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亲戚整天愁眉苦脸,概因想拆了老宅盖个房子遭遇了潜规则--------村里圩里盖个房得给村委会一笔钱,数目一两千到上万不等。亲戚想给钱,但农村人盖房子嘛,自己手头又没几个钱;不给,房子拆了不给你开工。真是难呀! 想了解一下,盖房要给钱这回事有法规可依吗?钱的去向-----上缴截留或私分,有据可查吗?这样做是不是上头默许的,算不算违纪违法?有部门有人管吗? 听说电白不止一个地方有这样的事.不知你那边有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