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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教师网综合报道 今年1月29日,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在回应山区教师待遇低的问题时表示,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山区教育问题,今年省长朱小丹专门提到,省财厅为此专门做了研究,准备对山区农村边远地区从事义务教育的教师进行津贴补助,标准是人均一个月500元。他透露,每人每月500元是平均标准,但津贴不会平均发放,计划设立一个系数标准,按边远的程度来制订系数。越偏僻的地方系数越高,而到了县城里就没有补贴。据悉,广东省政府2013年要办的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就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山区、边远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津补贴,是其中的一项具体内容。按照广东目前农村边远地区教师数量,这个津贴一年计划拿出20多亿元,其中省本级财政将拿出13.1亿元。
时隔仅一个多月,3月7日,广东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广东省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实施方案》(粤财教〔2013〕51号)发布。这份方案的出台,对于广大山区和农村中小学教师来说是一个极大的好消息,对于稳定山区和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将起到很大的作用,也有利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山区和农村从教,提高山区和农村教育的质量。接下来,全省各相关县(市、区)将根据省的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广东省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实施方案》简明概括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3年1月1日起,广东建立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制度,符合条件的教师可获得人均不低于500元的岗位津贴。
目的意义:切实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校任教,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稳定山区、农村边远地区骨干教师队伍,促进山区、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整体素质提高。
范围对象:我省非山区县(市、区)农村边远地区和山区县(不含县城所在镇)的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发放标准:各县(市、区)应按照不低于人均每月500元的标准确定本地山区、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按月发放。其中,在距离县城10-25公里的农村学校工作3年以上的,发放标准不低于人均标准;在农村学校工作10年以上,或在农村学校工作3年以上且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或在距离县城25公里以上的农村学校工作3年以上的,发放标准不低于人均标准的160%;其他在农村边远地区学校工作的,发放标准不低于人均标准的60%(见以下茂名教师网制作的图解)。此岗位津贴随工资纳入财政统一发放,从2013年1月起实施。
经费来源:建立教师岗位津贴制度所需经费,由省、市、县各级财政分担,省财政根据有关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人员数,结合当地公职人员待遇、财力状况等因素,每年安排约13.1亿元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部分县(市、区)给予补助,惠及教师37.74万人。其中,信宜市省给予80%的经费补助,茂南区、高新区、电白县、高州市、化州市均获得省给予50%的经费补助,茂港区没有省经费补助。
茂名教师网综合报道 今年1月29日,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在回应山区教师待遇低的问题时表示,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山区教育问题,今年省长朱小丹专门提到,省财厅为此专门做了研究,准备对山区农村边远地区从事义务教育的教师进行津贴补助,标准是人均一个月500元。他透露,每人每月500元是平均标准,但津贴不会平均发放,计划设立一个系数标准,按边远的程度来制订系数。越偏僻的地方系数越高,而到了县城里就没有补贴。据悉,广东省政府2013年要办的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就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山区、边远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津补贴,是其中的一项具体内容。按照广东目前农村边远地区教师数量,这个津贴一年计划拿出20多亿元,其中省本级财政将拿出13.1亿元。
时隔仅一个多月,3月7日,广东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广东省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实施方案》(粤财教〔2013〕51号)发布。这份方案的出台,对于广大山区和农村中小学教师来说是一个极大的好消息,对于稳定山区和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将起到很大的作用,也有利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山区和农村从教,提高山区和农村教育的质量。接下来,全省各相关县(市、区)将根据省的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广东省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实施方案》简明概括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3年1月1日起,广东建立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制度,符合条件的教师可获得人均不低于500元的岗位津贴。
目的意义:切实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校任教,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稳定山区、农村边远地区骨干教师队伍,促进山区、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整体素质提高。
范围对象:我省非山区县(市、区)农村边远地区和山区县(不含县城所在镇)的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发放标准:各县(市、区)应按照不低于人均每月500元的标准确定本地山区、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按月发放。其中,在距离县城10-25公里的农村学校工作3年以上的,发放标准不低于人均标准;在农村学校工作10年以上,或在农村学校工作3年以上且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或在距离县城25公里以上的农村学校工作3年以上的,发放标准不低于人均标准的160%;其他在农村边远地区学校工作的,发放标准不低于人均标准的60%(见以下茂名教师网制作的图解)。此岗位津贴随工资纳入财政统一发放,从2013年1月起实施。
经费来源:建立教师岗位津贴制度所需经费,由省、市、县各级财政分担,省财政根据有关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人员数,结合当地公职人员待遇、财力状况等因素,每年安排约13.1亿元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部分县(市、区)给予补助,惠及教师37.74万人。其中,信宜市省给予80%的经费补助,茂南区、高新区、电白县、高州市、化州市均获得省给予50%的经费补助,茂港区没有省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