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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又有两派出所爆出曾经私放疑犯! (1人在浏览)

背着棺材在省城跳舞

小学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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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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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又有两派出所爆出曾经私放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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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疑犯当晚跑出派出所”追踪
南都讯 疑犯被刑拘,却在当晚就跑出派出所,称花了10万才得以逃脱,并威胁举报人。昨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按照领导指示,深圳市公安局纪委介入了此案的调查。目前,两名涉案民警已被停职。
但昨日,又有多名深圳警方举报人向南都举报,称宝安龙城派出所和龙岗坂田派出所也曾私放疑犯,涉嫌存在权钱交易的情况。
昨日中午,深圳市公安局纪委专案组找到举报人阿健,让他配合专案组调查。
据阿健介绍,疑犯逃脱后,沙湾派出所给他开出了1.5万元的“封口费”。等媒体前来采访时,价码又提高到5万。这一度让阿健心动,他曾经尝试联系媒体不要报道算了。
举报人阿健说,媒体报道后,沙湾派出所所长何某、副所长柯某等人纷纷致电他,愤怒声讨他向媒体举报的行为。除警方内部人士以外,他还接到了不少陌生电话,也是对他进行威胁。但沙湾派出所相关领导否认威胁阿健,称只是要找他了解情况。
昨日,龙岗区公安分局称,市区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结论还没有出来。沙湾派出所负责人对于封口费的说法则沉默应对,拒绝进行任何回应。
昨日,警方通报称,经过龙岗公安分局纪检监察部门调查,目前办案队副队长李强和民警梁承光是故意放掉正在办理刑拘手续的犯罪嫌疑人还是过失将其释放,还没有明确的证据支持,现龙岗分局已将二人停止执行职务带到分局接受进一步审查。
龙岗警方表示,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将犯罪嫌疑人释放,都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当天也派员到沙湾所调查此事。
●举报人阿华:
龙城派出所民警收2.5万元放人
据举报人阿华(为保护当事人,此为化名)介绍,2010年8月3日晚上,举报人阿健向宝安区龙城派出所提供线索,称在大浪街道桃苑新村一出租屋内,有人在伪造假公章和假文凭以出售牟利。龙城派出所接案后,查封该窝点,当场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
但在当天晚上,有“办案民警”多次找阿健谈话,说案件查证难度太大,劝他别太认真。8月4日凌晨3时左右,该“办案民警”更表示:“你举报也就是为了拿奖金,这个事情你就别追究了。”还塞了2000元给阿健作为“封口费”。阿健随即向媒体和110举报,引发南都在内的多家媒体关注。
当晚,宝安公安分局通报中承认,确实有人塞2000元给阿健作为封口费,但不是办案民警,而是一名姓尧的治安员。
但阿华称,事实是自己充当了中间人,给办案民警送了2.5万元红包,办案民警就向上汇报证据不足,私下将两名嫌疑人放走了,甚至没有追查这个造假团伙的头目。但媒体曝光以后,迫于舆论压力,龙城派出所又找来阿华,让他将其中一个疑犯诱骗回来,被警方抓捕归案了,另外一个疑犯仍然在逃。
■部门回应
确实曾私放疑犯 未掌握收钱证据
昨日,南都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了解到,今年4月份,阿健等人多次向市公安局举报龙城派出所私放疑犯的事情,市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批示严查,市局纪委立即介入了调查,并找当事举报人做了调查笔录。
市局纪委相关人士证实,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龙城派出所之前确实私放了2名疑犯,但纪委还没有掌握是否有当事民警收钱的证据。这个案件,纪委仍然在调查中,没有做出调查结论。
●举报人阿健:
坂田派出所 被放疑犯系民警亲戚
昨日下午,举报人阿健又举报称,龙岗区坂田派出所也是私放疑犯,还欲拿2000元找他封口。
据称,今年5月底,他发现坂田有2个专门制作香港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的假证窝点。他多次与窝点疑犯接触,购买了相关假证件。固定好证据以后,他通知了坂田派出所和多家媒体记者。
南都记者调取了深圳市电视台第一现场当晚报道的视频,确实如阿健所说,他带着公安和媒体记者将这个窝点端了,并抓获了多名犯罪嫌疑人,收缴了大量假证以及造假机器。
阿健说,案发以后,坂田派出所的巡防队长骑着警用摩托车找到他,声称疑犯是他的亲戚,要求他算了,给他2000元作为辛苦费。阿健将这番话录了音,交给坂田派出所所长周立群和副所长路敦宇,但两人没有表态。
事隔几天后,阿健突然接到疑犯电话,声称知道他就是举报人,自己花钱出来了,让阿健小心一点。阿健随后到坂田派出所讨要说法,坂田派出所所长周立群和副所长路敦宇解释称,人确实是派出所放的,因为阿健这是钓鱼执法,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检察院不会管这事,抓了也没有用。
■部门回应
放人因证据不足 个中疑点难作答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联系上坂田派出所长周立群,他承认确有此事,表示将疑犯放走的原因是证据不足。至于为何人赃俱获,疑犯也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警方会认为证据不足?为何阿健给了录音证据给坂田派出所,而派出所却不去查处涉事巡防员?周立群表示无法回答。
昨日,南都记者向龙岗公安分局举报和反映了这种情况,分局表示立即派纪检监察部门严查。如果情况属实,将从严查处相关责任人。
质疑
1.为何当晚未移交看守所?
昨日,阿健称,他翻拍了这名疑犯的讯问笔录,疑犯在笔录中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由于人赃俱获,邱姓疑犯当即被刑拘。
金卡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张兴彬律师称,根据我国刑法,做完笔录,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的刑拘嫌疑人,必须由办案的沙湾派出所将疑犯送到医院做体检,然后再送到龙岗看守所收押。沙湾派出所没有送疑犯体检,也没有移交看守所,涉嫌严重违规。
沙湾派出所副所长柯某解释,确实应该当晚移交,但考虑到要其他部门来扩线,约好了第二天上午10点半见面,结果晚上其他民警将她放错了。
2.为何疑犯能获取举报者信息?
昨日,举报人阿健称,他的个人信息都被派出所负责人透露给了疑犯,疑犯猖狂打电话对他进行人身威胁,他现在很害怕疑犯报复。
沙湾派出所负责人表示,会保证阿健安全。至于是哪个民警将这些信息透露给了疑犯,则需要深入调查。
3.为何两停职民警说法不一?
据警方昨日通报,直接放走嫌犯的民警梁承光对检察院和纪律监察人员称,自己接到巡防员彭成报转述民警李强的要求,把后面楼房里一楼的女人(嫌疑人邱某)放掉后,曾经起疑,亲自到李强办公室询问,这个女人怎么能放掉?李强回应“叫你放就放”。
而李强对调查人员的说法是:没有说过要把嫌疑人邱某放掉,自己只是让巡防员彭成报去放人,指的是被带回来调查的女保姆(关在后面楼二楼)。
彭成报接受调查时说,自己去放人时路上碰到梁承光,于是跟他说:“强哥让你把后面的女人放掉。”李强让彭成报去放人,并没有让他转告梁承光去放,彭为何会多此一举?
此外,关在不同楼层的犯罪嫌疑人,李强的一句含混的“把后面女人放掉”,怎么会让巡防员彭成报理解成放掉疑犯邱某,而不是保姆?
 
文章太长、、、、、留分走人、、、
 
放走疑犯,该当何罪?
 
QUOTE(byronroy @ 2011年09月04日 Sunday, 09:05 AM)
新闻说了,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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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信。这样的事太普遍了,没想到被人家捅到到媒体上,派出所肯定有麻烦!
 
见怪不怪,很正常嘛,这仅是沧海一粟!没发现的不知还有多少。。。只是他运气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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