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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港一村委主任率几十名打手群殴邻村小组长,派出所主持私了 (1人在浏览)

bbking

小学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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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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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港柏坡村主任率众群殴邻村小组长
茂港七迳镇米粮曾屋村小组长修水利招横祸,派出所主持私了


  南方农村报讯近日,在茂名当地论坛上,一则题为《我为丈夫伸冤》的帖子一度异常火爆,网友纷纷跟帖谴责打人者。昨天,记者再次登陆该论坛发现,该帖子已无法打开。
  帖子的作者为茂名市茂港区七迳镇米粮村委会曾屋村小组长曾永文的妻子卢某。她在网上称,今年4月10日下午6时多,村民林来指责其丈夫修水利影响其插秧,曾永文对林来的指责予以回击,“这是公事,你不要依势放烂。”随后,林来拿起铲子欲向曾永文打去,铲子被曾永文夺走,接着,林来又拾起砖头向曾永文打。
  据帖子介绍,曾永文选择避开她,并找来米粮村委会干部潘标到现场劝解。当曾永文回到家时,马上被林来的哥哥林某带来的几十名社会青年团团围着。潘标劝解说:“曾永文是村长,他为公家做事,有事商量解决,不能打村长。”“村长算什么,我还是柏坡村委会主任呢。”林某回应道。
  卢某在帖子称,在社会青年对丈夫拳打脚踢的过程中,其曾下跪求林某放过曾永文,但他们直到曾永文倒在血泊里才停手。
 
 卢某在帖子里还称,曾永文初诊为脑外伤、脑震荡、脑神经受损、鼻梁骨折和身内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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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日,南方农村报记者来到茂名市人民医院,曾永文正躺在病床上治疗。卢某等人对过去的事不愿多说,但承认网上的帖文是她自己找人发的。
  卢某的担心主要来自4月27日与林某签订的协议,按照该协议的内容,林某向卢某支付7万元后,卢某不得追究林某的法律责任,且不能在网上或媒体恶意炒作此事。
  据悉,4月27日上午,卢某和林某双方在七迳镇派出所的主持下,签订协议私了。4月28日,南方农村报记者在茂名市人民医院看到了该份协议,协议上写着曾永文为轻伤,林某属轻微伤,见证方有村干部潘标和七迳镇司法所长吴勇。据了解,双方在派出所内签订协议后,林某当场给了卢某7万元。
  4月28日,七迳镇派出所负责该案的一名副所长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该案已私了。当记者询问详细案情时,该副所长赶紧往楼上跑。
  作为协议见证人之一的七迳镇司法所长吴勇称,他对事情并不了解,签协议当天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人不在,他就被临时叫去了。吴勇称,该份协议为民事调解协议,不涉及刑事方面。
  对于协议中不追究林某法律责任的条款,吴勇称该协议不合法。
七迳镇该名工作人员还称,林某为该镇柏坡村委会主任,已公示,但民政部门还没给其发当选证。
(记者冼伟锋 李秀林)
 
在其他论坛被删除的原帖原图,幸被保存,立此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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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土皇帝真是牛。难道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都还只能说:等天收它吗?那也太讽刺了。
 
自从有了村民直选,村委会的人就变成地主恶霸了,基层农村的群众马上就回到解放前
 
不能私了.这己触犯刑法的事了.就算事主不追究.但司法应加入.否则就数打死人也来个私了.哈世道就变乱世啦.还和谐呢!七径政府太不作为啦
 
在中国这地方,好的事物也会变成坏的。直选,就会有人派打手去恐吓村民投他的票,对强大点的村民就给钱买票,所以黑社会通过直选进入到村委会什么主任等的通道就被打开了。。。。

哎,直选好,还是不好啊?有没有人说一下,讨论一下、、
 
另外,七径镇区,现在不像样子了,上星期去坡心同学家,经过七径的时候,看到有人公然占用公路旁的人行道建火砖小房、、、不知道用途是做什么,但是那建筑离新建的水泥路不到 1米
 
这件事,报纸早就已经登过了。
http://www.gdmm.chinanews.com.cn/article/2...icle_37559.html

茂港区七迳镇两村民因占田结怨导致邻里斗殴

本是同村人,只因修水渠临时占用田地,两名村民发生争吵斗殴,一名村民轻伤入院,家人心急如焚。在茂港公安分局民警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

 占田结怨,两邻里反目成仇

  今年2月,七迳镇米粮村委会几条自然村修建水渠,为了运送建筑材料方便,临时占用了该村妇女林某的田地,承诺在水渠修建完成后,就恢复原貌。1个多月后,该村段的水渠已修好,但林某的田地迟迟没有恢复原貌。时近春耕播种,林某多次找到负责牵头的村长曾某反映这个情况,但是一直没能解决。
  4月10日傍晚,林某再次找到曾某,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并扭打起来。身小体弱的林某不敌曾某,一气之下,遂向自己的哥哥林某生哭诉,林某生火冒三丈,一通电话后,正在附近扫墓的林家人纠集了十几名亲属,气冲冲地赶到现场,又是一番争执后,林家几名年轻气盛的年青人把曾某按在地上,狠狠地打了一顿。曾某家人心急如焚,赶紧把受伤的曾某送到市人民医院包扎救治,并向警方报警求助,但由于案发地点距派出所有15公里,当民警赶到时,这伙人已经逃离了现场。
  经法医鉴定,曾某鼻骨骨折,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属轻伤;林某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属轻微伤。而在案发后的第三天,水渠的施工人员终于把这块引起斗殴田地恢复了原貌。

  走访调解,民警耐心化民怨

  茂港公安分局十分重视该案,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挂点负责七迳派出所的公安分局政委李强利用“大走访”开门评警的时机,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谈话,并带领办案人员赶到医院探望伤者曾某和了解相关案情。经过耐心的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双方都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有不当之处。
  4月27日,经过连续多天反复细致的调解工作,根据双方的意愿,民警在七迳派出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由林某生一方一次赔付曾某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共七万元人民币,双方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这一起因为水利占用田地引发的邻里斗殴事件最终圆满得到解决。(钟曲柏 陈丹丹)[/SIZE]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三十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QUOTE(ttbtts @ 2011年05月10日 Tuesday, 10:16 AM)
在中国这地方,好的事物也会变成坏的。直选,就会有人派打手去恐吓村民投他的票,对强大点的村民就给钱买票,所以黑社会通过直选进入到村委会什么主任等的通道就被打开了。。。。

哎,直选好,还是不好啊?有没有人说一下,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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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选当然好!有违法行为,就应一查到底!
直选,有人违法,人人知道。任命,贪污腐败没人知。
 
故意伤害他人,是触犯刑法的吧。
 
是不是某些部门的人是要过问一下这样的事情呢?
 
QUOTE(咕哩佬 @ 2011年05月10日 Tuesday, 09:43 AM)
自从有了村民直选,村委会的人就变成地主恶霸了,基层农村的群众马上就回到解放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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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个苗头
 
QUOTE(过克 @ 2011年05月10日 Tuesday, 01:17 PM)
故意伤害他人,是触犯刑法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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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构成轻伤,不触及刑法,最多行拘留十五天。赔七万是捡到的了,他因感谢媒体,感谢网络,感谢茂港公安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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