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程翠梅等人与邓国伟等人因邻里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的情况反映
尊敬的领导:
有关程翠梅等人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我作为他们的近亲属,现将本案具体情况向您反映,敬请您在百忙当中对本案给予关注和监督,使本案能够有效、公正解决,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有关本案发生的简要情况
2008年邓国伟等人公然在我房屋门口正前方的公共通道中间建造一道石脚,致使公共通道变窄,使我出入极之不便。(如1组图所示)本着邻里之间友好相处的愿望,我多次要求邓国伟等人拆除,但邓国伟置之不理。我是个淳朴的农民,我懂得最朴实的道理,就是人敬我一尺,我敬他一丈。2010年邓国伟拆旧建新,运输建材需通过我的宅基地,我同样设置障碍不让邓国伟通过,借此希望双方能够协商,解决问题。可事与愿违,邓国伟起诉我排除妨碍,而我也另案起诉邓国伟排除妨碍。经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现案正在执行阶段。
2012年3月18日,邓国伟等人在没有法院执行法官在场的情况下,公然将一堆沙石搬到我的房屋前将门口堵死。(如2组图所示)我妻子程翠梅见状便和他们理论,孰知邓国伟等六人不顾邻里情分,合力围攻程翠梅,造成程翠梅轻微伤。经好心邻居打电话告知,我的两个儿子赶回家解救母亲程翠梅。邓战武和邓育才质问邓国伟为什么动手打人,孰知邓国伟等人变本加厉,邓国伟、邓成伟、李心、王彩英,邓国伟老婆,邓成伟儿子(水东在校读书)六人拿着铁铲和木棍等工具对手无寸铁的邓育才、邓战武、程翠梅往死里打。在双方打斗中,李心头部被其家人手中的铁铲所误伤。
以上是本案案发的具体经过,我认为:
二、邓国伟等人具有重大过错。
本案的发生是邻里纠纷得不到有效解决而引发的,且邓国伟等人在本案中具有重大过错,是其先动手打伤我妻子程翠梅。
三、程翠梅等人具有防卫的性质。
邓国伟等人殴打程翠梅致轻微伤后,邓育才、邓战武为解救母亲被攻击后,才实施对邓国伟等人防卫,属正当防卫,且案发当时邓国伟、邓成伟、李心、王彩英,邓国伟老婆,邓成伟儿子(水东在校读书)六人手持铁铲、木棍等工具对峙程翠梅等三人的赤手空拳。在打斗过程中,程翠梅等人显然处于劣势,人身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李心的受伤是其家人用手中的铁铲所误伤,因为当时程翠梅等人根本就是赤手空拳。所以说,程翠梅等人的行为显然具有防卫性质。
四、本案情节显著轻微,不应构成刑事案件。
纵观本案,程翠梅等人的行为性质并不恶劣,纯属正当防卫,不具人身危险性,且邓育才、邓战武、程翠梅三人也被打致轻微伤。案发后,程翠梅等人积极配合派出所民警的调查,目前双方正在派出所主持的调解之中。
情况反映完毕,恳请上级领导能深入察看民情,关注民生并对本案给予关注和监督,从维护农村稳定和平息纠纷出发,着力解决本案。如本案得不到有效解决,双方的邻里矛盾将会激化,最终可能酿成悲剧。谢谢!
此致
情况反映人:邓茂进
2012年4月23日
【组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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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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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有关程翠梅等人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我作为他们的近亲属,现将本案具体情况向您反映,敬请您在百忙当中对本案给予关注和监督,使本案能够有效、公正解决,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有关本案发生的简要情况
2008年邓国伟等人公然在我房屋门口正前方的公共通道中间建造一道石脚,致使公共通道变窄,使我出入极之不便。(如1组图所示)本着邻里之间友好相处的愿望,我多次要求邓国伟等人拆除,但邓国伟置之不理。我是个淳朴的农民,我懂得最朴实的道理,就是人敬我一尺,我敬他一丈。2010年邓国伟拆旧建新,运输建材需通过我的宅基地,我同样设置障碍不让邓国伟通过,借此希望双方能够协商,解决问题。可事与愿违,邓国伟起诉我排除妨碍,而我也另案起诉邓国伟排除妨碍。经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现案正在执行阶段。
2012年3月18日,邓国伟等人在没有法院执行法官在场的情况下,公然将一堆沙石搬到我的房屋前将门口堵死。(如2组图所示)我妻子程翠梅见状便和他们理论,孰知邓国伟等六人不顾邻里情分,合力围攻程翠梅,造成程翠梅轻微伤。经好心邻居打电话告知,我的两个儿子赶回家解救母亲程翠梅。邓战武和邓育才质问邓国伟为什么动手打人,孰知邓国伟等人变本加厉,邓国伟、邓成伟、李心、王彩英,邓国伟老婆,邓成伟儿子(水东在校读书)六人拿着铁铲和木棍等工具对手无寸铁的邓育才、邓战武、程翠梅往死里打。在双方打斗中,李心头部被其家人手中的铁铲所误伤。
以上是本案案发的具体经过,我认为:
二、邓国伟等人具有重大过错。
本案的发生是邻里纠纷得不到有效解决而引发的,且邓国伟等人在本案中具有重大过错,是其先动手打伤我妻子程翠梅。
三、程翠梅等人具有防卫的性质。
邓国伟等人殴打程翠梅致轻微伤后,邓育才、邓战武为解救母亲被攻击后,才实施对邓国伟等人防卫,属正当防卫,且案发当时邓国伟、邓成伟、李心、王彩英,邓国伟老婆,邓成伟儿子(水东在校读书)六人手持铁铲、木棍等工具对峙程翠梅等三人的赤手空拳。在打斗过程中,程翠梅等人显然处于劣势,人身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李心的受伤是其家人用手中的铁铲所误伤,因为当时程翠梅等人根本就是赤手空拳。所以说,程翠梅等人的行为显然具有防卫性质。
四、本案情节显著轻微,不应构成刑事案件。
纵观本案,程翠梅等人的行为性质并不恶劣,纯属正当防卫,不具人身危险性,且邓育才、邓战武、程翠梅三人也被打致轻微伤。案发后,程翠梅等人积极配合派出所民警的调查,目前双方正在派出所主持的调解之中。
情况反映完毕,恳请上级领导能深入察看民情,关注民生并对本案给予关注和监督,从维护农村稳定和平息纠纷出发,着力解决本案。如本案得不到有效解决,双方的邻里矛盾将会激化,最终可能酿成悲剧。谢谢!
此致
情况反映人:邓茂进
2012年4月23日
【组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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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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