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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庶民的胜利:药家鑫一审判死 (1人在浏览)

李庄案给重庆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觑。
然而漏案的检方撤诉给民众是阳光更多一些。
 
QUOTE(湖海山人 @ 2011年04月24日 Sunday, 10:39 AM)
为陈有西发表了《法治的胜利》,有网民以为陈有西幼稚。事实上没有人比陈律师更明白。这是一种表达方法,意在言外,大家会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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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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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老毛的,行不通则拼命赚钱移民或者买官,这个也做不了就学B总大声呼吁,期望唤醒身边一些人, 某些公仆的大实话,跟B总殊途同归,利于民众觉醒。

我良心大大的坏,教人用枪说话,教人移民,教人买官,教人别有用心教唆民众。不过都是现实出路。
 
记得看过一则新闻,上世纪九十年代(九六年吧),贵州一山村,因一农民家牲口吃了庄稼而该农民辩论没有吃,最终该村村民大部分认定该农民牲口确实吃了庄稼,且为该农民定罪而判处死刑并执行,上面案子多少有些贵州山村的影子。
 
QUOTE(飘落的黄叶 @ 2011年04月24日 Sunday, 10:36 AM)
因民意而不是法律杀人,如何美化,都是暴政。暴政合法化,是罪恶的最大源泉。如果民意足够强大,可以按程序修改法律,修改的法律生效后,按新法执行,但新法律修改前的案例不适用新法律, 这是作为公民以常识判断的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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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叶兄确是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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