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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白公安局还有刑讯逼供吗 (1人在浏览)

QUOTE(惦百贤 @ 2012年03月21日 Wednesday, 09:08 PM)
如果那天是“山野闲人”在人民路汇景前那里被抢,好不容易才把“飞抢”的家伙抓到,他不承认,你又不认得他,被抢时哪怕有很多群众看见,但你认识谁?能找到谁来作证?那就放了“飞抢”的家伙,让他再去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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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真是发生这样的事,尽管抓到一疑人,而我也不认得究竟是不是他,那么我是不可能会味着良心一口咬定是他,因为我遇抢事小,冤枉一索然无辜人就事大,至少我良心会大受谴责。

这样的事若无凭无证的,胡乱捉到一人就能因他无认而暴打成招吗?设若这样的事发生在你身上或亲人身上,你还会做此想吗?

所以我是绝对反对在无确凿证据下而对嫌犯动用“刑讯逼供”的。而在掌握了一定证据下,面对嫌犯的不合作,点到为止的使用,我还是能理解的。
 
看来很多人都是不反对“刑讯逼供”,难怪天朝穿制服的人总是那么牛逼哄哄,不论是人见人怕,鬼见鬼愁的中国城管、中国公安,乃至一切与执法有的关的“制服人”,我们老百姓与他们打交道是总是小心翼翼、面堆笑容、尽力迎顺,而他们总是板着面,爱理不理,大声大气的喝着说话。

就是我们这些所谓的“主人公”一直以来的纵容、忍受造成今天这样的结局。

我们崇尚暴力,所以暴力就经常陪着我们,在我们前后左右就时不时出现暴力了。
 
QUOTE(山野闲人 @ 2012年03月22日 Thursday, 11:43 AM)
看来很多人都是不反对“刑讯逼供”,难怪天朝穿制服的人总是那么牛逼哄哄,不论是人见人怕,鬼见鬼愁的中国城管、中国公安,乃至一切与执法有的关的“制服人”,我们老百姓与他们打交道是总是小心翼翼、面堆笑容、尽力迎顺,而他们总是板着面,爱理不理,大声大气的喝着说话。

就是我们这些所谓的“主人公”一直以来的纵容、忍受造成今天这样的结局。

我们崇尚暴力,所以暴力就经常陪着我们,在我们前后左右就时不时出现暴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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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政府,鲁迅改良体质不如改良精神是很有道理的。

比如也很深刻:正在吃人的也会被吃,被吃的也曾吃人,社会说白了就一人肉盛宴。除非公众真正觉醒,否则没法改变吃人的现状。
 
QUOTE(欣琪姑娘 @ 2012年03月22日 Thursday, 02:08 AM)
没有屎又怎么逼得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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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过“莫须有”吗?听过“六月飞雪”吗,,,听过“文字狱”吗,这些人都是“身有屎”???简直是信口雌黄、胡说八道。

你本是一顺民,然在酷刑下,就变成搞造反的了。有多少无辜之人就是这样在执法者想当然的“没有屎又怎么逼得出呢”歪理下也就是变成有罪之身了。

我其实是想说,办案破案靠的是“证据”二字。有了“证据”不到嫌犯不认罪。而不是靠严刑逼供出来的“口供”。
不能使用严刑,为破案当然带来很大的不便和麻烦,这就靠办案人靠智慧去找罪证了。但带来是“人权”、“公平”、“公正”、“民主”、“自由“的希望。

我相信今年《刑法》大修中对“刑讯逼供”的修改也是本着法律的“公正、严明”的原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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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法律:

 第五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第五十四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第一百二十一条: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网上发言,未必代表得了民意,或者代表官意,也未可知。
 
QUOTE(云水谣 @ 2012年03月22日 Thursday, 10:59 AM)
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政府,鲁迅改良体质不如改良精神是很有道理的。

比如也很深刻:正在吃人的也会被吃,被吃的也曾吃人,社会说白了就一人肉盛宴。除非公众真正觉醒,否则没法改变吃人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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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认同你这句话“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政府”
我其实就是说这个问题。是我们导致我们今天这样的局面。
 
QUOTE(longer @ 2012年03月21日 Wednesday, 09:37 PM)
不服?打到你服!不说?打到你说!凡事都是要靠暴力,武力!!
如果谈话能解决问题的话,世界上就少了很多纷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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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正是人人都信奉“武力”、“暴力”,所以不管是政府还是民间,暴力随处可见。

老实说,我也是一个信奉“暴力”的人。但是我清楚知道,暴力是不能解决问题。

只是世人偏偏己见很强的动物,因为别人不听从自己的一套,于是就动用了“暴力”,用“暴力”来镇压异议者,所以自有人类一日,战争、暴力就永没息日,我敢言之。
 
楼主的问题,可以向铁腕反映啊。不管是点的改善还是面的改善都是改善。
 
QUOTE(山野闲人 @ 2012年03月22日 Thursday, 12:12 PM)
是啊,正是人人都信奉“武力”、“暴力”,所以不管是政府还是民间,暴力随处可见。

老实说,我也是一个信奉“暴力”的人。但是我清楚知道,暴力是不能解决问题。

只是世人偏偏己见很强的动物,因为别人不听从自己的一套,于是就动用了“暴力”,用“暴力”来镇压异议者,所以自有人类一日,战争、暴力就永没息日,我敢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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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某些人以为暴力总是作用于别人的,因此视暴力为正常。如果有一天,无妄的暴力作用在自己身上,就悔之莫及了。  
 
QUOTE(云水谣 @ 2012年03月22日 Thursday, 11:12 AM)
楼主的问题,可以向铁腕反映啊。不管是点的改善还是面的改善都是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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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铁腕也他的难处,况且他也未必认同我所说。
我说出只是想出出心中闷气而已,不然会得病的。呵呵

体制下,不是某个人就能改变的。温总理不是有此心,但是大潮之下,岂他一人所能左右?所以很多网友不明其中因素而认为老温是在忽悠民众,在演戏。其实哪知温的难处呢!
所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其实即使在其位也未必能谋其政啊。
 
QUOTE(云水谣 @ 2012年03月22日 Thursday, 11:20 AM)
呵呵,某些人以为暴力总是作用于别人的,因此视暴力为正常。如果有一天,无妄的暴力作用在自己身上,就悔之莫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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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只是很多人很少会这么想的。

暴力加于人,而终会暴力降己身日的。所谓“假使百千劫 所作业不亡 因缘会遇时 果报还自受”
 
反映什么?你根本就没有刑讯逼供的证据,在这里讨论刑讯逼供的问题,我赞成山野闲人的观点,公安(当然包括所有执法部门)办案,证据要靠办案人员去找,你有证据,当事人不认也可定案,你办案机关没有证据,当事人认了,在诉讼阶段否认,恐怕办案机关的脸不知放哪好。李天福案正面临如此局面。
 
对犯罪分子仁慈就会危害普通百姓。我们普通百姓不干坏事,公安即时用什么手段整治犯罪分子白粉仔,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有什么关系。当这些烂仔白粉仔对付我们百姓时,有没讲人权,讲良知?最好打个半死。
加上白粉仔及做坏事的人,不用点手段,怎会招供。这些人渣在残害百姓时,有没向百姓讲人权讲良知。
公安不应该怕犯罪分子的家属骂没人权。乱世用重典,整天说人权,犯罪分子白粉仔抢劫犯给不给百姓人权?
公安用点手段,就受不了,我们普通百姓受到这些人渣的危害时,找谁要人权去?对付犯罪分子绝不能手软,对他们手软就会危害更多百姓。
像李日添被查时,也是不招供,结果给打个半死,再给冷空调吹,连自己有几条毛都招认出来。
 
杨光亮,从另一角度看,做人真够可以的,呵呵。
 
QUOTE(山野闲人 @ 2012年03月21日 Wednesday, 04:13 PM)
我是听人说的。而且类似传言听过很多了。只是今天心血来潮,冒着跨省或者“精神病”的风险说出来出出心中那口闷气罢了。

俗话说:善恶到头终有报,不是不报,时辰没到罢了。劝告平日里做恶做威、欺善怕恶、贪赃枉法的人小心因果报应啊。

勿以为现在做恶做威挺爽的,等那福报尽时,恶报自然就来了。彼时悔之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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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过了此局某些人真黑!你说他会让你去拍照录像来证明他黑吗?
 
QUOTE(abcaaa @ 2012年03月22日 Thursday, 11:59 AM)
对犯罪分子仁慈就会危害普通百姓。我们普通百姓不干坏事,公安即时用什么手段整治犯罪分子白粉仔,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有什么关系。当这些烂仔白粉仔对付我们百姓时,有没讲人权,讲良知?最好打个半死。
加上白粉仔及做坏事的人,不用点手段,怎会招供。这些人渣在残害百姓时,有没向百姓讲人权讲良知。
公安不应该怕犯罪分子的家属骂没人权。乱世用重典,整天说人权,犯罪分子白粉仔抢劫犯给不给百姓人权?
公安用点手段,就受不了,我们普通百姓受到这些人渣的危害时,找谁要人权去?对付犯罪分子绝不能手软,对他们手软就会危害更多百姓。
像李日添被查时,也是不招供,结果给打个半死,再给冷空调吹,连自己有几条毛都招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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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对犯罪痛恨之心,我也理解你的想法。我们每个正义的普通百姓都这类人恨之入骨,正如痛恨贪官污吏们那样。

我想说的是:我们不放过每一个犯罪分子,但也不能胡乱冤枉一个无辜的人。而做到这点,必须加对证据的搜索而对严刑的慎用(在没确定是否有罪时)。

比如说白粉仔令人痛恨,但不能因痛恨他们而对一嫌疑人滥用刑讯,你必须掌握一定罪证时而疑犯还不肯认时方可慎用。我们都看一些刑侦电视或电影,有时警方的取供方法真的很令人害怕。

我之反对“刑讯逼供”,也与着部分暗藏在政府、警方的害群之马有着极大的关系。想想吧,这些其本身就有莫大的问题,自身的行为都不合法规,甚至还会重大的危害广大民众,这些倚着官方的职权,平时里不犯着他都大声大气的喝着我们,若是犯着他们,公报私仇,胡乱冤枉某人不是没可能的事。我现在写着这些敏感的东西就极可能触犯了他们,若公安部门里有某个不正之人,来个公报私仇,来污蔑我是在散布反动语论,我分分钟都可能成为他们刑讯逼供的对象了,面对铁人都受不了刑讯,我肯定会屈打成招的。那么不明真相的外人们就真的以为我是在散布反动语论。但事实上我只是说明一点现象及这种现象负面影响而已。现在因屈打成招,那我岂不是天大的冤枉啊。。。我说的不是没可能,网络上已经发生这样的事了。

可想而知啊。刑讯逼供在公正无私的人使用,就算真的冤枉了一无辜之人也是出于办案不力,害处还少,若是一些满怀私心,以公济私,以公报私的人使用了,那还得了,株连九族都有可能的。
 
QUOTE(技安 @ 2012年03月22日 Thursday, 12:35 PM)
我说过了此局某些人真黑!你说他会让你去拍照录像来证明他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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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听说过,当然是没证据的。所以我也只说是“听说来的”。没有确定是真是假。本人一介草民,一生胆小如鼠,不抢不偷,不敢做那危害大众的事,所以也就没被他们“请”过。
 
看了东莞的“妻子大街被10余名男子调戏 丈夫制止被乱刀捅死”的帖子,假如我是被害人的家人,如果公安破不了案,我就潜伏在案犯地,逮到那帮“小混混”后,打到他承认后再交给警察。(如果不是他参与作案,他说的时间、地点、情节等都对不上号的),就算他屈打成招说是他杀的,但也得说出来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与什么人采取什么手段把人给杀害的,如果对不上,那他说是他杀的就是谎言。
 
看了东莞的“妻子大街被10余名男子调戏 丈夫制止被乱刀捅死”的帖子,假如我是被害人的家人,如果公安破不了案,我就潜伏在案犯地,逮到那帮“小混混”后,打到他承认后再交给警察。(如果不是他参与作案,他说的时间、地点、情节等都对不上号的),就算他屈打成招说是他杀的,但也得说出来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与什么人采取什么手段把人给杀害的,如果对不上,那他说是他杀的就是谎言。 我想公安、检察对嫌疑人的说的话都要审核的,否则造成冤假错案,也要追究的公安、检察的。
 
如果:“山野闲人”某天在人民路汇景前那里被抢,“飞抢”的家伙在逃跑时不小心踩到路上的一块香蕉皮后狠狠的摔倒,“山野闲人”很欣幸抓到了“飞抢”的家伙,“飞抢”的家伙迅速把抢到的包扔掉,他不承认抢你包,你对他说:”明明是你抢我的包。“他说:“暗暗是你抢我的包啊!你说我抢就是我抢啊?”被抢时哪怕有很多群众看见,但你认识谁?等阿SIR来了,其他群众就一哄而散了,你还能找到谁来作证?那就放了“飞抢”的家伙,让他再去抢吧。
 
QUOTE(longer @ 2012年03月21日 Wednesday, 09:37 PM)
不服?打到你服!不说?打到你说!凡事都是要靠暴力,武力!!
如果谈话能解决问题的话,世界上就少了很多纷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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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阿蛇某天抓到你,屈你是白粉仔,你不认,他们打到你认,你服吗?
 
QUOTE(惦百贤 @ 2012年03月22日 Thursday, 02:41 PM)
如果:“山野闲人”某天在人民路汇景前那里被抢,“飞抢”的家伙在逃跑时不小心踩到路上的一块香蕉皮后狠狠的摔倒,“山野闲人”很欣幸抓到了“飞抢”的家伙,“飞抢”的家伙迅速把抢到的包扔掉,他不承认抢你包,你对他说:”明明是你抢我的包。“他说:“暗暗是你抢我的包啊!你说我抢就是我抢啊?”被抢时哪怕有很多群众看见,但你认识谁?等阿SIR来了,其他群众就一哄而散了,你还能找到谁来作证?那就放了“飞抢”的家伙,让他再去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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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道自在人心,是非自有明了时。是我东西我当然清楚里面有些什么,抢劫者又怎么能知包里面都有什么呢?一问,马脚自露。有凭有据由不得他抵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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