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一派出所副所走私红油 派人抢被扣车辆
2012年07月16日06:44南方网谭林 张昊我要评论(12) 字号:T|T
南都讯 7月13日下午,揭阳市纪委召开揭阳市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截至7月10日,揭阳全市“打贿”专项行动共排查线索317条,立案查处案件282件(含保护伞89个),其中纪检监察查处179件,刑事查处21件,行政查处82件;涉案单位12个,涉案279人,其中公职人员101人(处级14人,科级24人);涉案金额442.2万元;已查结案110件。
揭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林俊达接受媒体专访时称,自从6月15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同志到揭阳督战“三打两建”工作后,揭阳围绕“查办大要案,深挖保护伞,斩断利益链”这一重中之重的任务,在全市掀起了一场“打贿”突破攻坚大行动。至目前,查处的“保护伞”从4个增至89个。比如粤东贸易广场榕捷货运站陈某辉欺行霸市案涉嫌充当保护伞或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就有17人,其中处级干部4人,科级以下干部13人,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涉案人员还会增加。又比如,普宁罗某希涉黑团伙案中涉嫌充当保护伞或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达15人,已全部交由普宁市纪委和普宁检察院立案调(侦)查。还比如,揭西县凤江镇林某钦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案,涉案公职人员12人,保护伞就有4个。
揭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林俊达介绍,从目前查办的商业贿赂案件看,揭阳“三打”案件主要有如下特点:
一是分布广泛。主要发生在工程建设、招标采购、医药购销、商贸经销、城市管理等领域。
二是窝案串案突出。往往是“查处一个牵出一批,抓住一个挖出一串”。
三是隐蔽性强。一些违法违纪分子往往具有“反侦查意识”。
四是作案形式多样化。行贿人和受贿人为了谋求长期稳定的利益,“一次性买卖”减少,“长期投资”增多,持续时间长,查证难度大。
五是受贿主体集中。多是掌握一定行政权力或直接参与具体业务的相关工作人员。
典型案例
货运站欺行霸市涉案公职人员达17人
揭阳市东山区粤东贸易广场榕捷货运站法人陈某辉等10人因涉嫌非法入侵他人住宅、非法经营等问题被公安机关刑拘。目前,对17名公职人员涉嫌充当保护伞或失职、渎职的问题正在调查中,其中揭阳市交通局交通管理处原处长陈某海(陈某辉的叔叔)因涉嫌滥用职权和负责交通管理处全面工作的副处长黄某荣因涉嫌受贿、失职等问题被市纪委“两规”,揭阳市东山区东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林某生涉嫌失职、渎职,已移送检察机关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派出所副所长合伙走私红油派人抢走被扣运油车
2011年11月中旬,普宁市公安局梅塘派出所原副所长赖某生与社会人员杨某星合伙购买1辆大货车用于走私红油。2011年11月28日凌晨,杨某星驾驶涉嫌运载走私红油的大货车在普惠高速池尾出口被揭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执法民警查获,负责接应的赖某生见其运油车被查扣,企图行贿,遭拒后一路紧跟大货车并打电话叫黄某建、黄某生纠集人员,黄某建、黄某生等7人强行拦停大货车后持水管、砖块等物殴打执法民警及砸打办案车辆,后将涉案大货车强行抢走。
2012年5月24日,赖某生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水利局挪用水利建设专项资金1098万元
揭西县政协原副主席、统战部部长王某初(副处级)在2003年7月至2006年10月任揭西县水利局局长期间,单位受贿107.95万元,挪用水利建设专项资金1098万元。单位受贿资金用于水利局的经费开支,挪用的款项主要被用于该县三防指挥中心大楼建设(478万元),以及水利水电申报项目前期勘测费、设计费、资料费支出,和垫付大溪拦河坝应急工程建设、购买广州本田雅阁2.0小轿车一辆等。2011年9月13日,揭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单位受贿罪对王某初立案侦查;9月14日决定对王某初取保候审。2012年3月21日,王某初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调查中发现揭西县原县委副书记张某(正处级),于1998年4月至2005年9月任揭西县副县长并分管县水利局期间,对揭西县水利局单位受贿违纪问题应负重要领导责任。2012年2月22日,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2年3月14日,张某被免去揭西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林某钦涉黑案12公职人员被拉下水
揭阳市公安机关查清揭西县凤江镇林某钦为首黑社会犯罪团伙持枪故意伤害、非法经营等5项罪证,抓获林某钦等犯罪嫌疑人11名,铲掉称霸凤江镇一带多年的暴力犯罪团伙。市纪委、市检察院及时介入调查其背后的保护伞,已对揭西县凤江镇港口埔村书记林某辉、揭西盐务局执法队长黄某明(副科级)、揭西县凤江镇水利所所长林某从实施刑事拘留,对揭阳市盐务局揭西县分局原局长、现惠来县盐务局局长林某斌决定逮捕。目前该案进一步调查中。
安监局收专家评审费发职工补贴
揭阳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潘某旭(正处级)2010年春节前,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决定向在揭阳开展安全评价业务的机构收取“专家评审费”,用于干部职工的节日补贴。据此,2010年春节以来,该局先后4次向汕头和广州等4家企业收取“业务费”共计22.7万元,从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拿取11 .11万元,两项共计33 .81万元,用于发放节日补贴33.06万元,余款0 .75万元用于其他开支。2012年7月2日潘某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罗某希涉黑案牵出15名公职人员
2011年2月22日,罗某希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普宁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罗某希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先后被广东省公安厅、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2012年5月22日,揭阳市纪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组成联合专案组,对罗某希案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相关部门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调查。
目前,该案已抓获罗某希等17名犯罪嫌疑人。2012年5月23日,普宁市公安局对该市人大代表、南径镇青洋村副书记、治保主任张某辉实施刑事拘留。2012年6月29日,专案组对南径镇委副书记陈某彬、村镇办主任张某生立案检查。7月9日,普宁市物业管理局原局长吴某生、副局长杨某望、物业管理股股长纪某雄等15名涉嫌充当保护伞或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交由普宁市纪委立案调查。其中,普宁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副局长吴某庆、赤岗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纪某响等6人已移交普宁检察院立案侦查。南径镇青洋村副书记、治保主任张某辉已被普宁市公安局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