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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林路是个专门制造违反交通法的路? (1人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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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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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想从左边超车?----违法!---中间区分车道为双实线,不准跨越超车的!
2.想从右边超车?-----违法!不准从右边超车的!
 
只要想超车时间都是危险的事情----还不如七那省道 ,起码有虚线可以临时使用。(合法)
 
请重温下交通安全法,你会找到答案,不要在此怨天尤。
 
那种路还是不要超车吧,不为你也为他人安全着想一下好吧楼主。
 
QUOTE(与狼共武 @ 2012年06月03日 Sunday, 11:24 PM)
请重温下交通安全法,你会找到答案,不要在此怨天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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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要请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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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黄色双实线  中心黄色双实线表示严格禁止车辆跨线超车或压线行驶。用以划分上下行方向各有两条或两条以上机动车道而没有设置中央分隔带的道路。除交叉路口或允许车辆 中心黄色双实线
左转变(或回转)路段外,均应连续设置。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50条规定,机动车超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超车前,须开左转向灯、鸣喇叭(禁止鸣喇叭的区域、路段除外,夜间改用变换远近光灯),确认安全后,从被超车的左过超越,在同被超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2)被超车示意左转弯、掉头时,不准超车;
(3)在超车过程 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不准超车;
(4)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5)行经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漫水路、漫水桥或遇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的情形,不准超车。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QUOTE(这个号没人注册 @ 2012年06月03日 Sunday, 11:41 PM)
那种路还是不要超车吧,不为你也为他人安全着想一下好吧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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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是我超车 ,更何况超车应该是正常的驾驶行为呀!我就是认为那条路划线不合理。
 
没有路肩,一般车不敢开在行车道上,因为怕一些村路口突然冲出行人或车辆,所以只能长时间行驶在超车道上。想超车赶时间上班或去约会?那请越双黄线或从右边超车吧。
 
开台面包车,超什么车?
 
QUOTE(入侵者 @ 2012年06月04日 Monday, 10:11 AM)
开台面包车,超什么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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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摩托可以不?
 
QUOTE(举头望明月 @ 2012年06月04日 Monday, 11:53 AM)
听说好快改造路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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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道路设计者水平有问题!
 
是开车者素质问题,中间那条叫超车道,路边那条是行车道,车辆本身不能长期占用超车道的,被交警抓到可以开罚单。如果有人占用超车道行使,最佳方法是跟在他后面按喇叭,直到他离开超车道,你方可超车。记得超车后驶回行车道,这涉及到交通法与素质问题。
 
QUOTE(道义有刀 @ 2012年06月04日 Monday, 04:14 PM)
是开车者素质问题,中间那条叫超车道,路边那条是行车道,车辆本身不能长期占用超车道的,被交警抓到可以开罚单。如果有人占用超车道行使,最佳方法是跟在他后面按喇叭,直到他离开超车道,你方可超车。记得超车后驶回行车道,这涉及到交通法与素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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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刀兄没走过那条路, 看来经过那里的人基本没素质!(因为走超车道的比例为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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