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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粤富商举报国有控股企业董事长非法挪用国有资产 网友: cycccccc (121.63.50.*) 2013-1-4 13:16 未回复
尊敬的胡春华书记:
我是公民陈源池,现向您实名举报国有控股企业广东省广弘华侨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建集团”)董事长、法人代表周某非法挪用6.8亿人民币国有资产、非法侵吞巨额国有资产及其它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因周某本人已经以假身份通过第三国办理持有加拿大护照,随时有可能离境逃脱法律制裁,事态紧迫,因此,特请领导及时力挽危局,截断巨额国有资产流失,依法维护国家、集体及人民利益。
现将周某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反映如下:
一、非法挪用华建集团6.8亿元谋取私利
从2006年开始,周某利用其华建集团董事长、法人代表的身份,先后将华建集团巨额资金转入其控制下的私人企业广东联建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广东联建”)账户,用于该公司对外发放高利贷。但是,广东联建对外发放高利贷的收入却没有转回华建集团。今年10月,我实名向省纪委和省检察院举报周某违法违纪事实后,这两个部门介入对周某的调查,调取了相关银行往来凭证,获取了周某挪用华建集团涉及金额6.8亿元人民币的交易证据。
二、私自转让公司国有资产,转让款不明去向
从华建集团2006年组建开始到现在,公司资产多次被转让,而每次转让公司资产,都是由周某在越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管、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具体事实有:
1、华建集团在广州市区有房产12套:沿江中路271号204房,中山三路钱路头后街15号803房,中山三路钱路头后街15号804、805房,惠福路南濠街3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28、30号,珠海市兰埔路2号28栋2单元202房、203房、01号单车房、02号单车房,澳门梅边新街359号永好阁1楼B座,目前价值超过1000万元。这12套房产并未经审计评估,被周某私自转让,可是房产转让后,资金却流向不明。
2、华建集团持有佛山市高明自来水公司40%股份,价值1500万元,同样未经审计评估,被周某越过董事会,以1元的象征性价格转让给其关系人,致使国有资产流失1500万元。
3、华建集团拥有珠海富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价值300万元,也是被周某以1元价格转让出去,同样未经董事会同意和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致使国有资产流失300万元。
4、2010年11月4日,华建集团参与了阳江市自来水公司及阳江市三个水泥厂的股权拍卖,以8000万元取得股权,在没有经过董事会的情况下,又急急忙忙地通过各种手段转让给了其熟人,非法收取了巨额利益。
三、贱卖、侵吞国有资产
经广东省国资委批复同意,2012年9月,华建集团改制。改制方案是将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和广东广弘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华建集团80%的股权转让出去。为了达到自己控制的私人公司广东联建低价收购国有股的目的,周某撇开股东会和董事会,自行找了广东京华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广东粤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华建集团资产进行评估,他采取隐瞒资产等手段,评估出华建集团资产37773.67万元,负债为31331.76万元,在资产减去负债后,华建集团净资产只剩下6442万元,而实际上华建集团净资产中的土地、物业资产就值1.5亿元人民币以上。周某为了让广东联建能够以股东身份优先取得认购华建集团股份的资格,指使有关人员伪造我本人签名,将我本人持有的华建集团20%股份转至周某的广东联建名下,广东联建由此获得了优先认购华建集团股份的资格,并为广东联建设定独有的排他条件,确保广东联建能以低价获得华建集团的股份,为周某下一步以低价占有华建集团股份做好铺垫。2012年10月,本人向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经济侦查大队报案,目前已被受理。同时,我也向广东省国资委举报周某欲通过对华建集团资产的拍卖而低价占有华建集团国有股份,根据我这一举报,已在2012年11月12日终止华建集团股份的网上竞价,但是,目前并没有新进展公布。
四、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已先期将妻儿老小移民加拿大
周某作为国家派到企业的处级干部,在短短六年时间里,却拥有愈亿元的房屋不动产,与其正当收入极不匹配。我已调查得知,共拥有国内外豪宅4处:
国外房产:加拿大温哥华市西区富人区价值人民币3000多万元的豪宅,具体地址为:6559NAPIER.ST.BURNABY.BCCANADA。
国内房产:广州市天河区汇景新城219号C栋802房,价值3500万元人民币;
广州市天河区汇景北路48号1302房,价值1000万元人民币;
广东省珠海市豪泰山庄别墅一套,价值3000万人民币。
目前,周某已办好移民加拿大的护照,并已经将妻子及四个子女移民定居加拿大,已属于典型的裸官现象。
以上情况,我以一个有良知的公民身份,为自己所举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并愿意全力协助有关机关进行调查。我的联系方式是13926011666
举报人: 陈源池
2012年12月23日
[贪腐] 粤富商举报国有控股企业董事长非法挪用国有资产 网友: cycccccc (121.63.50.*) 2013-1-4 13:16 未回复
尊敬的胡春华书记:
我是公民陈源池,现向您实名举报国有控股企业广东省广弘华侨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建集团”)董事长、法人代表周某非法挪用6.8亿人民币国有资产、非法侵吞巨额国有资产及其它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因周某本人已经以假身份通过第三国办理持有加拿大护照,随时有可能离境逃脱法律制裁,事态紧迫,因此,特请领导及时力挽危局,截断巨额国有资产流失,依法维护国家、集体及人民利益。
现将周某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反映如下:
一、非法挪用华建集团6.8亿元谋取私利
从2006年开始,周某利用其华建集团董事长、法人代表的身份,先后将华建集团巨额资金转入其控制下的私人企业广东联建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广东联建”)账户,用于该公司对外发放高利贷。但是,广东联建对外发放高利贷的收入却没有转回华建集团。今年10月,我实名向省纪委和省检察院举报周某违法违纪事实后,这两个部门介入对周某的调查,调取了相关银行往来凭证,获取了周某挪用华建集团涉及金额6.8亿元人民币的交易证据。
二、私自转让公司国有资产,转让款不明去向
从华建集团2006年组建开始到现在,公司资产多次被转让,而每次转让公司资产,都是由周某在越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管、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具体事实有:
1、华建集团在广州市区有房产12套:沿江中路271号204房,中山三路钱路头后街15号803房,中山三路钱路头后街15号804、805房,惠福路南濠街3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28、30号,珠海市兰埔路2号28栋2单元202房、203房、01号单车房、02号单车房,澳门梅边新街359号永好阁1楼B座,目前价值超过1000万元。这12套房产并未经审计评估,被周某私自转让,可是房产转让后,资金却流向不明。
2、华建集团持有佛山市高明自来水公司40%股份,价值1500万元,同样未经审计评估,被周某越过董事会,以1元的象征性价格转让给其关系人,致使国有资产流失1500万元。
3、华建集团拥有珠海富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价值300万元,也是被周某以1元价格转让出去,同样未经董事会同意和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致使国有资产流失300万元。
4、2010年11月4日,华建集团参与了阳江市自来水公司及阳江市三个水泥厂的股权拍卖,以8000万元取得股权,在没有经过董事会的情况下,又急急忙忙地通过各种手段转让给了其熟人,非法收取了巨额利益。
三、贱卖、侵吞国有资产
经广东省国资委批复同意,2012年9月,华建集团改制。改制方案是将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和广东广弘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华建集团80%的股权转让出去。为了达到自己控制的私人公司广东联建低价收购国有股的目的,周某撇开股东会和董事会,自行找了广东京华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广东粤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华建集团资产进行评估,他采取隐瞒资产等手段,评估出华建集团资产37773.67万元,负债为31331.76万元,在资产减去负债后,华建集团净资产只剩下6442万元,而实际上华建集团净资产中的土地、物业资产就值1.5亿元人民币以上。周某为了让广东联建能够以股东身份优先取得认购华建集团股份的资格,指使有关人员伪造我本人签名,将我本人持有的华建集团20%股份转至周某的广东联建名下,广东联建由此获得了优先认购华建集团股份的资格,并为广东联建设定独有的排他条件,确保广东联建能以低价获得华建集团的股份,为周某下一步以低价占有华建集团股份做好铺垫。2012年10月,本人向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经济侦查大队报案,目前已被受理。同时,我也向广东省国资委举报周某欲通过对华建集团资产的拍卖而低价占有华建集团国有股份,根据我这一举报,已在2012年11月12日终止华建集团股份的网上竞价,但是,目前并没有新进展公布。
四、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已先期将妻儿老小移民加拿大
周某作为国家派到企业的处级干部,在短短六年时间里,却拥有愈亿元的房屋不动产,与其正当收入极不匹配。我已调查得知,共拥有国内外豪宅4处:
国外房产:加拿大温哥华市西区富人区价值人民币3000多万元的豪宅,具体地址为:6559NAPIER.ST.BURNABY.BCCANADA。
国内房产:广州市天河区汇景新城219号C栋802房,价值3500万元人民币;
广州市天河区汇景北路48号1302房,价值1000万元人民币;
广东省珠海市豪泰山庄别墅一套,价值3000万人民币。
目前,周某已办好移民加拿大的护照,并已经将妻子及四个子女移民定居加拿大,已属于典型的裸官现象。
以上情况,我以一个有良知的公民身份,为自己所举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并愿意全力协助有关机关进行调查。我的联系方式是13926011666
举报人: 陈源池
201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