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大树上的猴子 @ 2013年06月04日 Tuesday, 12:21 PM)
对于现在的社会治安和犯罪份子已经不适合拿什么人权来说事,而且人权也绝不是纵容社会动乱的毒物!
对违法犯罪者,如抢劫,强奸,飞车党・・・・・・・・当场击毙绝对有益无害!
好处1、此类犯罪份子多为累犯者,而从本质上已无法从良,有多少人去劳改再劳改,案底几尺厚,所以立即击毙可以为监狱节省粮食空间,为人民除害。
好处2、此类犯罪份子多为亡命之徒,如不能当即击毙,对办理此案的公安干警会造成人身威胁,特别在一些地方派出所。一旦此类犯罪分子回归社会,那么办理此案件的公职人员家庭和人身都会受到威胁。本人曾经亲眼见到,一个犯罪分子在被保释后口头恐吓:以后你要小心点!
好处3、不当场击毙会滋生腐败。众所周知,在现在这个社会,只要有钱有关系,有些人是可以逃过法律的惩罚。如果当场击毙,这些都不会存在。
好处4、当场击毙实行后,对以后的违法犯罪现象绝对是一种超强的警示,社会治安事件一定会急剧下降。
好处5、当场击毙需要公安干警灵敏的身手,这对公安干警的武装力量将起到一定促进。
一颗子弹换一方平安!
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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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正确,对贼人仁慈就是对群众残忍.一颗子弹换一方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