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铁腕扭乾坤 @ 2012年04月02日 Monday, 12:50 AM)
4月1日下午15时许,在县委、县政府的指示下,电白县医疗纠纷处置领导小组决定由县政法委牵头,组织公安、卫生等部门,果断处理了一起医闹事件,现场带走5名挑头闹事者,恢复了县人民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
据了解,3月29日上午,本县麻岗镇那笈高林园村一患者邵某润(男,1岁半),因“发烧、咳嗽三天,呕吐两天”到县人民医院儿科门诊治疗,经医院医生全力诊治,至下午12时40分,患者病情未见好转,接诊医生建议转上级医院治疗。在征求患者家属同意后,由医院120车送到茂名市人民医院,当时患者能说能吃。当天下午16时许,患者病情加重,疑因重型“手足口”病,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后,死者家属以医生诊断不准确为由,分别于3月30日下午16时和3月31日下午14时许,组织约30人和50人到县人民医院儿科门诊闹事,驱赶门诊的医生和病人,打砸门诊办公设备和便民设施,在县人民医院大门和门诊大楼出入口拉横额,堵住医院大门和门诊部,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和其他病人的救治工作。
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领导对事件处置作出指示,由县政法委牵头,公安局、卫生局、麻岗镇政府、那笈村委会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分别于3月30日、31日,在县人民医院电教室、县卫生局小会议室,召开双方协调会议,告知患方家属解决医疗纠纷可选择以下途径解决:医患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县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可直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联合工作组多次耐心劝说患方家属要保持克制,理智处理医疗纠纷(争议)事件,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申诉,对医院或者医务人员采取过激行为都是违法的。
4月1日下午,死者家属再次组织约30人到县人民医院闹事,驱赶病人,打砸门诊办公设备,严重扰乱医疗秩序。这种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0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县公安局果断行动,将邵某锦、范某杰、邵某瑞、刘某强、林某停等5名挑头闹事者带回公安局,作进一步处理。
目前,县医疗纠纷处置领导小组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调处工作,积极引导死者家属循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切实维护我县正常医疗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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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是绝不赞成的!但从上面的情况来看,送市人民医院时,患者还是神清的,在这情况为何人民医院就建议转院了呢?从12时40分到当天下午16时许,患者就从一个能吃能说的神清志醒的小儿到死人了,真的就有这么好技术的医生能预期到他的死了吗?才建议转院。这有点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