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一中的全体师生对在学校围墙边建垃圾池非常的不解,也非常的愤慨,对电白区城市规划局的规划非常失望。国家有明文规定,在学校周围是不可以建垃圾池的,相关规定如下: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 47-2006
2006-12-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420号
现批准《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47-2006,自2006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7.1.1、7.1.3、7.1.4、7.2.2、7.2.3、7.2.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CJJ 47-91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6年3月26日
1 总则
1.0.1为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以下简称“转运站”)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转运站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转运站的规划、设计和施工、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选址与规模
2.1选址
2.1.1转运站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要求。
2综合考虑服务区域、转运能力、运输距离、污染控制、配套条件等因素的影响。
3设在交通便利,易安排清运线路的地方。
4满足供水、供电、污水排放的要求。
2.1.2转运站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1.立交桥或平交路口旁。
2.大型商场、影剧院出人口等繁华地段。若必须选址于此类地段时,应对转运站进出通道的结构与形式进行优化或完善。
3.邻近学校、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
2.1.3在运距较远,且具备铁路运输或水路运输条件时,宜设置铁路或水路运输转运站(码头)。
2.2规模
2.2.1转运站的设计日转运垃圾能力,可按其规模划分为大、中、小型三大类,或I、Ⅱ、Ⅲ、Ⅳ、V五小类。新建的不同规模转运站的用地指标应符合表2.2.1的规定。
表2.2.1转运站主要用地指标
注:1表内用地不含垃圾分类、资源回收等其他功能用地。 2用地面积含转运站周边专门设置的绿化隔离带,但不含兼起绿化隔离作用的市政绿地和园林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