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simone @ 2013年01月27日 Sunday, 11: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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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8年10月,罗荫国去中纪委介绍地方廉政建设经验。
当时,中央召开全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茂名市委书记罗荫国在北京主会场作了题为《健全机制,强化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经验介绍。茂名是全国唯一一个作经验介绍的地级市,得到了中纪委的充分肯定。“茂名经验”声名远播,在这之前,全国曾有10多个省(区)、100多个市(县)来茂名市考察学习。
2、2010年9月2日,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选择在茂名召开。全省各地市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等共200多人参加会议,中纪委和省纪委有关领导也出席了会议并做讲话。
会上,罗荫国致辞时说,茂名市委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与改革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他介绍成绩时说,市纪委先后查处了茂名监狱干警违纪违法窝案,茂港区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杨强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
这次会议表彰了省纪委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出的12件“精品案件”,其中,茂名市查办的“茂港区公安局长杨强违纪违法案”被评为精品案件。
仅半年之后,作为反腐者的罗荫国,就因自身的腐败问题,被宣布免掉全部职务,并且十分罕见地“一步到位”直接进入司法程序。
3、2009年,罗荫国带头号召全体公务员连红包都不要收,内容如下:
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决定2010年1月中旬召开市委九届七次全会 讨论了保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问题 罗荫国主持茂名市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廉洁自律坚决不收受“红包”不谋取私利的承诺
为进一步遏制并惩治违规收受和赠送“红包”的行为,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社会风气,提供“三年大变化,十年大跨越”战略目标实现的坚强政治保证,根据 《中国GCD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试行)》和中央、省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以及2009年第19次市委常委会议的决定,我市四套领导班子成员郑重承诺:
<span style='font-family:]一、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不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
三、不收受单位或个人的“红包”;
四、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五、不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
六、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和宴请;
七、不在引进设备、资金和项目中收受“回扣”;
八、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插手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2009年12月29日 4、2011年2月。广东省茂名前市委书记罗荫国接受调查时称,“要说我是贪官,说明官场都是贪官。凭什么专整我?真让我交代,我能交代三天三夜,把茂名官场翻个底朝天。中国不就是腐败分子提拔腐败分子,腐败分子反腐败吗?像我这样级别的,谁不能供出来百十个人?这太平常了!”――这次他就再也没有全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谦谦公子形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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