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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时期BJ大兴县大屠杀的调查比日本鬼子还残暴的屠杀 (2014-03-11 )
摘要:大兴屠杀事件过后二十年,才有简短的报道出现在书刊上,从而让我们初步知道,66年8月26日,大兴县公安系统传达了公安部长谢富治的讲话,从8月27日至9月1日,县内13个公社,48个大队,先后杀害了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才38天,有22户人家被杀绝。
一、大兴县大屠杀的背景
遇罗克在66年写的《出身论》里,列举当权者残害“黑五类”(地主、富农、反革命份子、坏份子、右派份子)及其子女的手段,有过“残酷的‘连根拔’”一句,指的就是发生在66年8月、惨绝人寰的大兴县屠杀事件。无奈的是,我们办的《中学文革报》寿命只有三个月,报纸也只出了七期,尽管每期都尽量揭露、抨击残害人类的法西斯暴行,毕竟篇幅太少、时间太紧,无法完成原订的计划。罗克被捕前甚至幻想编一本书,专门收集、揭露“文革”前后各种令人发指的兽行。
罗克入狱不久,我也被关进同一座监狱,恰巧牢房里关押着一个屠杀事件的行凶者。他虽然无颜宣传自己的丑行,但是其他难友忍不住要传播他耸人听闻的劣迹,并给他起了个“屠户”的外号。
据说许多地方屠杀“黑五类”,是迅速地让他们死去,而“屠户”所在的村子则不然,除了头一天把老的“黑五类”用棍棒打死、把婴幼儿“黑五类”劈成两半儿以外,对于青少年“黑五类”,关起来慢慢折磨着“玩”。他们把男青年倒背着双手,仅仅拴住拇指吊起来,然后施以各种刑法;对女青年,除了吊起来抽打以外,还要进行性虐待。晚上把他们放下来,让他们“休息”,目的是不要死得太快,好多受些罪。同时给在外面工作的“黑五类”发出通知,勒令他们必须回来接受“批判”。几天之后,男女青年就全部死亡了。
对于少年“黑五类”,他们也不放过。先是几天不给饭吃,饿到了一定时候,扔给这些少年几个茄子,看着他们争抢取乐。原计划等青年男女死了以后,就要折磨这些少年。后来上级发出了停止屠杀的指示。“屠户”们起先对“指示”没当回事,依旧每天都死人。据“屠户”说,关押他并不是因为他杀了人,而是没有重视上级的指示。果然后来也没有对他严惩。相反,为无辜惨遭屠杀的“贱民”们鸣冤的罗克,却被毫不留情地判了死刑!
大兴屠杀事件过后二十年,才有简短的报道出现在书刊上,从而让我们初步知道,66年8月26日,大兴县公安系统传达了公安部长谢富治的讲话,从8月27日至9月1日,县内13个公社,48个大队,先后杀害了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才38天,有22户人家被杀绝。(见《“文化大革命”十年史》1986年9月“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
研究惨痛的历史,目的是给后人以镜戒,使社会前进、民族进步,是件很有意义的事。但是真的要深入研究了,却发现寻找史料是那么难!我首先到去年才开放的“BJ市档案馆”,在那里竟找不到“文革”初期众所周知的事件的资料。有关“红卫兵”抄家、打死人,农村的屠杀行为,只言片语都没有。举一个最明显的例子:67年3月18日,BJ满大街都张贴着公安局军管会的布告(俗称“318布告”),内容是规定了11种人及其家属是应该遣送到农村的。这“11种人”后来成了专用名词,分别是: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资本家、黑帮分子、反动军官、伪警察、伪宪兵、特务。这么轰动一时的官方公开文件,档案馆里却没有。还好的是,那里有67年3月23日“市人委、市公安局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被遣送人员有关安置问题的报告”,还能佐证当时有过遣送人去农村这件事,而且这种恶行从66年开始到67年还没有结束。“报告”指66年被遣送到农村,有部分人又回到BJ,其中一半多是“11种人”。“报告”内称为“符合处理办法”,还应该继续遣送。所谓“处理办法”就是5天前发布的“318布告”。
即使这么残缺不全的档案,目录中的不少条目又贴上了不透明的胶纸,看起来一年之内又发现了不该公开的东西。把有“问题”的人撵出BJ,要追溯到59至61年之间,当时的BJ市长、市委书记彭真有句名言:要把BJ建成“玻璃板、水晶石”。只是那时还没有做到大规模的遣送行动。“文革”一开始就施行遣送,可见是必然的。我翻找59至62年的政府有关压缩城市人口的文件,想找到有关“玻璃板、水晶石”的蛛丝马迹,自然是一无所获。从档案馆很难找到需要的资料,我转而去寻找大兴屠杀事件的当事人。
大兴县有十三个公社进行了屠杀,最有名的是大辛庄公社。在那里指挥屠杀的是高福兴、胡德福,这两个人还活着,据说在县城还开着店铺。我最先想找的是他们,如果顺利的话,从他们那里能知道又是谁指挥的他们、他们当时是什么样的思想动机。
很不容易,托人找到了高福兴的弟弟,却不料碰了钉子,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上级”禁止他再向别人提供屠杀事件的史实。好在事件本身是无法保密的,通过对许多事实的了解,幕后的活动不言而喻。而更大的意义,在于挖掘这种恶性事件的根源,知道为什么发生,才能避免再发生。大兴屠杀事件的直接原因,是BJ市区的红卫兵暴力和杀戮。
如果以66年5月16日作为“文革”的起点,六月初,中学里就出现了充满暴力色彩的“红卫兵”组织,后来人称其为“老红卫兵”。他们的组织原则就是必须具有较高权势的出身。“红卫兵”留给历史两个口号和极不光彩的行为:两个口号是:“造反有理”和“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
不齿于人类的行为是,草菅人命的法西斯暴行,而且受害的却是毫无反抗能力的、已经被无端压迫多年的弱者。“红卫兵”们在学校里打校长、老师们,“砸烂”了“修正主义教育体制”还不过瘾,又把多余的精力投入到社会上,开始了“破四旧”和血腥恐怖的“抄家”活动。他们的职责,似乎就是无情地揪出新“黑帮”、毁坏具有传统文化色彩的东西、压迫甚至于处死“黑七类”(在“黑五类”基础加上资本家、“黑帮分子”)。
8月18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接见了这些“老红卫兵”。宋任穷的女儿宋彬彬给毛泽东戴上了“红卫兵”袖章。毛泽东问宋叫什么名字,是不是“文质彬彬”的彬,说了一句“要武嘛”,宋因此改名为“宋要武”。“818”以后,“红卫兵”名声大振。愚昧、偏见加上无限制的权力,使他们已经具有野兽般的性情、灭绝天良的心灵。所谓的“抄家”,往往要没收和毁坏所有财产,即使是孤寡老人,家里的一切也都要抢走,连碗筷、被褥都不剩。而且,“抄家”还要伴随着“打人”,更是手段残忍至极。“抄家”时最常见的项目是“剃”“阴阳头”,尤其见了妇女更难放过。说是“剃”,其实是连剃带薅,有时甚至干脆就是一把一把地薅,连头皮都给撕下来。街上常见到耷拉着粉红头皮、淌着鲜血的老人,还在被游街。更残忍的,还要给“洗”头,就是用浓硷水往伤口上浇。
东四一带有一家是“资本家”,“红卫兵”把老夫妇打到半死,又强迫儿子去打,上中学的儿子用哑铃砸碎了父亲的头,自己也疯了。
把人活活打死是司空见惯的事,在沙滩街上,一群男“红卫兵”用铁链、皮带把一个老太太打得动弹不得,一个女“红卫兵”又在她的肚子上蹦来蹦去,直到把老太太活活踩死。
8月25日,BJ市崇文区榄杆市一带,发生了一件所谓“阶级报复事件”。一位不堪忍受虐待的姓李的“房产主”,据说用菜刀威胁了看押他的“红卫兵”。这个“房产主”被打死。这一事件立刻经过渲染传遍了各个学校的“红卫兵”组织,正在寻衅的“小将”们哪里肯放过,数千名身着军装、手持凶器的打手们乘着公交专车汇集到出事的街道,在这一带“血洗”了七天,无数人惨遭毒打,许多人死于非命。这就是震惊BJ的“栏杆市事件”。
这次活动中,在崇文门附近“抄”一个“地主婆”的家(孤身一人的寡妇),强迫附近居民每户拿来一暖瓶开水,从她脖领灌下去,直到肉已经熟了。几天后,扔在屋里的尸体上爬满了蛆。
南宫口胡同的邵家,在清朝做过道台,家里储存了不少香油、白糖。“红卫兵”强迫这家人喝香油、吃白糖,受过此刑的邵忠匡先生说,比险些丧命的挨打都要难受得多。1966年8月下旬,BJ市区有数千人被红卫兵活活打死。并且这股杀人邪气迅速辐射流传到了BJ郊区各县,包括大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