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身边不少朋友说人民路大参林门口人行道上经常会有交警在旁边拍“礼让行人”的行为不知是否真实?求证一下,谢谢! 对于“礼让行人”是应该支持的,但茂名市区在实行前的做法好像是:先通过宣传、教育、告知,给予了一个过度时间后才严格实行。而且是装有固定的视频头在取证,再有就是在每一个人行道前注有:"注意礼让行人,全程视频监控"字眼提醒。这一点是否可以参照?再有就是宣传一下如何才是礼让行人?何为礼让?何为强行?应该如何才能开车过人行道?这应该也是交警宣传的一个责任所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