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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书 (1人在浏览)

QUOTE(内情 @ 2013年10月19日 Saturday, 06:42 PM)
感觉姓邵的说得不是真实情况,有夸大,欠了别人的钱被人打,无处申诉,见到谁人就咬谁的感觉。三月的事到现在才露头,想图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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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芳,内里什么乾坤?
 
事情怎样了,楼主不见说,知情者也不说,都跟蔡所长饮茶了么?
 
QUOTE(iben @ 2013年10月12日 Saturday, 04:01 PM)
有点断章取义的感觉,为什么人家要逼你签欠条,不逼其他人呢?确定没有水份?电白治安虽然不好,证虎也不怎样,但也不敢明目张胆这样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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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自由主义 @ 2013年10月12日 Saturday, 01:13 PM)
扬佳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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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让你知道,我的做法。
 
就事情本身来说,有没有可能性呢?

邵某被一伙驾车者殴打,蔡某撞到,报警到公安机关录口供,只录被殴打者,不录殴打者,验伤结果被殴者不满意,重验,结果推翻原来验伤结论,期间蔡某对邵某冷言冷语邵某很不爽,期间保险公司有职员介入(邵某买有人身伤害保险?),邵某不服,因此有此文?

在电白,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吗?

1、会有人因私人(公司纠纷)而诉诸武力吗
2、会有公安机关人员因个人立场而这样应对类似事件吗?(且感情上觉得应该这样子?不管出于私交还是其他原因)
 
1、私下纠纷找人殴打当事人,合不合适(债务纠纷中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
2、强制让写欠条合不合适?

其实上面的问题按‘江湖’规则都是这么干的,到了公安部门呢,合不合适,我想知道的是这个。

貌似有人觉得只找邵某写欠条,内心觉得是合适的,不知该朋友以江湖身份还是公安身份来表达?
 
欠债还钱,可是也不至于让派出所出头讨债啊?只有白痴才会做得如此的出位。派出所早已成为某些人的讨债工具了。
 
在这里是告不了人的。
 
所述经不起推敲?1、人家为什么要找你?并且知道你在那个地点工作。2、为什么要写50万欠条?为什么不是一百万?3、派出所为什么会如此对你?等等,我们可以同情你,但希望你不要把我们当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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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广东省信访局的回复,案件己经返回茂名处理中,非常感谢大家的支持!
 
大家帮顶一下,后续会增加资料证据
 
顶一下
 
QUOTE(极品 @ 2013年10月12日 Saturday, 05:50 PM)
不评论。公道自在人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有志者事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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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不上道 @ 2013年10月13日 Sunday, 08:07 PM)
如果真实,就努力将事件让公众知道。最差也不会比没人知道差,纵伸张不了正义,影响扩大了,作恶者总要付出代价。

前公安局长好评如潮,尚因小事中枪(官场倾扎如此,我也是就事论事,不必过于解读),一个所长做下这些事,只要受害方能让事情成为“公共”事件,他的前途基本就完了。对手会抓住这些做文章,市里有人,人家也不想有擦不完的屁股,况且一不小心还会脏了手脚是吧?

其实,能做到所长的位置,谁上面没有人,没有人基本是很难做“官”的,不过有些人懂得低调,不给上面的人惹麻烦,有的人目空一切,以为老子天下第一,这些人既不会做人,更不会做官,只会给“罩”自己的人添麻烦,以为给“罩”自己的人点好处,就万事大吉了,真是愚蠢至极。

人家可以坐上市里的位置,大把人给好处,又不是他才会给,但聪明人不会给上面的人添麻烦,愚蠢的人麻烦不断,这就是差别,所以尽量扩大事件,最不济也让作恶者失去前途,这也是一种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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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是当官的料,佩服佩服
 
麻痹,总是看完了,总结三条:一,想欠债不还。二,黑白两道为了利益互相勾结三,官官相卫。
 
不是欠债不还的,受害人有充份证据证明的,大家帮顶上贴就行了,谢谢大家
 
相信很快有结果的
 
过来顶一下
 
支持,不能让犯罪份子逍遥法外
 
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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