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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安局长的车撞了挨打又挨拘》后续报道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0月20日 04:39 中国青年报
今年6月8日,本报曾发表了题为《被公安局长的车撞了挨打又挨拘》的署名文章,对去年10月14日发生在辽宁省开原市的一起普通交通事故以及后来发生的一系列耐人寻味的变故加以披露,引起了广大读者的强烈反响。挨打挨拘的张贵成到铁岭市状告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立军,辽宁省高院指定沈阳市新城子区法院管辖受理此案。
近日,记者收到了沈阳市新城子法院9月29日对张贵成诉王立军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判决书。
白纸黑字的判决书上这样写着:“本院认为:......原告主张被告殴打原告一节,因其证人是否在肇事现场不能互相印证,且证据均是在肇事后5个月之后才出证,其证据效力不够充分,不予认定。另外,据原告诉称,其门牙被被告打断,于事发后五个月即今年三月拔掉,本院认为,牙齿拔除是否与本案有因果关系不能成立。被告提请出庭的证人- -坐原告车的妇女任静秀,在肇事前坐原告的人力车至肇事后到开原市公安局110巡警及交警到来时均在肇事现场,目睹了肇事的全过程,其证明效力高于本案其他证人,本院予以认定。故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张贵成的诉讼请求。......”
对此判决结果,记者既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事实上,在8月25日,也就是在张贵成正式起诉的5个多月后,该法院已经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记者将要前往沈阳的前几天里,各种“小道消息”和“关照”扑面而来:“王立军受了冤枉,他根本没打人,这事是有人整他”、“这个案子的‘水’很深,别轻易介入”、“这事的背后有黑社会支持,整王立军的某领导已经被‘双规’ 了”,更有人煞有介事地说,此案的场面将是一边倒,开庭的结果也已经内定了:证据不能成立,驳回起诉。这也正是现在所谓“意料之中”的根据。
那么“意料之外”又是为何呢?让我们一起回到8月25日庭审的现场。
8月25日上午9时30分,沈阳市新城子法院可供200多人旁听的审判庭内座无虚席,其中近一半是新闻媒体的记者。原告张贵成和被告王立军均亲自到庭,使得这场官司的现场气氛更显浓烈。
经过一系列的法庭程序,审判长宣布了审理的内容:1.王立军是否打了张贵成。2.是否造成了伤害后果。
在举证、质证阶段,原告张贵成及其两名代理人提供了64份证据,数张现场照片和3名证人,证明就是王立军一个人开车撞人又打人。作证言的人中,有工人、农民14人,公安干警15人和干部6人,其中24人是现场目击者。3名证人中有两人当庭认出在开原市公安局在肇事现场拍摄的照片中穿蓝西服、戴墨镜的就是开车和打人的人,并指认就是在被告席上就座的王立军,原告代理人问证人现在见到的与当时见到的王立军有否不同,证人想了想说:“瘦了”。当庭的王立军也承认照片上被指认的人就是他本人。另一名证人是开原市公安局当天处理事故现场的一名交警,他证明当时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只看见王立军一个人而没有他的任何随行者。
经过漫长的原告举证之后,被告王立军及其两名代理人也出具了证据,证明王立军的清白无辜。其中3名主要证人是王立军的司机、当时在车上的刑警队副队长和当天乘坐张贵成车的妇女任静秀。他们从不同侧面证明王立军既没开车,也没打人。
但是,当原告代理人询问证人当时的一些细节时,却出现了问题。刑警队副队长说警车与三轮车撞开后,两车之间的距离约3米,而当时交警勘察事故现场时量得的实际距离却是6.8米;王立军的司机说三轮车没有被撞坏,而现场照片上却是车厢与车身分为两处,且车轮严重变形。
对此,原告代理人当即指出,被告证人所说细节与实际情况相去甚远,应该被视为伪证,况且司机和刑警队副队长与王立军是上下级,有直接利害关系,因此,从事实上看,其证言难以置信,从其关系而论,更不足为凭。
被告代理人则反复强调原告的证人和作证言的人均无人证明其当时在现场,而能够证明其在现场的人又没人能被其他人证明在现场,因而全部是假证或伪证。被告代理人质问,20多个当时在场的人怎么会那么巧地都被找出来作证呢?他还多次提示所有这些都是有人在幕后操纵的,对此,法庭以“与本庭审理内容无关”予以制止。
被告方出庭作证的还有一重要人物,这就是乘坐张贵成车的妇女任静秀。然而,她在此案中曾先后两次作证,前一次是原告律师取证,证明用车拉她的张贵成被撞被打。原告代理人掌握着白纸黑字及她按的手印。而几个月后,她又出现在法庭中作人证,并推翻了原先的证言。对此,原告代理人当庭表示,同一人作出的两份相互矛盾的证言必有一假,并请求法庭追究其作伪证的法律责任。
原告张贵成或许是初上法庭,似乎不太懂规矩,人也显得特别激动,因而其言行数次遭到审判员的大声呵斥。张贵成当庭提出疑问:如果真是王立军的司机撞了他,为什么王立军要亲自出马恳求他撤诉?为什么还来那么多人来进行威逼利诱?他甚至激动得要王立军当庭回答他的问题。记者注意到,王立军的表情很轻松,有时还面带微笑,但当张贵成声称手里有录音带为证时,王的表情一下子变得严肃起来。
下午6时许,精疲力尽的旁听者终于迎来了最后辩论阶段。法庭规定原被告各3分钟时间作最后的陈述。原告代理人表示,王立军是名人,是执法者,希望能以名人的姿态来树立名人的形象,在大量事实面前,王立军应赔礼道歉并作出相应的赔偿。同时,他还指出,即便是有人支持一个下岗工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一件好事,本身无可非议。然而,就在原告代理人陈述时,法庭以时间已到为由令其中止发言。之后,被告代理人也作了最后陈述,但令人不解的是,在其举证并不占优、法庭亦未对此作出任何判断时,该代理人竟然公开声称此案已经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了。被告王立军的最后发言长达1 7分钟,他首先感谢法庭给了他一个申辩的机会,但在其后却对本案审理的内容和争论的焦点不置一词,他用大部分时间讲述自己如何努力工作,多次负伤,屡立功勋,因而得罪了某些地方领导干部并受到“政治报复”。他慷慨激昂的发言迎来了其拥戴者的一阵掌声。
6时40分许,法庭未作任何判决,宣布休庭。
长达8个多小时的庭审结束了,王立军是否打人暂时成了悬念。但是,围绕本案发生的其他一些事情却时时在记者的脑海里划着问号。比如,在张贵成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次日便有铁岭市银州公安分局副局长范某由一个名叫李飞(开原当地人)的人将其带到张贵成家,劝说、威胁张撤诉。张遂向当地公安局报案,并请求司法保护。开原市公安局将李飞带回询问,李飞承认是铁岭市公安局叫他带范副局长去张家说情。但当天下午,铁岭市公安局40多名干警乘车突然驾临开原市公安局,要将李飞带到铁岭。开原市公安局认为事情尚未了解完毕,不同意将李带走。铁岭公安准备强行带人,双方共80多名干警各不相让,一时剑拔弩张,险些酿成恶性事件,直到铁岭市委书记出面制止方告平息。次日,铁岭市公安局又在李飞的工作处强行将他带往铁岭,后又被开原市公安局派车截住,最后李飞也向开原市公安局请求司法保护。普通商人李飞缘何受到如此 “垂青”?
又如,记者在采访张贵成时,张就是否真是王立军打人作了如下的叙述:......事后,交警到场,以往交警出现场都挺牛的样子,可这次都站得笔直,规规矩矩,就连开原市公安局的朴副局长也只能凑到打我的人身旁小声说话,我这时想,哎呀,这是真王立军来了!如此绘声绘色,难道张贵成是撒谎高手?
再如,王立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说了一个细节:张贵成被拘留后,其妻女到铁岭找到王要王高抬贵手,毫不知情的王很生气,当时就打电话让开原市公安局放人,并称此(拘留张)为胡闹。张妻当即就回开原了,临走时还称赞王是“大好人”。而当记者就此事采访张妻时,张妻不但完全否认了王的说法,还描述了与王说法完全不同的情形。双方的说法大相径庭,难道是王立军在编故事?
此外,法庭里还发生了一件不该发生的事:记者在旁听时,接到了身后不知是谁传递过来的一袋文件,里面有王立军的生平和先进事迹介绍材料,有刊载王立军遭“政治陷害”过程的地方小报,有数张王立军佩带立功奖章的照片,最令人吃惊的是还有一份新闻通稿,稿子里写道:“8月25日,......开庭审理了此案,经过法庭的大量调查,澄清了此案,大量详实的证据证言,充分说明了这是一起诬告案”,这同被告代理人当庭“真相大白”的说法如出一辙。
据记者观察,在法庭内散发的同样文件还不止一份。
如今,沈阳市新城子法院在休庭两个多月后对此案作出了这样的判决,其是否有失公允尚难定论,相信关心此案的公众每人心里都有一杆秤,都会作出自己的判断。
张贵成的代理人称,张贵成已就此案的判决提出了上诉。本报记者 林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