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高考成绩管控政策来了<br> <br>近日,教育部对高考成绩管理提出了10个不得: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各级各类学校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公布、提供考生成绩、名次等信息;不得在校外或校内摆放、悬挂、张贴关于高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高校不得以签订“预录取通知书”等形式违规承诺争抢生源;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所属高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各市、县(市、区)及所属高中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升入985/211高校及一本高校情况等高考信息;不得以高考成绩对各市、县(市、区)及高中学校进行排名排队;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各市、县(市、区)及高中学校进行高考表彰奖励;不得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惩局长、校长、教师等。<br>对新闻媒体提出不报道各省、市、县(市、区)和各高中学校的升学率、升学人数、升入985/211高校及一本高校等情况,不公开按高考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名,不宣传炒作所谓“高考状元”以及高价填报志愿咨询费等。
遵照规定,依法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