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刚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以广东茂名籍人士李振刚为代表,一审共有24名被告人,被控犯17项罪名,其中21名被控犯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广州警方从2009年12月中旬开始拘捕犯罪嫌疑人,到2011年12月19日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历时2年。一审开庭审理从2011年5月16日开始至5月26日结束,连续开庭10天。该案24名被告人共聘请了32名律师,除2名辩护律师对黑社会性质的罪名未提出异议外,其余30名律师均表示本案不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广州中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一审判决24名被告人有罪,其中李振刚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亿零30万元。一审宣判后,除3名即将一审刑满的被告人未上诉外,其余被告人均表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李振刚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除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时间长之外,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就是在开庭审理期间,办案机关掀起了一场新闻大战。开庭当天,虽由广州中院发了一个寥寥数语的新闻通稿,但看来侦查机关对这个简洁的新闻豆腐块不甚满意,于是在开庭审理期间专门召开了一个新闻发布会,媒体便铺天盖地地对案情进行了大肆渲染。闭庭后、宣判前,广州市检察院又不甘寂寞地召开了一次新闻发布会,媒体又一次不厌其烦地把案件新闻重发了一遍。作为本案的辩护律师之一,我想,办案机关之所以争相召开新闻发布会,说到底就是对办案质量缺乏信心,试图通过媒体定案审案,因此,虽然有30名律师提出了本案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的辩护意见,但一审法院恐怕还是会判决构成本罪。果不其然,经审委会决定,一审判处其中21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但是,本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1年4个月之后,5月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李振刚黑社会案初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李振刚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除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时间长之外,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就是在开庭审理期间,办案机关掀起了一场新闻大战。开庭当天,虽由广州中院发了一个寥寥数语的新闻通稿,但看来侦查机关对这个简洁的新闻豆腐块不甚满意,于是在开庭审理期间专门召开了一个新闻发布会,媒体便铺天盖地地对案情进行了大肆渲染。闭庭后、宣判前,广州市检察院又不甘寂寞地召开了一次新闻发布会,媒体又一次不厌其烦地把案件新闻重发了一遍。作为本案的辩护律师之一,我想,办案机关之所以争相召开新闻发布会,说到底就是对办案质量缺乏信心,试图通过媒体定案审案,因此,虽然有30名律师提出了本案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的辩护意见,但一审法院恐怕还是会判决构成本罪。果不其然,经审委会决定,一审判处其中21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但是,本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1年4个月之后,5月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李振刚黑社会案初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