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与狼共武 @ 2012年06月03日 Sunday, 11:24 PM)
请重温下交通安全法,你会找到答案,不要在此怨天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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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要请教你
中心黄色双实线 中心黄色双实线表示严格禁止车辆跨线超车或压线行驶。用以划分上下行方向各有两条或两条以上机动车道而没有设置中央分隔带的道路。除交叉路口或允许车辆 中心黄色双实线
左转变(或回转)路段外,均应连续设置。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50条规定,机动车超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超车前,须开左转向灯、鸣喇叭(禁止鸣喇叭的区域、路段除外,夜间改用变换远近光灯),确认安全后,从被超车的左过超越,在同被超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2)被超车示意左转弯、掉头时,不准超车;
(3)在超车过程 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不准超车;
(4)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5)行经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漫水路、漫水桥或遇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的情形,不准超车。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