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又是我,你贴的文章太长了,看了一半看不下去了,让我来解答你吧.通常摩托车买的都是交强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涉及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就很复杂了,首先现场私了的各自离开的几乎所以保险公司都因核定不了损失所以不予赔付,至于伤者入院治疗的,应有医疗发票\清单\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待材料结合保险条款核损医疗费用.但实际情况是伤者一旦入院之后就要花费一段时间了,这个时候交警是要扣车的,如果没了辆摩托车代步的话也很不方便的,所以一些车主遇伤势不重的情况下都愿意私了处理.如果遇到伤重的伤者出院之后又涉及到双方结案的情况了,往往都是第三者狮子大开口车主无法接受,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结案的.但是对于出院后的赔偿都是根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作为赔偿依据的.保险公司也是根据这个来核定损失的,而交警部门也是按照这个来主持双方调解的,但是第三者往往去不管那么多,一口价要多少就多少,所以就结不了案,因此保险公司就无法赔付了,通常保险公司也会连同车主去和第三者谈,但遇到不买帐的情况之下那也是没办法了.这样话只能提起诉讼了,这样又费时又费精力的工谁肯干,所以很多少情况都是不了了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