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湖海山人 @ 2013年02月14日 Thursday, 08:28 PM)
聊天时听水东警察说死者是有治不好的病,没有说具体什么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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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人民政府各级领导:
本人杨芬敏,丈夫罗志锦于2013年2月9日(农历十二月廿九)由于颈椎疼痛到电白县中医院治疗,医生确诊为神经压迫颈椎造成的疼痛,并开处药物治疗,然而疼痛却一直没有减轻;2013年2月11日晚23时许,丈夫再次到该院留院治疗,而痛楚依然持续,甚至加剧,彻夜未眠,痛得头发也抓掉了许多,最后在2月12日下午15时15分左右,由于不堪痛苦的折磨,丈夫在所住的五楼病房的厕所窗户侧身跳下,最后抢救无效,离开人世。
丈夫罗志锦原是一个乐观向上,对家庭有担当的人,本着求生求健康的意愿赴该院治疗,最后却阴阳相隔。丈夫在入院时也积极充分配合医院,告知自身病历和相关症状。而对于医院的医疗服务以及管理,本人有以下疑问:
第一,丈夫虽患有高血压和系统性红斑狼疮,但病情稳定,心态积极乐观,从未流露出轻生念头。丈夫住院三天只有首次入院记录一次,没有再次记录和死亡记录,在2月11日晚至事件发生期间的十七个小时内,当值医生并没有主动关切丈夫的状况,而是在家属多次哀求下,才给丈夫开处止痛药剂;医生所开的药物并不能有效地控制由于颈椎增生引起的头痛症状,甚至是加剧了,而医生从未建议病人及家属考虑转院。医生所开处的注射药剂中含杜冷丁,该种药物有引致幻觉的副作用,用药后理应加强安全监控,而医院却未作出任何安全监控的举动。从医院的医疗服务来看,试问医院真的有尽为病人服务的责任,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了吗?
第二,丈夫确认死亡后,我们家属一直得不到院方的安抚和正面交代,院方一直坚持死者的死亡纯属个人行为,与医院完全无关。那么,试问,一个大活人在医院治疗了三天,是什么原因导致其因痛楚得不到缓解,痛不欲生而最终选择走上绝路?而事件发生后,在报警后警察未到场之前,院方却急于冲洗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的现场证据,院方又是出于何种居心呢?
第三,丈夫死亡后,我们家属至今仍未接到医院的死亡通知及签字。在家属与医院双方协商并同意将遗体暂存于该院至次日的前提下,医院方面却在13日凌晨三时许调动公安派出所四五十人全副武装到医院转移死者遗体。在家属的苦苦央求下,公安人员却执意强行带走遗体,期间还使用了暴力手段。医院本是救死扶伤之所,难道连这样一个小小请求也无法应允吗?执法部门又是如此地动用国家警力来压迫百姓的吗?
第四,事件发生后,出于当地风俗和对死者的悼念,家属在医院门外焚烧纸钱等物,并充分遵守文明,却遭到公安部门几十人强大队伍的暴力制止。敢问,公安执法人员是这样“保护”我们贫苦百姓的吗?
逝者已逝,然而医院的医疗服务、管理以及对此事的处理上却让我们感到心寒,令死者得不到安息,亲属得不到安宁。本人恳请各位领导能够彻查此事,给我们一个说法,还我们一个公道,以慰丈夫在天之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