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取消城区完全小学、镇中心小学 幼儿班(学前班)的通知
时间:2015/10/12 9:55:03 作者:电白区教育局 来源: 查看:545 评论:0
根据省教厅《关于加快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粤教基〔2009〕93号)、省教厅《关于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的通知》(粤教基函〔2011〕49号)和市教局《印发<关于加快我市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茂教字〔2010〕30号)精神,“积极发展规范化的学前教育,有条件的地方要将办学前班改为办幼儿园。2010年,地级以上市城区及珠江三角洲发达地区全面取消学前班,其他各县(市)到2012年要取消县(市)城镇和乡镇(街道)所在地学前班。” 现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取消城区完全小学及各镇中心小学附设的幼儿班(学前班),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我区现在各小学附设的幼儿班(学前班),是由于过去幼儿园学位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学前三年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而出现的,曾为缓解我区幼儿“入园难”问题起到过积极作用。但小学幼儿班(学前班)的存在,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存在侧重课堂教学模式,简单搬用小学课程、教材内容与教学方式,强调知识技能灌输,减少游戏活动和户外活动等“小学化”现象,影响了学前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二是挤占小学教育资源,造成小学大班额及功能室不足等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区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充分利用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改建、扩建成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全区各镇(街)也新建或改建成一所公办镇中心幼儿园,合格和优质幼儿园大幅增加,“入园难”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目前,逐步撤消小学附设的幼儿班(学前班)已具备基本条件。为做好有关工作,各相关学校领导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
(一)为确保撤消幼儿班(学前班)工作平稳顺利推进,各有关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化解、消除不稳定因素。要在各镇、村(居)委会和各幼儿园显眼位置设立专门的宣传专栏和标语,宣传科学保教幼儿教育的重要性;要让家长们明白和理解实施学前三年教育应以幼儿园为主。
(二)各中心学校要积极利用学校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校舍举办村级公办幼儿园(或小学附设幼儿园),同时大力发动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民办幼儿园,以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逐步减少小学幼儿班(学前班)的数量,积极落实幼儿园实施学前三年教育(3―5周岁),小学实施6周岁入读义务教育的要求。
(三)今后人口稀少的地区、偏远的农村地区需设置小学附设幼儿班(学前班)的,应事先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小学附设的幼儿班(学前班)应符合幼儿园的有关规定,包括环境布置、设施设备和玩教具配置、作息制度、课程安排、教学内容和方法等必须符合学前教育发展规律。
(四)各幼儿园要挖掘潜力或改建、扩建园舍,增加学位,但禁止通过大班额接受幼儿入园。同时,禁止借机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五)各中心学校要以取消城区小学和镇中心小学幼儿班(学前班)为契机,进一步研究并切实解决好小学和学前教育衔接问题。
三、及时上报取消学前班的工作规划和工作进展
各中心学校、局直小学于10月15日前将取消幼儿班(学前班)的工作规划及实施情况报我局教育股,今后要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电子文档发至邮箱:dbjcjy@163.com。
茂名市电白教育局
2015年9月30日
时间:2015/10/12 9:55:03 作者:电白区教育局 来源: 查看:545 评论:0
根据省教厅《关于加快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粤教基〔2009〕93号)、省教厅《关于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的通知》(粤教基函〔2011〕49号)和市教局《印发<关于加快我市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茂教字〔2010〕30号)精神,“积极发展规范化的学前教育,有条件的地方要将办学前班改为办幼儿园。2010年,地级以上市城区及珠江三角洲发达地区全面取消学前班,其他各县(市)到2012年要取消县(市)城镇和乡镇(街道)所在地学前班。” 现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取消城区完全小学及各镇中心小学附设的幼儿班(学前班),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我区现在各小学附设的幼儿班(学前班),是由于过去幼儿园学位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学前三年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而出现的,曾为缓解我区幼儿“入园难”问题起到过积极作用。但小学幼儿班(学前班)的存在,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存在侧重课堂教学模式,简单搬用小学课程、教材内容与教学方式,强调知识技能灌输,减少游戏活动和户外活动等“小学化”现象,影响了学前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二是挤占小学教育资源,造成小学大班额及功能室不足等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区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充分利用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改建、扩建成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全区各镇(街)也新建或改建成一所公办镇中心幼儿园,合格和优质幼儿园大幅增加,“入园难”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目前,逐步撤消小学附设的幼儿班(学前班)已具备基本条件。为做好有关工作,各相关学校领导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
(一)为确保撤消幼儿班(学前班)工作平稳顺利推进,各有关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化解、消除不稳定因素。要在各镇、村(居)委会和各幼儿园显眼位置设立专门的宣传专栏和标语,宣传科学保教幼儿教育的重要性;要让家长们明白和理解实施学前三年教育应以幼儿园为主。
(二)各中心学校要积极利用学校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校舍举办村级公办幼儿园(或小学附设幼儿园),同时大力发动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民办幼儿园,以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逐步减少小学幼儿班(学前班)的数量,积极落实幼儿园实施学前三年教育(3―5周岁),小学实施6周岁入读义务教育的要求。
(三)今后人口稀少的地区、偏远的农村地区需设置小学附设幼儿班(学前班)的,应事先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小学附设的幼儿班(学前班)应符合幼儿园的有关规定,包括环境布置、设施设备和玩教具配置、作息制度、课程安排、教学内容和方法等必须符合学前教育发展规律。
(四)各幼儿园要挖掘潜力或改建、扩建园舍,增加学位,但禁止通过大班额接受幼儿入园。同时,禁止借机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五)各中心学校要以取消城区小学和镇中心小学幼儿班(学前班)为契机,进一步研究并切实解决好小学和学前教育衔接问题。
三、及时上报取消学前班的工作规划和工作进展
各中心学校、局直小学于10月15日前将取消幼儿班(学前班)的工作规划及实施情况报我局教育股,今后要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电子文档发至邮箱:dbjcjy@163.com。
茂名市电白教育局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