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监察。经调查:该施工工地确存在超时施工行为,对周边群众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当日我局向其发出《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电环限改字〔2015)10号)责令其依法、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早上6时为限制排放建筑噪声作业时间),防止噪声扰民,如因工程质量需要必须夜间超时连续施工作业,务必向住建局和我局提出申请,否则,我局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感谢你对我区环保工作的支持,希望你与我局一同对该建筑工地进行监督,如发现超时施工作业,请立即拨打12369环保投诉热线向我局反映。我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工地的监管,不定期派出执法人员在到现场巡查,确保有没违规超时施工作业行为。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