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中学需要派遣教师到欠编小学支教,为防止中学校领导“各种关系、小心思”等。个人认为,最好以教师在该中学入编工作排个顺序,从在该校工作或入编最短时间开始。 比如:张三工作1年 李四工作2年 王五工作3年 如需要派遣1人,那么就派遣张三。 如需要派遣2人,那么就派遣张三、李四。 因为他们在该校入职年限最短,就是他们后进来才造成该中学超编,理应派遣他们去支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