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花花公子 @ 2014年04月30日 Wednesday, 03:11 PM)
我不相信茂名还有清白的,特别是公安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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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安局长妻子给全体民警的信 (2012-12-23 23:53:55)转载
诸位同仁:
我是原茂名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天福的妻子,我也是一名警察。广东所有的警察,都看到了以我丈夫李天福等为主角的教育警示片,说我丈夫贪污240万,受贿600万和纪录片中清点大量现金的镜头。
我告诉你们----这是假的。
我家里根本没有抄出大量现金,对此,广东省检,可以出来说话。检察院、一审法院说我丈夫贪污240万,受贿达600万,那我丈夫贪污、受贿的钱去哪里了?为什么没有丝毫线索,我丈夫既然都交代了这些所谓的贪污受贿,为什么偏偏没有交代这些巨款放在哪里?
因为这是假案,我丈夫有严重的神经衰弱,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部分检察官四天三夜不让其睡觉,他精神崩溃,产生了幻想,按办案人员的指引幻想了其所有的下属,甚至不认识的人,向他行贿一千多万元,甚至都幻想陈光标向其行贿。(有医生的证明,有第一次会见的律师证明,他也有家属遗传病)。
检察机关将错就错,将所有我丈夫交代的所谓受贿人,除了抓不到的“陈光标”,还有不肯承认的十几名赌博犯人,只要是公安干警,都必须按照我丈夫的交待承认,承认了就可以继续当官,有些荒唐得连鬼都不信,如说04年公安局刑警队长黎禹江向其行贿15万美金,04 年黎的工资不满一千,家境又不好,哪里来的15万美金。开始我丈夫妄想的是12万美金,结果,检察官审黎禹江时,黎不承认,检察官给其一列数字,1,3,5,10,15,20,让其挑,挑1,3,5,10,都不行,20也不行,15就行了,办案的检察官说,黎承认15万美金,让我丈夫改口,我丈夫为了保住自首,居然又改为15万美金,古有周勃说,将百万军,安知狱吏之贵也。公安局长自己也不知道检察办案这么“贵“!
省反贪局张洪伟(音)处长对我说,先要我拿一千多万钱退赃,后改为700多万人民币,200万港币,15万美金。我说,我手中没有这些赃款,李天福怎么会有那么多钱,你让李天福说钱在哪里?张洪伟说,我们是根据你老公帮人办事,提拔职位的价格而算出金额的。我说,这居然也有价钱的?
现在检察机关也不肯拿出其三天三夜不让睡觉的录像,只拿出第一天的录像,法庭播放的录像显示第一天晚上,李天福被迫睡在冰冷的地板上,当时,他还是一个人民警察,且不说还是局长。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就这样刑讯,我丈夫被逼出了精神病。法庭上,证人出庭,指控检察机关威逼他们作伪证,法院居然不认定,其中一个驾驶员协会的会长,我丈夫妄想时,称他送了130万元,他这个协会每年才赚几万元,两年就送130万,根本不符合现实。
我丈夫最后悔和觉得对不起的是14个下属,他妄想期间,把这14个公安局副局长、刑警队长,治安大队长等不存在的买官行贿交代出来,从20、30万、到最多的15万美金。这些人被叫到检察院之后,都不同程度受到坐老虎凳(审讯椅)的待遇,被威胁,如不按李天福的说法作口供,就呆在这里,不能回去,甚至要查他们的受贿;还利诱他们,只要按李天福的说法,就可以继续回去当官,并说上级已授权给办案人员,保证不起诉他们行贿罪。
个别警察不愿意按办案人员意思做伪证,如水口派出所所长黄开贵不配合他们做假证,结果被检察机关查他的受贿和行贿罪,起诉到法院之后,行贿李天福的罪名就没有了,但是,李天福收黄开贵贿赂的罪名却成立。这是一个好人,他非但没怪李天福,还说,和重庆一样,国家以后会给我们平反的。我感动得都哭了。
李天福是一个在信宜市、高州市都口碑不错的人,他自己也严以律己。他不公车私用。他自己买了一辆事故车修好了自用,这车还被指控为受贿所得。李天福对原来的司机经常说,不要贪,你调到茂名后,工资会有四、五千,够用了,我们祝GCD万万岁,这样我们的日子也好过。想不到,在这样的一个政治思想正统,作风廉洁的人,居然被黑打为贪污受贿上千万元的贪官。我怎么也想不通。
他原来的司机,高州市公安局的一名人民警察,在没有任何法定手续的情况下,被广东省检察院先审了三天三夜,后继续在信宜市关押了3个月,一个笔录都没有,一个传唤证都没有,非法关押在一家宾馆,不用说警察权益了,法律程序在哪里?
我不是一个高尚的人,我有时也想让他帮些忙,都被他拒绝。但我也不是一个贪心的女人,我从来没有帮他收过一分钱,所以,这次检察机关查案时,和我分文无涉。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如果我丈夫是这样贪的人,我会这样清白吗?我家里会抄不出大量现金?珍贵礼品?
茂名官场地震,有人贪腐,家里抄出大量现金,这说明反腐败是必要的,但不能这样,明知我丈夫有病,明知这是假案,但是为了自己的前程和不良的目的,不去查清真假,反而以无官不贪为借口,拿李天福被逼到出现幻觉的人为垫脚石,为自己的功劳簿上记功,这是丧天害理的事情。检察官,你们对不起李天福,可是,也该对得起为政权,每天在辛勤执勤、工作的那么多公安干警啊。
检察官在审问时治安队长时,由于治安队长不配合他们做伪证,检察官就指着他的警服说“你穿一身狗皮,我把你扔到广州天河看守所你就知死了”。检察官凭什么看不起警察?警察队伍是有害群之马,但是检察官队伍就没有吗?单是下来茂名办案的检察官中,就有不少人多次向证人索取财物。大家说高了,都是法律卫士,说低了,都是养家糊口,何苦有那么多偏见?法律不是规定无罪推定吗?法律规定不是证人出庭吗?为什么都是有罪推定,为什么这些所谓行贿买官的警察证人,都可以不出庭?我丈夫是牺牲品,其他警察都是战栗的猴子?
我没有觉得世态炎凉,因我从没有什么官太太的作风。这点,你们可以去了解。我只是惊诧,我们的法律,会被个别执法人员执行到这种丧天害理的地步,我们有冤无处诉,有理无人听。
如果说李天福是这样的贪官,即使判死刑,我都没意见,是报应。但,李天福平日为人亲和,为官清正,最后落到这样的一个下场,判二十年徒刑,我作为一个警察,我感叹,没了天理,为什么会这样?
李天福做了三十多年的警察,最后在刑讯之下,落下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我请全省警察、全国警察看清楚,这不会仅仅是李天福和他14个下属的遭遇,也可能会是你们的遭遇。不要以为,你们是刀把子,在畸形办案模式下,畸形反腐风暴之下,在检察院面前,你们也是羔羊。
救救天福!求你们关心一下同行,就像律师界一样!
警察李天福的妻子:梁燕芳
2012年12月23日
也许他是不幸的,被墙外扔进来的砖击中了。
他无辜吗?还是罪有应得???
可能有更加贪污的高官,更腐败的高官没有被查到,依然高高在位,
每天依然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我们不服气,被查到的更加不服气!
反腐真的有如墙外扔砖,砸中谁,谁不幸!![/s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