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牛精英雄 @ 2015年07月18日 Saturday, 11:05 AM)
如果是合法的,走法律程序(向法院上诉)来维持你的合法权益吧。
反之,则你是心虚的:无理取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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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说过楼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土地违法案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管辖的除外。”
拆除违章建筑或者处理违法土地案件权限在区国土局,镇协调不下只能找区国土局,为什么你不敢申请区国土局处理呀,死缠烂缠镇政府也解决不了问题的。再说,你说的属于违法用地案,既然是违法就要执法拆除,依法是不能用调解解决问题的,继续发这样的贴还有意思吗?
还有请楼主注意,你链接的那个违章建筑拆除主角是区国土局,法律上没授予镇政府这个权限,任何一个政府部门必须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你也不能把这个视频拆除违章建筑的主角张冠李戴呀!倒是我觉得,这个视频你应该学习学习――拆除违章建筑是哪个部门的权限,我说对吗?就算镇不作为,你完全可以而且马上依法通过行政诉讼告镇政府不作为的,为什么你没做?因此,建议你:
1、依法向区国土局申请处理。
2、区国土局不受理可通过行政诉讼解决(请注意,里面应该有个诉讼时效问题,你成天在发无用帖子不及时向法院起诉会影响你的诉讼时效的,不能再拖下去)。
3、如果你觉得不是区国土局的事,是镇政府的事你就告镇政府(告镇政府我感觉你可能会败诉)。
4、如果你有合法证件,是别人抢建你的土地,那你就可以以侵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方侵权。
5、如果是土地纠纷,那你就直接申请政府确权处理。个人与个人的、或者个人与集体的镇级国土部门代表镇政府确权,集体与集体的区级国土部门代表区政府确权。依你所说的,因你与对方不同一个集体组织,应该也是集体与集体之间的事,也只能请区国土局主管部门处理。
个人见解,说不对请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