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2014年3月1日21时,昆明火车站广场,蒙面暴徒公然砍人,造成29人死亡、143人受伤。这是新疆分裂势力一手策划组织的暴力恐怖事件,广场上行人成千上万,而施暴歹徒不过区区5人(其中1个还是女的),这伙人手持原始得不能再原始的长刀,残杀无辜,血染春城,平均一个歹徒要杀伤34.4人!是他们有高强的武功?很遗憾,还真与中国功夫无关,究其根本,是我们的民众们太怯弱!
2014年3月14日,成都市著名步行街春熙路一带,数百人在不明原因情况下狂奔。现场目击者称,此为有人造谣发生“暴力砍人事件”所致。春熙路及周边地区虽没有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也没有人员伤亡,但现场混乱的态势诠释的仍然是民众的惊慌、冷漠和懦弱!
3月14日上午10时,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沙湖桥菜市场内,两名摊贩因纠纷引发互殴,其中一人被对方砍死,行凶歹徒逃跑过程中砍伤四名无辜群众,其中两人当场死亡。
3月15日上午8时30分,广州沙河大街,某服装城的保安员抓获一名小偷,该小偷突然大喊一句:“有人砍人!”周边群众如惊弓之鸟,霎时四处逃散・・・・・・
我不否认,昆明恐怖事件中伤亡的172人中,有老人和孩子,但更多的是成年人吧?那些有幸逃脱戕害的人们,更多的还是成年人吧?在这种时候,就没有一种血性能激发人们站出来制服这伙本不强大的暴徒?哪怕有人手持一条板凳,大喝一声,也能震慑暴徒,众人也会附和,可惜欠缺的就是一个血性男人!
广州沙河人群逃散事件和成都春熙路群体散逃事件如出一辙,都是有人散布了砍人的谣言,造成民众恐慌。有人说,应当严惩造谣者,这自然是应该的。但除了严惩造谣者,我们是否该想想,这谣言,为何就能惑众?其实,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怕死鬼,都缺了那一点血性,都只想着明哲保身,都太“理智”了。
面对暴恐,国人们表现得如此的无能为力,只想着逃跑。可是面对相熟的人事,有点利益冲突,比如调资升职福利奖金等,保证个个都不怕死,非得争个你死我活,头破血流――
难道,我们的血液中,真的只剩下自私、奴性、冷漠和恐惧?
一个没有勇气的民族是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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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良说:【学美国佩枪不解决问题】
昆明事件引起了要求给警察配枪的舆论。其实佩枪并不能解决问题。毛泽东时代民警没枪,人民群众十分安全;美国警察一直有枪,反倒是恐怖袭击最严重的国家。
所以问题的根源不在于警察是否佩枪,而在于把民警变成了警察。民警和警察虽一字之差,性质却截然不同。民警的天职是保护人民,警察的天职是维持秩序。在群众眼里二者也截然不同,民警是亲人,警察是仆人。在这种情况下,既使警察佩枪也会象美国那样没有作用。弄不好反而会枪口对准一般百姓。
其实问题不在于警察有没有枪,而在于汉奸法律党制订的恶法束缚了群众手脚。昆明车站几百个群众被11个暴徒追杀得四散而逃,如同马路上不敢救助倒地病人一样,完全是因为法律党恶法长期打击见义勇为精神,迫使人们养成了遇事只顾自保的结果。
可以说,见义勇为不仅得不到社会表彰,反而会带来巨大司法风险的可怕现象,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现象。这种法律对中华民族的祸害,无论怎么估计都不会过分,它把13亿中国人变成了13亿岁碎片,为西方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创造了最有利的政治条件。
当年几个日本兵赶着一个县的老百姓跑反,就是因为中国老百姓一盘散沙。后来毛泽东实现了中国人民的团结统一,可是30年持续的反毛运动,再次把中国人民变成了一盘散沙。为了加速中国人一盘散沙的过程,还专门制定了迫使中国人只能各顾各的法律。
此类法律绝不是认识问题,而完全是解体中国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法律党完全是当今中国的汉奸群体。坚决打击这个汉奸群体,废除毒化中国人民的恶法,恢复警察的民警性质,回归毛泽东时代的群众路线和民族政策,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