。

整改情况:

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9月上旬至10月下旬)。各村委会要积极联系镇规划建设办和水东国土所,对各自辖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提出对违法建筑的处理意见。于11月5日前分别将自查情况报镇规划建设办。

第二阶段:整改查处阶段(2018年11月上旬至2019年1月下旬)。鉴于我镇目前违法建设严重的现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大力整治。各村委会、规划建设办、水东国土所要根据自查问题清单,依法依规制定整改措施,要主动作为,不推诿、敢担当,切实将问题整改到位。(1)所有违建项目必须全部停止建设,按要求进行整改。(2)加强与区规划分局沟通,加快推进本镇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在村庄内属一户一宅范筹的建设、拆旧建新、加层等相关建设项目,经区规划分局审核后,认为可以补办报建的,必须尽快补办报建手续。(3)分期对影响整体规划、道路交通的恶劣违建进行强制拆除。(4)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继续抢建的,必须进行强制拆除。(5)加大宣传力度,发挥舆论作用。采用宣传车、专栏、横幅、村民专题宣传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得治理违法建设的重要意义家喻户晓,让“依法建设光荣、违法建设可耻,自觉依法建设、共打违法建设。”的信念植根广大群众心中,合力把我镇的治理违法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者马虎应付、推诿、不担当的,将由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2月份开始)。针对我镇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较多的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结合本镇实际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完善各项制度规定,建立完善防控长效机制。要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镇党委和区查违办。

(四)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水东镇党委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主要存在如下二方面问题:1、宣传发动形式少,宣传不深入;2、线索排查少,线索不深挖。自开展专项工作以来,排查的线索仅有7条。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1、针对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宣传发动形式少,宣传不深入的问题。提高认识,制定《水东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召开会议部署工作,要求各村(居)每月向镇汇报宣传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2、针对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线索排查少,线索不深挖的问题。提高政治站位,制定《水东镇扫黑除恶、涉枪整治、涉毒清查行动方案》,召开扫黑除恶推进会,要求深挖线索排查,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无恶治乱。

三、对“党的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对“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

水东镇党委在履行党的建设主体责任中,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力。主要表现如下:1、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健全、不正常。如2016年度镇委第一支部只开了一次支委会会议,不符合党章有关规定;如新湖社区党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不严肃,记录中没有明确出席会议人员及人数;2、支部会议记录弄虚作假。如上排小学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记录表的“10月份支部委员会”会议提前在2017年10月6日(星期五)就学习了党的“十九大”会议内容及精神(注:党的十九大召开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如水东财政所党支部2015年7月1日支委会与2016年7月2日支委会会议内容及记录完全一模一样。3、基层党支部公章迟迟不更换。在巡察期间,巡察组发现镇党委下属48个党支部,还有26个党支部使用原电白县期间的旧印章,工作极不严肃负责。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1、针对“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健全、不正常”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召开谈话提醒。由组织委员与新湖街社区党委书记周芳同志和镇委第一支部书记胡福兴同志谈话提醒。

    (2)新湖街社区党委和镇委第一支部向镇党委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3)组织全镇组织干事召开党建工作专题研讨暨业务培训。(每季度召开一次)

2、针对“支部会议记录弄虚作假”问题的整改情况

(1)约谈相关党支部书记。由组织委员约谈上排小学和水东财政所党支部书记,并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

   (2) 上排小学和水东财政所党支部向镇党委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3)组织全镇组织干事召开党建工作专题研讨暨业务培训(每季度召开一次)

3、针对“基层党支部公章迟迟不更换”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来没有更换新公章的26个单位已经按要求进行了立行立改,全部更换完毕,已于2018年6月全部更换了新公章。

(二)对“党费缴纳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水东镇党委下属的个别支部党员管理松散、参与党组织活动积极性不高;个别支部党员理想信念淡薄,不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在巡察期间经及时督促整改,已有14个支部共802名党员补缴了2014年至2018年5月期间未按党费缴纳标准足额缴交的党费,共计97840元。

(三)对“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水东镇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没有认真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如2014年6月30日在召开镇班子会议上就讨论选拔预备役4连指导员时,镇委书记先表态同意,其他成员再先后表态,同在上述会议上,就拨付工程款问题时,没有提到具体的金额,也是由镇委书记先行表态同意,其他成员再先后表态同意。又如2016年7月20日在召开镇班子会议上就“三类人员”提拔提名人选时,镇委书记先表态同意,其他成员再先后表态同意。违反了民主集中制“末位表态”制度。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制订完善《中共水东镇委议事规则》和《水东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

(四)对“发展党员工作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入党志愿书材料错漏百出。如三角圩党支部潘金萍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记录的召开支部大会时间为“2016年6月26日”,而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的落款时间却是“2016年6月24日”。又如三角圩党支部潘金萍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中“支部名称”落款盖了“电白区水东镇三角圩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章,明显错误。

2、入党志愿书手续不完整。如新湖社区党支部魏永庆入党志愿书多处要加盖党支部公章,均无盖章。

    3、发展党员表决人数不符合党章规定。如城东社区党支部在2017年6月23日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黄广胜、黄海鹄等人按期转正工作。此次党员大会应到会230人,请假198人,实到会32人,有表决权的党员25人。城东社区党支部在没有经请示水东镇党委同意,剔除“五类”可以不计入应到会党员就进行开会,不符合党章有关规定,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党员因“五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规定。”

4、入党志愿书表决记录与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不相符。如蓝田坡村党支部在2016年6月20日召开党员大会接收申请人温晋清为预备党员时,入党志愿书中有支部大会表决情况,而“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本上没有相应会议记录。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1、针对“入党志愿书材料错漏百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谈话提醒。由组织委员与三角圩社区支部书记陆卫东同志,就材料错漏百出问题进行谈话提醒。

   (2)三角圩社区党支部向镇党委书面报告,讲清出现问题的情况,并做下一步的整改。

    (3)组织全镇组织干事对发展党员的相关规定和通知,进行业务学习培训。

2、针对“入党志愿书手续不完整”问题的整改情况

(1)谈话提醒。由组织委员与新湖街社区党委书记周芳同志、组织干事谢秋莲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2)新湖街社区党委召开会议,重新审议魏永庆的入党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把需要盖章的地方进行完善。

   (3)新湖街社区党委向镇党委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4)组织全镇组织干事对发展党员的相关规定和通知,进行业务学习培训。

3、针对“发展党员表决人数不符合党章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1)约谈批评。由组织委员与城东社区支部书记、组织干事进行谈话批评,不能因工作方便而简化发展党员流程。

    (2)城东社区支部召开会议,重新审议黄广胜、黄海鹄等人的入党问题,并根据发展党员的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3)城东社区党支部向镇党委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4)组织全镇组织干事对“党员‘五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不到会请示”的规定进行业务学习培训。

4、针对“入党志愿书表决记录与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不相符”问题的整改情况。

1、谈话提醒。由组织委员与蓝田坡村党委书记谈话提醒。

    2、蓝田坡村党委向镇党委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3、组织全镇组织干事对发展党员的相关规定和通知,进行业务学习培训,并对 “三会一课”各种会议的记录作了统一规范。

四、对“全面从严治党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大同小异,没有结合个人分工情况进行细化,存在从网络抄袭别人清单现象,如彭永雄(镇委副书记、镇长)的责任清单中存在“4、……反映德育处问题……;……加强分管干部的距离教育责任……”等抄袭现象;个别领导干部存在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对分管人员谈心谈话不够;在干部管理上有“好人主义”思想,存在失之宽软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调整了《水东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并针对各班子成员具体工作分工的实际情况,重新制订了《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送各班子成员修改定稿并亲笔签名后,再送镇党委政府主职领导重新签名,存入档案并严格执行。

(二)对“抓机关作风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

1、存在打卡不上班的严重情况

水东镇党委在抓干部职工的机关作风建设方面不力,特别是对水东镇财政所干部职工打了卡后不上班,外出办事这种不良现象,没有找到切实有效办法予以管理到位。并区以来,水东镇财政所人事划归水东镇管理后,所里干部职工也与镇政府干部职工同样,参与打卡考勤上班。水东镇财政所共35名干部职工,结算中心安排有9人打卡正常上班(都是专业财会人员),有2人借调到区财政局工作,有1人借调在镇政府工作,还有23人打完卡后相对自由,存在不上班现象。水东镇党委没有认真研究安排财政所闲余人员工作,对抓机关作风建设不力应付有主体责任,水东镇财政所主要领导负有直接责任。

2、存在领导干部失联的严重情况

(1)镇人大副主席何伟恒于今年春节前失联不上班,

镇党委尝试多方联系不上,电话打不通,家人也联系不上。巡察期间,该同志已无故旷工长达半年之久。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就可以辞退。此外,该同志在担任水东镇人大副主席期间,还借有公款26500元,尚未回票报销,涉嫌挪用公款。

(2)水东镇财政所职工陈侨峰今年以来从没有打卡记录,至今失联不上班,水东镇财政所曾两次派干部到其家中,尝试联络其本人。据其家人反映,陈侨峰今年以来一直不在家,电话停机,联系不上。巡察期间,该同志已无故旷工长达半年之久。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

1、针对 “存在打卡不上班的严重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党委领导。水东镇党委于2018年10月12日上午,对财政所人员工作岗位进行研究调整(调整情况见附表),安排17人到各村(社区)负责协调、监管创卫工作,并安排镇党委委员林荣标同志对他们进行具体的工作安排和管理。

(2)统筹安排人员,做好工作交接。根据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镇党委委员黄日团同志于2018年10月15日上午组织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和财政所相关人员会议,安排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相关人员做好工作的交接。

(3)明确工作职责。镇创卫办制定了相关人员每天工作情况表,细化人员工作任务,明确他们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4)加强教育管理。实行每日一报,每周一督查,每月一通报制度,每人每天要将自己的工作情况表[由村(社区)书记签名]报告到镇创卫办,每周由镇创卫办对他们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月由镇督查室对他们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进行约谈问责。

2、针对“存在领导干部失联的严重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1)“镇人大副主席何伟恒于今年春节前失联不上班及还借有公款26500元,尚未回票报销,涉嫌挪用公款”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2018年春节上班发现何伟恒不上班后,镇党委曾多次打电话试图联系何伟恒同志。但都联系不上,找他的家人也不知道他的去向。镇党委马上把情况向区委、区政府作了书面报告。2018年10月19日,电白区政府作出了《关于辞退何伟恒同志的批复》(电府函{2018}45号),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对何伟恒同志作了辞退处理。对于何伟恒同志在职期间所借的公款,由于何伟恒同志本人至今还处于失联状态,无法联系到其本人,所借款项暂时还无法追回,镇党委政府将继续进行追讨工作。

(2)“水东镇财政所职工陈侨峰今年以来从没有打卡记录,至今失联不上班,电话停机,联系不上。巡察期间,该同志已无故旷工长达半年之久”问题的整改情况:

镇纪委于今年7月对财政所职工陈侨峰今年上半年失联不上班进行立案调查,对其他打卡不正常上班的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3、针对“财经管理混乱,廉政风险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

(1)违规使用多头银行账户。水东镇除了使用一个基本户及零余额账户外,还违规多设立了3个银行账户(长江银行开设一般户一个,农业发展银行开设基本户一个,农信社开设一般户一个)。

(2)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大额提取、支付现金问题突出。水东镇对超过现金支付起点和范围的支出,未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而是使用大额现金结算,主要用于征地包干费、征地协调费、误餐费、劳务费和办公费等。2014年度现金支出10479999.65元;2015年度现金支出11507395.99元;2016年度现金支出5988044.15元;2017年度现金支出4424965.39元;2018年度上半年现金支出1559071.03元。大额现金支付不利于资金监管。

(3)部门经费支出管理不规范。水东镇并区以来殡改办经费支出数额巨大(主要有两大开支,一是工作经费,二是殡改奖励),并区以来,总开支金额为1910163.36元,其中工作经费1439263.36元,奖励金470900元,几乎全部是制表签领(白条)支出,存在管理不规范,容易产生监管漏洞。

(4)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应缴税费未缴。水东镇2014年至2017年度还有生猪管理费272080.22元及土地出让金税费61685元未按规定上缴。2016年至2017年租金收入305473.19元未缴纳税费。

(5)专项资金与扶贫资金没有设置专项科目。

(6)项目工程没有建立专门台账。

(7)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一是没有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没有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二是购置固定资产没有入固定资产明细账。如2016年10月31日(银付字第42号)购买空调10台;12月31日(转账字第13号)购买打印机、空调、电脑等;2017年4月1日(银付字第20号)购买书柜、书架等;2018年1月14日(银付字第40号)购买电脑台、办公台等。

(8)白条单入账情况严重。水东镇在支出保安服务费、承包食堂费等费用中,经常采用白条单入账的方式,没有使用正式的发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如支付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费用76800元;支付承包食堂费用126000元;2017年12月31日支付环境卫生整洁费25685元;2018年1月14日支付清障费用8000元、维修费9000元等。

(9)征地包干、协调费使用不透明,存在风险。水东镇在项目征地中,2016年1月至2018年4月发放包干、协调费多达7526000元,发放对象多为村民代表及村长,数额2000至300000不等,包干费发给个人最高为30万元。

如2016年4月20日(银付字第51号),通过银行以“市检察院培训基地等项目征地协调群众包干经费”汇柏佳(安乐村党支部支委、村委会副主任)21万元;

如2017年9月27日(银付字第16号),通过银行以“水东镇安乐村委会东西请村征地群众包干经费”汇邹有怡(村民)、柏文(村民)各5万元;

如2017年11月30日(银付字第12号),通过银行以“教育园区包干经费”分别将30万元划入叶亚猛(村民)、叶开燕(乔厦二组村民代表)个人账户。又如2018年2月28日(银付字第45号),通过银行以“健康学院征地包干经费”将20万元划入柏光(村民)个人账户。

水东镇党委在发放征地包干、协调费过程中,尽管经过班子会议研究,但资金发到包干人手中没有继续跟踪,整个过程不公开透明,监管存在漏洞,资金使用存在风险。

(10)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水东镇在购买电脑、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中,没有按照政府采购规定集中采购,而是自行购买。

(11)公务接待费、车辆维修费报销凭证手续不完善。

水东镇在“公务接待费”支出中,其财务报销凭据都只有“餐费”发票,未附来访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在“车辆维修费”支出中,其财务报销凭据只有“修理费”发票,未附有修理厂详细维修、换件清单。

(12)公款私存,违规将零余额帐户资金转个人账户。巡察中发现,2016年12月31日为了购买部分镇干部社保、医保,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后,水东镇报账员违规将镇政府零余额账户80万元转入个人账户,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13)往来款项挂账数额较大。水东镇的往来款项挂账数额较大。截至,2018年4月30日止,“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6705758.58元(主要为历史遗留挂账),“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47778228.29元(主要为征地补偿款)。

(14)“三公经费”开支不规范。并区以来,水东镇账面上反映的“三公经费”开支情况是:2014年开支“公务招待费”173521元,公务车运行费236847.41元;2015年开支“公务招待费”143177元,公务车运行费227897.71元;2016年开支“公务招待费”140667元,公务车运行费223693.65元;2017年开支“公务招待费”134773元,公务车运行费211588.78元;2018年1-4月开支“公务招待费”33553.4元,公务车运行费64446.88元。水东镇表面上“三公经费”开支并不大,并逐年下降。但经巡察发现,水东镇有意转嫁“三公经费”开支,将“三公经费”列入其他科目核算,将应属于招待费支出科目的计入征地会议费、征地误餐费、培训费及迁坟工作经费等予以报帐。如2014年6月18日,在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礼品盒”2020元,在“宣传工作经费”中列支;2014年8月31日(记29号凭证),将在“电白县斜阳海鲜城”、“茂名市补芝林食庄”和“电白县水东镇聚宝食村”等开支的餐票,记入“迁坟工作经费”,不规范。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1)针对“违规使用多头银行账户”问题的整改情况

取消3个多头银行账户:1、长江银行一般户一个、农业发展银行基本户一个、农信社一般户一个。

(2)针对“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大额提取、支付现金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完善《水东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支出要按如下程序审批:(1)财经支出金额在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的,必须先由经办人和经知人在票据上签名,再报镇长审批,镇长批准后,才能支出;(2)财经支出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至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必须先由经办人和经知人在票据上签名,相关部门填写《大额资金支付申请表》,经镇政府会议讨论研究,会议批准后,再由镇长签批,才能支出;(3)财经支出金额在 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先经镇政府会议讨论研究,政府会议批准后,再报请镇党委会议讨论研究,镇党委会议批准后,由镇长签批,才可支出。

(3)针对“部门经费支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学习财务知识和财经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费支出管理;节约经费支出,增加经费支出的透明度;殡改执法队的巡逻监控经费开支,采用银行划账方式来支付;对落实火葬政策的困难户生活困难补助款,不再现金发放,一律采用银行划账方式支付。

(4)针对“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应缴税费未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生猪管理费272080.22元问题,按规定全部上缴区财政。

二是关于土地出让金税费61685元未上缴问题,我单位在2007年8月已全部上缴区财政;

三是关于租金收入305473.19元未缴纳税费问题,现正在查阅相关财会票据,如果还未缴纳,就及时缴纳。

(5)针对“专项资金与扶贫资金没有设置专项科目”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规定设置专项资金和扶贫资金专项科目。

(6)针对“项目工程没有建立专门台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规定设置项目工程专门台账。

(7)针对“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聘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清查镇政府全部固定资产,

核消损毁的固定资产,并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台账。

(8)针对“白条单入账情况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完善《水东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水东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和自觉执行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所有收入支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做到票据规范,手续齐全,对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开支凭证以及未经审批的付款凭证,一律不予列支或报销。”

二是关于食堂承包费采取白条单入账,没有使用正式发票问题,从10月份起每月开具正式支出发票。

  (9)针对“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完善《水东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水东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要求“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全部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购买,并严格按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执行。采购办公用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先由党政办将需购买的物品列出明细清单,呈镇长审批,镇长批准后,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进行购买。”

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茂财[2016]6号)》、《茂名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茂财采购[2016]18号)》、《茂名市电白区2017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电财采购[2016]4号)》等文件精神。从10月份起,各办公室需要购买的办公桌椅、办公电脑、打印耗材、空调机等,全部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进行购买。

(10)针对“公务接待费、车辆维修费报销凭证手续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完善《水东镇公务车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要求“车辆需要维修、保养,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维修申报表》报请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维修保养项目进行审核,然后再报请镇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到指定厂家维修保养。指定厂家无法完成的维修项目,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车辆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到其他厂家维修。”

(11)针对“公款私存,违规将零余额帐户资金转个人账户”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是指我镇2016年12月31日为13名镇干部购买社保、医保,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后,财会办人员将镇政府零余额账户80万元转入个人账户,存在巨大安全隐患问题。出现此问题,主要是因为当初补缴时间紧急,期限是2016年12月24日(星期六)前,且由于是补缴以前年度的社保款,需到区社保局打印补缴单后凭单再到区地税局缴交欠费本金及滞纳金,而滞纳金每天是不同的,只有当天打印补缴单且当天缴费才能确保金额一致,也就是说在区社保局打印出补缴单后,必须于当天到区地税局完成缴费行为。基于以上实际操作情况,如果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费,则不能保证款项当天到达区地税局专户且欠费本金及滞纳金无法补缴齐全,所以只有通过转账800000元到镇报账员黎旭华的账户,以刷卡缴费的方式才能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补缴工作。尽管当时是因情况特殊造成,但确实是不符合财经管理制度。

制定完善《水东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水办发[2018]29号),并严格执行。

(12)针对“往来款项挂账数额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聘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帮助制订解决方案,处理历史遗留挂账问题。同时,制定完善《水东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水办发[2018]29号),并严格执行。《制度》明确要求了往来款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处理。

(13)针对““三公经费”开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完善《水东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明确规定了“三公经费”的开支程序。

五、下一步工作和努力方向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强化主责主业意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更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这次对反馈意见进行整改为契机,结合我镇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当作一次优化政治生态、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大力度,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举一反三,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切实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着力推进水东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8-5532775;邮政编码:525400;电子邮箱:sdzjwb5532775@163.com。


      中共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委员会

               2018年11月23日
[/QUOTE]不如研究一下潘州大道为何会烂得那么快,补了又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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