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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承认收钱发表针对中联重科失实报道 (1人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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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a.com.cn/c/2013-10-26/070328536566.shtml
受人指使收人钱财 发表大量失实报道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新华网长沙10月26日电 “如果我还有机会重新从事新闻工作的话,一定会遵守新闻工作的基本操守,公正、真实、客观、全面去报道新闻,不受利益的诱惑。”日前,身处湖南长沙第一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向办案民警坦承,为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名利,其受人指使,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致使中联重科声誉严重受损,导致广大股民损失惨重。陈永洲对自己的涉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深刻悔罪,向中联重科、广大股民和自己的家人道歉,告诫同行“要以我为诫”。

  这是记者25日从湖南公安机关获悉的。目前,陈永洲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已被长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介绍,2013年9月9日,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向长沙市公安局报案称,2012年以来,新快报连续发表多篇署名为记者陈永洲的文章,捏造事实对中联重科进行诬蔑诋毁,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商业信誉并造成重大损失。经初步调查后,长沙警方于9月16日正式立案侦查。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10月18日,在广州警方的协助下,长沙警方在广州将陈永洲抓获。

  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永洲,男,1986年8月出生,2009年大学毕业后进入新快报社担任记者至今。自2012年9月29日至2013年8月8日,陈永洲受人指使,根据他人提供的现成材料,在未经核实、也未对中联重科进行调查采访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分析和主观臆断,编造中联重科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畸形营销、销售和财务造假等问题,在新快报连续发表署名文章10余篇,被互联网大量转载,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办案民警介绍,2013年5月中旬,陈永洲接到中间人电话,要求以他的署名发表一篇关于中联重科广告费的负面报道,由于自己在出差途中,陈永洲便让中间人直接和报社联系予以安排。几天后,对自己发表过的文章从来不看的陈永洲对这篇署名报道却格外关注,原因是这篇题为《一年花掉5.13亿元广告费 中联重科畸形营销高烧不退》的报道发表后,引发极大反响,中联重科不得不发表声明予以澄清。他对照原报道和中联重科的声明后发现,报社此前发表的文章实在是断章取义。这篇报道将中联重科2012年度年报中发生额约为5.128亿元的“广告及业务费等”归类为“广告费”,称中联重科招揽许多“公关人才”搞不正常的营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对中联重科2012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严格审计发现,其中“广告及业务费等”发生额约为5.128亿元,该项费用除包含广告费以外还包括差旅费、市场推广费等,广告费仅占其中20%。

  办案民警介绍,2013年5月27日,陈永洲无视两家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对外公布的审计报告,在新快报发表题为《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 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的报道,称中联重科华中区涉嫌虚假销售和财务造假。该报道给中联重科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中联重科A股被迫停牌两天,引起监管机构、股东、社会知名人士、广大股民对公司财务、管理、销售广泛质疑和批评,公司不得不发布公告澄清。司法鉴定结果表明,公司A股、H股在5月29日超过行业平均跌幅而减少的股价市值为13.69亿余元人民币,致使广大股民损失惨重。对此,他“当时感觉很担心,是不是捅了篓子”。

  证据显示,在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失实报道期间,陈永洲多次收受他人提供的数千元至数万元人民币不等的“酬劳”。特别是2013年6月、7月,在他人授意和周密安排下,陈永洲先后赴香港、北京,向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和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中联重科。虽然中国证监会及时向陈永洲作出书面答复,称“经核查,未发现中联重科华中销售区销售财务造假,未发现中联重科澄清公告与年报数据矛盾情况”,但中间人认为负面影响已经客观形成,达到了预期目的,先后多次给陈永洲数十万元人民币和数千元港币作为“酬劳”。



  据陈永洲供述,他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先后发表的10余篇中联重科负面报道中,只有“1篇半”是自己在他人安排采访下完成的,其余都是由他人提供现成文稿,自己只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加工,有的甚至看都没看,就在新快报等媒体上刊发。“我没有审核这些文章的真实性,只是在文章上做了小的修改,并使用了较多的模糊用语,以规避中联重科对我本人及我们新快报的追究”。此外,陈永洲根据他人授意,撰写了3条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评论,经他人审核后,发表在为此专门新注册的一个微博账号上,被大量转发。

  对于自己的这些报道被新浪等知名网站大量转载给中联重科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和巨大经济损失,陈永洲承认,“我知道这些报道会对中联重科的信誉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但没想到影响会这么大”。他自己很清楚“这个事情有风险,查到了都得死”。

  陈永洲对自己的涉嫌犯罪行为悔恨不已,表示“主要是贪图钱财和为了出名才这样做的,我被利用了”“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违背了新闻操守”。他说:“我自己也在反思,这些事情是怎么出现的。对当前的新闻媒体来说,我可能不是孤例,整个新闻行业应该以此为戒。”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不知道此新闻是真是假
 
天朝真是无奇不有,
报社那边信誓旦旦要营救陈,
这边陈就已经当了叛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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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不在于记者收不收钱,而是其报道是否真实。
记者收线事大还是上市公司黑帐事大?
事实上,几个记者能完全干净,哪家上市公司不玩花招?
以甲罪名抓人,以乙罪名控告,呵呵,公门深似海。
 
一些朋友不要以为记者就一定是好人,他们吃什么?记者工资是很少的,一些人经常恐吓官员,国企,那点好处,这是经常地,我们就经常碰到!如果有人觉得这些公布还是造假,那就无话可说的了.....为什么记者一定是好人呢?
 
有哪个公司没有两本账以上
有哪个公司没有偷税漏税
 
薜大v,秦火火那个都得招,局子是那么好进的么?
 
薛蛮子嫖娼被抓,不反思嫖娼的罪恶,却悔恨当大V的错。

陈记者涉破坏商业信誉罪被抓,不悔恨自己给相关公司造成的损失,却操心起了整个新闻媒体,新闻行业的操守。

开着空调的审讯室果然是反思的好地方。怪不得干了几十年公安的文强反思,干掉了文强的王立军反思,要干掉王立军的薄煦来也反思。
 
赵作海,佘祥林都承认自己杀人,你懂的。
 
中联重科和三一打架,记者拿钱当枪手。
以为钱这么好拿?
 
无眼睇!神仙斗法,小记者站错队。
 
如果没有人在背后提供资料一个小小的记者那有可能有这么多内幕资料。
 
主流媒体利用该事件狠狠打击地方小报不负责任的记者和报社,暂时还是支持的。
 
有时听那个郑达骂人觉得好爽,但细想又不是那么回事。总之,他骂人有人听,你骂人没人听。
 
只要是人,理得他是干啥的,难免行错。
中央有的官员,还腐败糜烂呢。
 
真相谁知。
 
中国国情,有钱好办事。
 
新快报称记者收钱写报道 头版发道歉声明

http://gd.qq.com/a/20131027/001033.htm?pgv...012&ptlang=2052

经警方初步查明,本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大量失实报道,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新闻真实性原则,报社对稿件的审核把关不严。事发后报纸采取的不当做法,严重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教训深刻。我们将以此为戒,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加强采编人员和出版流程管理,严格要求采编人员在工作中尊重事实,遵守法律,遵循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特此向社会各界致以深深的歉意。

新快报社

(羊城晚报-新快报)



先不说有没有内情,一家报纸或一名妓者,在媒体胡编乱造攻击别人,一旦事败,就是一句致歉了事,多霸道。
你让我打一掌后,我向你致歉一下行吗?
我想,如果某人或某部门在某场合说了某媒体的坏话,你看它不胡搅蛮缠致你死才怪。
媒体=霉体了。
 
记者的行情是这样的:来打招呼的,1000元,你不会做的,就要出大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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