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件,山区及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教师岗位津贴发放对象为“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那么问题出来了
1、电城四中高中部老师是否可以纳入发放范围?
高中显然不是义务教育,但一所学校老师两种待遇,显然不合情不合理。能否把电城四中解释为“义务教育学校”,以学校名义整体打包将全校老师纳入发放范围。
省对电城四中按老师总人数的70%核定补助资金,显然省对文件的解读是高中部不纳入发放范围的。
建议方案:将高中部老师纳入发放范围,资金由财政与学校共同承担,因为高中生是要交学费的,学校承担资金来源学费收入。
2、抽调到滨海新区工作的老师岗位津贴发不发?
抽调到滨海新区工作老师显然已经脱离了教育岗位,不符合文件发放条件。但如果不发,将没有老师愿意被抽调;
3、中心学校工作人员是否应该发放?
我一直在思考,中心学校到底是学校还是教育主管部门。本人更倾向于教育主管部门的定位,如果是教育主管部门,那岗位津贴显然是不该发,很明显,没有哪个地方将教育局纳入发放范围。
以上三个问题,恳请各位高人不吝赐教。
那么问题出来了
1、电城四中高中部老师是否可以纳入发放范围?
高中显然不是义务教育,但一所学校老师两种待遇,显然不合情不合理。能否把电城四中解释为“义务教育学校”,以学校名义整体打包将全校老师纳入发放范围。
省对电城四中按老师总人数的70%核定补助资金,显然省对文件的解读是高中部不纳入发放范围的。
建议方案:将高中部老师纳入发放范围,资金由财政与学校共同承担,因为高中生是要交学费的,学校承担资金来源学费收入。
2、抽调到滨海新区工作的老师岗位津贴发不发?
抽调到滨海新区工作老师显然已经脱离了教育岗位,不符合文件发放条件。但如果不发,将没有老师愿意被抽调;
3、中心学校工作人员是否应该发放?
我一直在思考,中心学校到底是学校还是教育主管部门。本人更倾向于教育主管部门的定位,如果是教育主管部门,那岗位津贴显然是不该发,很明显,没有哪个地方将教育局纳入发放范围。
以上三个问题,恳请各位高人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