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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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造一名英雄,冤死一位小民
――广东省军区女英雄邱玲真相披露
这件事已经过去14年,但时时刻刻萦绕在我的心头,因为它成就了一名英雄,却冤死了一位小民。
这件事我一直埋在心底,有时跟别人交谈也会说起,但没有机会公开诉说事情的真相。昨天在微博里有个帖子,看到解放军报老编辑卢弘写的文章《文革的英雄人物是怎样被塑造出来的》,里面说到王杰、刘英俊、蔡永祥等英雄人物,其实都是被塑造出来的,与真实情况大相径庭。此刻,深藏在我脑海中的往事一下子蹦了出来,我也来不及思考后果,就写下一个帖子发在微博里:“军队造英雄是历史传统,1990年代,广东省军区就造了一位女英雄邱玲。为了造一位英雄,冤死了一位小民。本来是一宗治安小事,连派出所都不处罚,但为了塑造这位女英雄,最后竟将这位小民判处死刑。这是天大的冤案,但没人为他伸张正义。我将在博客里将这一事件的来龙去脉公诸于众。”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既然我已说出口,即便有风险我也要兑现诺言。好吧,我就把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大家。
那是发生在1997年12月的事情。那时候我任南方日报韶关记者站站长。有一天,报社打电话说,广东省军区涌现了一位见义勇为、勇斗歹徒的英雄,她叫邱玲,是省军区通信站有线电连女话务班长,今年2 1 岁。事情发生在韶关,要我去了解一下。我到韶关军分区和当地公安部门,了解的基本情况是这样――
邱玲家在广东省仁化县董塘镇,她因外公去世,向部队请了3天假回乡奔丧。12月13日下午,邱玲乘坐一辆中巴由韶关回仁化县董塘镇。车到曲江县钟厂路段,一名男子将一位男乘客裤袋割破,刚想把钱包掏出来,这一幕恰好被邱玲看到。她立即站起来,对男乘客说:“他偷了你的东西!”小偷没有得逞,然后叫司机停车。邱玲说:“司机,车上有小偷,不能停,赶紧把车开到派出所!”。但司机怕惹事,仍然把车停下。小偷下车时对邱玲发火:“你个死八婆,关你鸟事。”邱玲指责他:“你这个流氓,偷人家的东西,我为什么不能说?”争吵中小偷向邱玲左脸打了一拳,因小偷手上夹了一块刀片,把邱玲脸上刮破鲜血直流,车上的乘客都很愤慨,被偷的乘客跟小偷对骂起来。这时有几名当地的人围了上来,把被偷的乘客拉下车,在路边厮打起来。邱玲和乘客下车扭住小偷,其他几个人看势头不对都跑了。后来,曲江县犁市镇派出所的民警也来了,把小偷带走。邱玲和其他乘客都上车,回到家乡董塘镇,到镇医院救治,脸上缝了十来针。邱玲当天向部队汇报了情况,部队领导让她在家好好养伤。
那名小偷被民警带到派出所后审讯,他叫钟旺兴,现年20岁,是犁市镇钟厂村人,无正当职业,游手好闲。派出所民警看没有造成多大的危害,训诫了一通就放他走了。
我把情况向报社反映,报社认为也没多大的事。没想到过了10多天,报社说要做典型报道,报社见我对此事没多大热情,就说让报社政文部记者配合军报记者采访,我就不参与了。我问报社和军报的同行,为何这事情弄得这么大。他们说,情况反映到中央军委后十分重视,因为全军还没有一个女英雄,要将邱玲树为典型。一个星期后,广东省媒体和军报纷纷推出邱玲勇斗歹徒的重磅报道,并发表评论,说邱玲是新时期的女英雄。1998年2月26日,人民日报也刊登了新华社记者采写的通讯《她拥有美的青春―――记勇斗歹徒的女战士邱玲》。(文章附后)
对新华社这篇报道,我不去评说,也比值得评说。因为这些东西看多了,见怪不怪,凡是典型报道有多高就拔多高。凭我的经验体会,什么事情,最先的汇报材料,最基层的报道是最可信的。经过层层上报和报道后,水分就不断增加,中央级媒体推出的典型报道,三成是面粉,七成是水分,如果涉及部队的英模典型,水分就更高。哪怕是个鸡蛋,到最后都变成大母鸡;哪怕是一间低矮的平房,到最后也会变成百丈高楼。
但我还是要指出,涉及邱玲勇斗歹徒的核心内容,情节和细节是明显失实的。如:“为了不伤及无辜的群众,邱玲一次又一次用拳头挡开歹徒手中闪着寒光的刀。搏斗中,邱玲脸、鼻子等部位,连中3 刀,但她忍痛死死抱住歹徒不放。鲜血从邱玲的脸庞上淌下,染红了上衣、裤管。昏迷中,邱玲仍然拼命高喊:‘抓―――歹―――徒!’”;“邱玲慢慢醒来后,第一句话就是:‘歹徒抓到了没有?我超假了没有?’”;“深明大义的母亲,按照女儿的意愿给连队干部打了电话,说邱玲因故要延长几天假期。后来,当地派出所给邱玲的请功电报发到连队,战友们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这些完全是虚构的,就跟写小说一样,我想邱玲自己看了也会脸红。
要塑造邱玲为英雄,就要对歹徒绳之以法。邱玲的事迹出来后,当地公安部门立即将小偷钟旺兴缉捕归案。我和当地媒体的记者分析,钟旺兴这小子该衰,打了解放军战士,不判你十年八年才怪。但谁也没想到,最后竟然判了死刑。一审直接在韶关市中级法院审理,具体怎么审理我们不得而知。宣判那天我和当地媒体跑政法的记者都去了,个子瘦小的钟旺兴呆呆地坐在台下正对审判长的被告席上,没有律师,也没有家属到场。审判长陈述一番罪行后直接宣判:死刑。我们所有在场的记者都目瞪口呆,钟旺兴只叫了一声:“死刑啊?!”他自己没提出上诉,也没人替他提出上诉。目睹这一场面,我只有哀叹,虽然自己是一名记者,但无力去挽救那位小民的生命;我只能按照法院的判决去报道,无法披露事情的真相。
宣判后,我们到法院政研室,和负责外宣的人员交谈。我们问,这个案子怎么够得上死刑呢,有什么法律依据呢?他们说,这是上头指定的,他们也没有办法。法律依据倒是有,因为刑法有一条: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故意伤害他人致重伤者,最高可判死刑。我们问,邱玲重伤了吗?他们说,经过医疗部门鉴定,邱玲左耳听力大幅下降,基本失聪,达到重伤标准。我们个个都失笑,邱玲在家里住了一个星期已基本康复,就是左脸颊和嘴角上有两道窄小的疤痕。但回部队后,为了塑造英雄“勇斗歹徒身负重伤”,又住进了部队医院,接受社会各界慰问和鲜花。在部队医院,要做出什么样的医疗鉴定不行呢,就这么一拳打在脸颊上就失聪了?没过多久,钟旺兴就被枪毙了。
钟旺兴死了,邱玲从此飞黄腾达,各种荣誉加身,顶顶王冠加冕,五光十色的光环耀眼。1998年3月5日,广州军区授予她“见义勇为英雄女战士”荣誉称号,荣记一等功;同年4月27日,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她1998年度“中国青年五四奖章”;12月25日,邱玲被评为“全国见义勇为十大英雄”。近十年来,每逢重大活动,英雄邱玲都会光临。
据网上搜索,邱玲后来升到上尉军衔、副营级军官,现在情况如何不得而知。
附:新华社通讯稿
她拥有美的青春
―――记勇斗歹徒的女战士邱玲
新华社记者 李石元 新华社通讯员 王洪山 张爱民
尽管她脸上被歹徒用刀划得伤痕累累,尽管她因流
血过多,至今脸色还十分苍白,但人们一想起她见义勇
为、浴血斗歹徒的英雄壮举以及她在军营里留下的闪光
的青春足迹,便肃然起敬,觉得她格外美丽。她拥有美
的青春。
她叫邱玲,是广东省军区通信站有线电连女话务班
长,今年2 1 岁。
去年1 2 月中旬,邱玲的外公去世,领导给她特批
了3 天假期。假期的一天,邱玲和妈妈、1 3 岁的弟弟
乘中巴车由韶关去仁化县董塘镇。下午2 时左右,车到
丹霞山下的钟厂路段,一名刚上车的年轻男子将一位男
乘客裤袋割破,飞快地把钱包掏出。这一幕恰被邱玲看
到。她立即站起来,对男乘客说:“他偷了你的东西!
”歹徒见状大骂,并起脚向邱玲踢去。“你偷了人家钱
包还踢我?”邱玲凭着过硬的军事素质,奋起还击,和
被偷的男乘客一起捉住歹徒。歹徒见势不妙,叫司机停
车。“司机,车上有小偷,不能停,赶紧把车开到派出
所!”邱玲高声呼喊。可司机对邱玲的呼唤没有理会,
仍然把车停下。歹徒猛然挣脱了邱玲的手,拉着被偷中
年男子跳下车,在路边厮打起来。这时,从马路两旁蹿
出七八个歹徒的帮凶,围着被偷乘客拳打脚踢,惨叫声
传上车来。“抓住小偷,救出被害人!”义愤填膺的邱
玲向车下冲去。但气焰嚣张的歹徒仗着人多势众冲上来
,边叫“打死你”,边挥拳打过来。邱玲先是脑门上中
了一拳,她顿时觉得眼前发黑。“歹徒有刀!”邱玲边
喊边奋不顾身扑向歹徒。为了不伤及无辜的群众,邱玲
一次又一次用拳头挡开歹徒手中闪着寒光的刀。搏斗中
,邱玲脸、鼻子等部位,连中3 刀,但她忍痛死死抱住
歹徒不放。鲜血从邱玲的脸庞上淌下,染红了上衣、裤
管。昏迷中,邱玲仍然拼命高喊:“抓―――歹―――
徒!”歹徒害怕了,趁着车上乘客抢救邱玲的空儿,仓
皇而逃……
英雄女战士的壮举深深感动了在场群众。乘客们有
的帮助邱玲止血,有的下去报警,有的站在马路中央拦
车送邱玲去医院急救。一位老伯找到当地一位农民带路
,迅速把邱玲送进了医院。
当血流满面的邱玲被送到仁化县董塘中心卫生院时
,当班的1 0 多个医护人员全力以赴救治英雄。内科主
治医生谢本森,一边给邱玲缝合伤口,一边流着泪说:
“多好的一个姑娘,单面部就缝了1 2 针。歹徒太残忍
了,真该千刀万剐!”
人们从四面八方涌来,用不同的方式表达对女英雄
的敬意。仍在昏迷状态的邱玲的床头,摆满了一束束鲜
花。
邱玲慢慢醒来后,第一句话就是:“歹徒抓到了没
有?我超假了没有?”接着她告诉母亲,一是尽快把军
装上的血迹洗掉;二是不要通知连队。她说:“我应该
这样做,千万不要张扬这件事。”
经诊断,邱玲造成严重脑震荡,左耳失去听力,面
部缝了1 2 针,有可能留下永久的疤痕。深明大义的母
亲,按照女儿的意愿给连队干部打了电话,说邱玲因故
要延长几天假期。后来,当地派出所给邱玲的请功电报
发到连队,战友们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广州地区的新闻单位很快得到这一信息,几乎在同
一天,各大报纸和电台、电视台都在头版头条和黄金时
间刊播了邱玲勇斗歹徒的壮举。邱玲,这位普通的女战
士一夜之间成了广东家喻户晓的英雄。
一个大学生手持一束鲜花来到邱玲病床前。当她看
到邱玲俊俏的脸上留下道道疤痕时,同情地问:“你用
青春搏了一回,付出的是无价的美丽,感到后悔吗?”
邱玲摇了摇头:“军装告诉我当时应该这样做。别说留
下疤痕,就是付出更大的代价,也不后悔。”一位的士
司机带着慰问品和现金从很远的地方赶来,为的是亲眼
见一见这位“不怕邪”的女孩子。他深情地向邱玲鞠了
一躬:“我是一名司机,最怕出门遇到坏人,也最痛恨
那些袖手旁观的人。你年纪轻轻,又是女孩子,为什么
敢挺身而出?”邱玲微微笑着,还是那句质朴的话:“
因为我穿着军装,当时不站出来,就是军人的耻辱;因
为军装给我力量,我相信正能压邪……”
邱玲的英雄壮举令人感动,发人深省,前来慰问和
写信赞扬邱玲的人越来越多。一对6 0 多岁、家住广州
郊区的老夫妻从退休金中拿出3 0 0 元,赶到医院后塞
给邱玲;8 0 多岁的胡学文老人不顾年老体弱,给邱玲
送来鲜花;一名因盗窃而被判刑的青年从狱中给邱玲写
信,表示要认真改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广州东
山公安分局巡警大队民警温国威带上水果到医院看望邱
玲,他表示,自己作为一个人民警察,更要学习邱玲那
种勇于跟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精神,为维护社会稳定做贡
献。
当时在公共汽车上,对邱玲的呼喊佯装未闻、停车
放走歹徒的司机也来探望邱玲。他悔恨地说:“比起邱
玲,我枉是一个男人啊!”
邱玲如果当时不那样做,就不是邱玲了。她平时就
是一个好战士、好党员、好班长。邱玲所在连队的干部
和她的战友们都这样说。
从入伍那天起,邱玲就立志当一个好战士。她对自
己要求严格,努力实现全面过硬:因刻苦学习革命理论
和纪律严明,受到嘉奖;因正确对待个人得失,被连队
评为“优秀超期服役老战士”;因助人为乐,被连队和
省军区评为学雷锋先进个人;因军事过硬,先后在广州
军区夺得两枚银牌,荣立三等功。
她用青春的热血浇开了神圣而美丽的荣誉花环。广
东省妇联、省团委分别授予她“三八红旗手”和“新长
征突击手”荣誉称号;广东省军区给她记一等功,广州
军区树她为“学雷锋标兵”。
《人民日报》(1 9 9 8 -0 2 -2 6 四版)
转载于:http://blog.sina.com.cn/s/blog_746c793401011v7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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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军区女英雄邱玲真相披露
这件事已经过去14年,但时时刻刻萦绕在我的心头,因为它成就了一名英雄,却冤死了一位小民。
这件事我一直埋在心底,有时跟别人交谈也会说起,但没有机会公开诉说事情的真相。昨天在微博里有个帖子,看到解放军报老编辑卢弘写的文章《文革的英雄人物是怎样被塑造出来的》,里面说到王杰、刘英俊、蔡永祥等英雄人物,其实都是被塑造出来的,与真实情况大相径庭。此刻,深藏在我脑海中的往事一下子蹦了出来,我也来不及思考后果,就写下一个帖子发在微博里:“军队造英雄是历史传统,1990年代,广东省军区就造了一位女英雄邱玲。为了造一位英雄,冤死了一位小民。本来是一宗治安小事,连派出所都不处罚,但为了塑造这位女英雄,最后竟将这位小民判处死刑。这是天大的冤案,但没人为他伸张正义。我将在博客里将这一事件的来龙去脉公诸于众。”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既然我已说出口,即便有风险我也要兑现诺言。好吧,我就把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大家。
那是发生在1997年12月的事情。那时候我任南方日报韶关记者站站长。有一天,报社打电话说,广东省军区涌现了一位见义勇为、勇斗歹徒的英雄,她叫邱玲,是省军区通信站有线电连女话务班长,今年2 1 岁。事情发生在韶关,要我去了解一下。我到韶关军分区和当地公安部门,了解的基本情况是这样――
邱玲家在广东省仁化县董塘镇,她因外公去世,向部队请了3天假回乡奔丧。12月13日下午,邱玲乘坐一辆中巴由韶关回仁化县董塘镇。车到曲江县钟厂路段,一名男子将一位男乘客裤袋割破,刚想把钱包掏出来,这一幕恰好被邱玲看到。她立即站起来,对男乘客说:“他偷了你的东西!”小偷没有得逞,然后叫司机停车。邱玲说:“司机,车上有小偷,不能停,赶紧把车开到派出所!”。但司机怕惹事,仍然把车停下。小偷下车时对邱玲发火:“你个死八婆,关你鸟事。”邱玲指责他:“你这个流氓,偷人家的东西,我为什么不能说?”争吵中小偷向邱玲左脸打了一拳,因小偷手上夹了一块刀片,把邱玲脸上刮破鲜血直流,车上的乘客都很愤慨,被偷的乘客跟小偷对骂起来。这时有几名当地的人围了上来,把被偷的乘客拉下车,在路边厮打起来。邱玲和乘客下车扭住小偷,其他几个人看势头不对都跑了。后来,曲江县犁市镇派出所的民警也来了,把小偷带走。邱玲和其他乘客都上车,回到家乡董塘镇,到镇医院救治,脸上缝了十来针。邱玲当天向部队汇报了情况,部队领导让她在家好好养伤。
那名小偷被民警带到派出所后审讯,他叫钟旺兴,现年20岁,是犁市镇钟厂村人,无正当职业,游手好闲。派出所民警看没有造成多大的危害,训诫了一通就放他走了。
我把情况向报社反映,报社认为也没多大的事。没想到过了10多天,报社说要做典型报道,报社见我对此事没多大热情,就说让报社政文部记者配合军报记者采访,我就不参与了。我问报社和军报的同行,为何这事情弄得这么大。他们说,情况反映到中央军委后十分重视,因为全军还没有一个女英雄,要将邱玲树为典型。一个星期后,广东省媒体和军报纷纷推出邱玲勇斗歹徒的重磅报道,并发表评论,说邱玲是新时期的女英雄。1998年2月26日,人民日报也刊登了新华社记者采写的通讯《她拥有美的青春―――记勇斗歹徒的女战士邱玲》。(文章附后)
对新华社这篇报道,我不去评说,也比值得评说。因为这些东西看多了,见怪不怪,凡是典型报道有多高就拔多高。凭我的经验体会,什么事情,最先的汇报材料,最基层的报道是最可信的。经过层层上报和报道后,水分就不断增加,中央级媒体推出的典型报道,三成是面粉,七成是水分,如果涉及部队的英模典型,水分就更高。哪怕是个鸡蛋,到最后都变成大母鸡;哪怕是一间低矮的平房,到最后也会变成百丈高楼。
但我还是要指出,涉及邱玲勇斗歹徒的核心内容,情节和细节是明显失实的。如:“为了不伤及无辜的群众,邱玲一次又一次用拳头挡开歹徒手中闪着寒光的刀。搏斗中,邱玲脸、鼻子等部位,连中3 刀,但她忍痛死死抱住歹徒不放。鲜血从邱玲的脸庞上淌下,染红了上衣、裤管。昏迷中,邱玲仍然拼命高喊:‘抓―――歹―――徒!’”;“邱玲慢慢醒来后,第一句话就是:‘歹徒抓到了没有?我超假了没有?’”;“深明大义的母亲,按照女儿的意愿给连队干部打了电话,说邱玲因故要延长几天假期。后来,当地派出所给邱玲的请功电报发到连队,战友们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这些完全是虚构的,就跟写小说一样,我想邱玲自己看了也会脸红。
要塑造邱玲为英雄,就要对歹徒绳之以法。邱玲的事迹出来后,当地公安部门立即将小偷钟旺兴缉捕归案。我和当地媒体的记者分析,钟旺兴这小子该衰,打了解放军战士,不判你十年八年才怪。但谁也没想到,最后竟然判了死刑。一审直接在韶关市中级法院审理,具体怎么审理我们不得而知。宣判那天我和当地媒体跑政法的记者都去了,个子瘦小的钟旺兴呆呆地坐在台下正对审判长的被告席上,没有律师,也没有家属到场。审判长陈述一番罪行后直接宣判:死刑。我们所有在场的记者都目瞪口呆,钟旺兴只叫了一声:“死刑啊?!”他自己没提出上诉,也没人替他提出上诉。目睹这一场面,我只有哀叹,虽然自己是一名记者,但无力去挽救那位小民的生命;我只能按照法院的判决去报道,无法披露事情的真相。
宣判后,我们到法院政研室,和负责外宣的人员交谈。我们问,这个案子怎么够得上死刑呢,有什么法律依据呢?他们说,这是上头指定的,他们也没有办法。法律依据倒是有,因为刑法有一条: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故意伤害他人致重伤者,最高可判死刑。我们问,邱玲重伤了吗?他们说,经过医疗部门鉴定,邱玲左耳听力大幅下降,基本失聪,达到重伤标准。我们个个都失笑,邱玲在家里住了一个星期已基本康复,就是左脸颊和嘴角上有两道窄小的疤痕。但回部队后,为了塑造英雄“勇斗歹徒身负重伤”,又住进了部队医院,接受社会各界慰问和鲜花。在部队医院,要做出什么样的医疗鉴定不行呢,就这么一拳打在脸颊上就失聪了?没过多久,钟旺兴就被枪毙了。
钟旺兴死了,邱玲从此飞黄腾达,各种荣誉加身,顶顶王冠加冕,五光十色的光环耀眼。1998年3月5日,广州军区授予她“见义勇为英雄女战士”荣誉称号,荣记一等功;同年4月27日,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她1998年度“中国青年五四奖章”;12月25日,邱玲被评为“全国见义勇为十大英雄”。近十年来,每逢重大活动,英雄邱玲都会光临。
据网上搜索,邱玲后来升到上尉军衔、副营级军官,现在情况如何不得而知。
附:新华社通讯稿
她拥有美的青春
―――记勇斗歹徒的女战士邱玲
新华社记者 李石元 新华社通讯员 王洪山 张爱民
尽管她脸上被歹徒用刀划得伤痕累累,尽管她因流
血过多,至今脸色还十分苍白,但人们一想起她见义勇
为、浴血斗歹徒的英雄壮举以及她在军营里留下的闪光
的青春足迹,便肃然起敬,觉得她格外美丽。她拥有美
的青春。
她叫邱玲,是广东省军区通信站有线电连女话务班
长,今年2 1 岁。
去年1 2 月中旬,邱玲的外公去世,领导给她特批
了3 天假期。假期的一天,邱玲和妈妈、1 3 岁的弟弟
乘中巴车由韶关去仁化县董塘镇。下午2 时左右,车到
丹霞山下的钟厂路段,一名刚上车的年轻男子将一位男
乘客裤袋割破,飞快地把钱包掏出。这一幕恰被邱玲看
到。她立即站起来,对男乘客说:“他偷了你的东西!
”歹徒见状大骂,并起脚向邱玲踢去。“你偷了人家钱
包还踢我?”邱玲凭着过硬的军事素质,奋起还击,和
被偷的男乘客一起捉住歹徒。歹徒见势不妙,叫司机停
车。“司机,车上有小偷,不能停,赶紧把车开到派出
所!”邱玲高声呼喊。可司机对邱玲的呼唤没有理会,
仍然把车停下。歹徒猛然挣脱了邱玲的手,拉着被偷中
年男子跳下车,在路边厮打起来。这时,从马路两旁蹿
出七八个歹徒的帮凶,围着被偷乘客拳打脚踢,惨叫声
传上车来。“抓住小偷,救出被害人!”义愤填膺的邱
玲向车下冲去。但气焰嚣张的歹徒仗着人多势众冲上来
,边叫“打死你”,边挥拳打过来。邱玲先是脑门上中
了一拳,她顿时觉得眼前发黑。“歹徒有刀!”邱玲边
喊边奋不顾身扑向歹徒。为了不伤及无辜的群众,邱玲
一次又一次用拳头挡开歹徒手中闪着寒光的刀。搏斗中
,邱玲脸、鼻子等部位,连中3 刀,但她忍痛死死抱住
歹徒不放。鲜血从邱玲的脸庞上淌下,染红了上衣、裤
管。昏迷中,邱玲仍然拼命高喊:“抓―――歹―――
徒!”歹徒害怕了,趁着车上乘客抢救邱玲的空儿,仓
皇而逃……
英雄女战士的壮举深深感动了在场群众。乘客们有
的帮助邱玲止血,有的下去报警,有的站在马路中央拦
车送邱玲去医院急救。一位老伯找到当地一位农民带路
,迅速把邱玲送进了医院。
当血流满面的邱玲被送到仁化县董塘中心卫生院时
,当班的1 0 多个医护人员全力以赴救治英雄。内科主
治医生谢本森,一边给邱玲缝合伤口,一边流着泪说:
“多好的一个姑娘,单面部就缝了1 2 针。歹徒太残忍
了,真该千刀万剐!”
人们从四面八方涌来,用不同的方式表达对女英雄
的敬意。仍在昏迷状态的邱玲的床头,摆满了一束束鲜
花。
邱玲慢慢醒来后,第一句话就是:“歹徒抓到了没
有?我超假了没有?”接着她告诉母亲,一是尽快把军
装上的血迹洗掉;二是不要通知连队。她说:“我应该
这样做,千万不要张扬这件事。”
经诊断,邱玲造成严重脑震荡,左耳失去听力,面
部缝了1 2 针,有可能留下永久的疤痕。深明大义的母
亲,按照女儿的意愿给连队干部打了电话,说邱玲因故
要延长几天假期。后来,当地派出所给邱玲的请功电报
发到连队,战友们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广州地区的新闻单位很快得到这一信息,几乎在同
一天,各大报纸和电台、电视台都在头版头条和黄金时
间刊播了邱玲勇斗歹徒的壮举。邱玲,这位普通的女战
士一夜之间成了广东家喻户晓的英雄。
一个大学生手持一束鲜花来到邱玲病床前。当她看
到邱玲俊俏的脸上留下道道疤痕时,同情地问:“你用
青春搏了一回,付出的是无价的美丽,感到后悔吗?”
邱玲摇了摇头:“军装告诉我当时应该这样做。别说留
下疤痕,就是付出更大的代价,也不后悔。”一位的士
司机带着慰问品和现金从很远的地方赶来,为的是亲眼
见一见这位“不怕邪”的女孩子。他深情地向邱玲鞠了
一躬:“我是一名司机,最怕出门遇到坏人,也最痛恨
那些袖手旁观的人。你年纪轻轻,又是女孩子,为什么
敢挺身而出?”邱玲微微笑着,还是那句质朴的话:“
因为我穿着军装,当时不站出来,就是军人的耻辱;因
为军装给我力量,我相信正能压邪……”
邱玲的英雄壮举令人感动,发人深省,前来慰问和
写信赞扬邱玲的人越来越多。一对6 0 多岁、家住广州
郊区的老夫妻从退休金中拿出3 0 0 元,赶到医院后塞
给邱玲;8 0 多岁的胡学文老人不顾年老体弱,给邱玲
送来鲜花;一名因盗窃而被判刑的青年从狱中给邱玲写
信,表示要认真改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广州东
山公安分局巡警大队民警温国威带上水果到医院看望邱
玲,他表示,自己作为一个人民警察,更要学习邱玲那
种勇于跟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精神,为维护社会稳定做贡
献。
当时在公共汽车上,对邱玲的呼喊佯装未闻、停车
放走歹徒的司机也来探望邱玲。他悔恨地说:“比起邱
玲,我枉是一个男人啊!”
邱玲如果当时不那样做,就不是邱玲了。她平时就
是一个好战士、好党员、好班长。邱玲所在连队的干部
和她的战友们都这样说。
从入伍那天起,邱玲就立志当一个好战士。她对自
己要求严格,努力实现全面过硬:因刻苦学习革命理论
和纪律严明,受到嘉奖;因正确对待个人得失,被连队
评为“优秀超期服役老战士”;因助人为乐,被连队和
省军区评为学雷锋先进个人;因军事过硬,先后在广州
军区夺得两枚银牌,荣立三等功。
她用青春的热血浇开了神圣而美丽的荣誉花环。广
东省妇联、省团委分别授予她“三八红旗手”和“新长
征突击手”荣誉称号;广东省军区给她记一等功,广州
军区树她为“学雷锋标兵”。
《人民日报》(1 9 9 8 -0 2 -2 6 四版)
转载于:http://blog.sina.com.cn/s/blog_746c793401011v7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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