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看了“女孩遭轮番辗压,18人路过见死不救”的视频,我彻夜难眠,一闭上眼睛我的脑海里就会出现视频里的画面。在视频里可以看到面包车司机撞倒小女孩后停了一停,然后再猛踩油门,后轮从小女孩身上辗过绝尘而去的。他其实是知道自己撞了人的,停下来贼眼瞄了瞄四周,发现周围没人注意到,他就选择了逃逸。人在做,天在看的敬畏之心早已经在他心里荡然无存!此刻他的心里想的不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而是不论是黑猫白猫,能保住自己的钱袋就能做一个好猫。他的道德观已经被财富论完全蒙蔽,他的人性也因为追逐金钱而丧失殆尽,他已经进化成了一个长着金银心、铁石心肠的魔鬼。
我没有高尚的道德,我没资格也无权去谴责18路人的冷漠。我翻来覆去的只是思考着如果自己经过现场会怎样做?
我想如果我在现场,而且刚好看到了面包车撞人,我会怎样做呢?我会神勇的跳出来螳臂当车么?我可以肯定的告诉自己我不会!我不是变形金钢,我的血肉之躯抵挡不了“七十码”的撞击;我只是一个蝼蚁偷生的小人物,我不会把我的生命任由“李刚之子”践踏。但我会紧记他的车牌,用匿名电话报警。
为什么我要匿名报警呢?那如果警方要我出庭作证如何联系我?难道我是在回避出庭作证?是的,我就是不敢出庭作证。因为我知道如果对方如果只是普通百姓的话,即使被冤枉也早就屈打成招了。而需要我出庭作证那必然是因为他的后台太强硬,公检法都要为他让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出庭不仅不能帮死者申张正义,反而会为自己招来杀身之祸,甚至还没上庭我已经横尸街头了!不是我胆太小,而是太多的被举报者拿着举报信找举报人算账的事例已经僵化了我的思维:‘国家机关是靠不住的。’我只是一个无权无势的小市民,在强大的国家机器不能保护证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我只能尽可能的自己保护自己。
接着我又继续拷问自己的良心,如果我是后来经过人群中的一员,我会怎样做呢?我会不会有拾荒阿姨那么伟大的行动呢?在此刻,我羞愧的低下了头,因为我的答案是非常肯定的――我不会。现在的我怎么了?我以前可并不是这样的!还记得初出校门刚步入社会时,类似的情况,但当时的我,救死扶伤义不容辞,而且做好事不仅不求回报,反而如雷锋般做好事不留名。我为自己的变化感到羞耻。随着社会阅历的增长,我不能再象初涉尘世时那样的单纯。在适者生存的残酷环境下,在污秽的社会染缸中,在一件一件活生生的社会事例面前,我只能随波逐流,苟且偷安。
我反复的拷问着自己的良心,我真的会如那几个路人般冷漠的视若无睹么?答案也是非常肯定的:“我不能,如果袖手旁观那么我一辈子都会活在自己的良心指责中,一辈子都得不到安宁。”那么我会怎样做呢?要在什么样的前提下我才能如阿姨那么伟大呢?我想我第一时间应该是拨打120,然后大声呼叫是谁家的孩子?让孩子的父母过来救助。我想我只有在知道有监控录像能证明我清白的前提下,我才能做出如阿姨般的举动。
我还想了很多种可能,我想过如果我是驾车经过我又会怎样做呢?如果知道有监控录像,我一定能义无反顾的把女孩送到医院抢救。但如果在不知道有监控的情况下,我想我会把车在远处停下来,第一时间报警,由警方证明我的清白。想到这里,我为我的想法感到震惊。我第一时间想到的竟然不是救人而是想办法证明自己的清白!但最令我感到恐惧的是,我相信还有很多人的想法会和我是一样的!这究竟是怎么了?为什么做好事我们第一时间想到的竟然会是要证明自己的清白呢?难道一个彭宇案已经摧毁了我们见义勇为的本能?难道执法不公已经摧毁了我们追求正义的信念?法律瞎眼,失去公平、公正的社会如何还能阻止道德的滑坡呢?
见义勇为不仅不求有功,反而会让人首先考虑到的是自保的问题,这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朝代都不会发生的事情。我们这代人真是何其的幸运啊!竟然见证了这个人类几千年文明历史难得一见的“特色奇观”!
看到这个画面,以中华民族为假想敌的人们可以举杯庆祝了。因为这个以仁义为凝聚力的民族已经分解成了一个一个的损人利己的个体。这一个一个自扫门前雪的个体再也凝聚不成呼吁正义的声音了。这条“国虽在,民族已亡”的巨龙只是一条由散沙铺成的摆设,风一吹就散,再也不能腾空飞舞了!
我没有高尚的道德,我没资格也无权去谴责18路人的冷漠。我翻来覆去的只是思考着如果自己经过现场会怎样做?
我想如果我在现场,而且刚好看到了面包车撞人,我会怎样做呢?我会神勇的跳出来螳臂当车么?我可以肯定的告诉自己我不会!我不是变形金钢,我的血肉之躯抵挡不了“七十码”的撞击;我只是一个蝼蚁偷生的小人物,我不会把我的生命任由“李刚之子”践踏。但我会紧记他的车牌,用匿名电话报警。
为什么我要匿名报警呢?那如果警方要我出庭作证如何联系我?难道我是在回避出庭作证?是的,我就是不敢出庭作证。因为我知道如果对方如果只是普通百姓的话,即使被冤枉也早就屈打成招了。而需要我出庭作证那必然是因为他的后台太强硬,公检法都要为他让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出庭不仅不能帮死者申张正义,反而会为自己招来杀身之祸,甚至还没上庭我已经横尸街头了!不是我胆太小,而是太多的被举报者拿着举报信找举报人算账的事例已经僵化了我的思维:‘国家机关是靠不住的。’我只是一个无权无势的小市民,在强大的国家机器不能保护证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我只能尽可能的自己保护自己。
接着我又继续拷问自己的良心,如果我是后来经过人群中的一员,我会怎样做呢?我会不会有拾荒阿姨那么伟大的行动呢?在此刻,我羞愧的低下了头,因为我的答案是非常肯定的――我不会。现在的我怎么了?我以前可并不是这样的!还记得初出校门刚步入社会时,类似的情况,但当时的我,救死扶伤义不容辞,而且做好事不仅不求回报,反而如雷锋般做好事不留名。我为自己的变化感到羞耻。随着社会阅历的增长,我不能再象初涉尘世时那样的单纯。在适者生存的残酷环境下,在污秽的社会染缸中,在一件一件活生生的社会事例面前,我只能随波逐流,苟且偷安。
我反复的拷问着自己的良心,我真的会如那几个路人般冷漠的视若无睹么?答案也是非常肯定的:“我不能,如果袖手旁观那么我一辈子都会活在自己的良心指责中,一辈子都得不到安宁。”那么我会怎样做呢?要在什么样的前提下我才能如阿姨那么伟大呢?我想我第一时间应该是拨打120,然后大声呼叫是谁家的孩子?让孩子的父母过来救助。我想我只有在知道有监控录像能证明我清白的前提下,我才能做出如阿姨般的举动。
我还想了很多种可能,我想过如果我是驾车经过我又会怎样做呢?如果知道有监控录像,我一定能义无反顾的把女孩送到医院抢救。但如果在不知道有监控的情况下,我想我会把车在远处停下来,第一时间报警,由警方证明我的清白。想到这里,我为我的想法感到震惊。我第一时间想到的竟然不是救人而是想办法证明自己的清白!但最令我感到恐惧的是,我相信还有很多人的想法会和我是一样的!这究竟是怎么了?为什么做好事我们第一时间想到的竟然会是要证明自己的清白呢?难道一个彭宇案已经摧毁了我们见义勇为的本能?难道执法不公已经摧毁了我们追求正义的信念?法律瞎眼,失去公平、公正的社会如何还能阻止道德的滑坡呢?
见义勇为不仅不求有功,反而会让人首先考虑到的是自保的问题,这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朝代都不会发生的事情。我们这代人真是何其的幸运啊!竟然见证了这个人类几千年文明历史难得一见的“特色奇观”!
看到这个画面,以中华民族为假想敌的人们可以举杯庆祝了。因为这个以仁义为凝聚力的民族已经分解成了一个一个的损人利己的个体。这一个一个自扫门前雪的个体再也凝聚不成呼吁正义的声音了。这条“国虽在,民族已亡”的巨龙只是一条由散沙铺成的摆设,风一吹就散,再也不能腾空飞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