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雨佳人
终身游客
- 注册
- 2006-03-25
- 帖子
- 814
- 反馈评分
- 0
- 点数
- 1
- 年龄
- 41
在于2009年12月23日(含23日)那贞社区征收民用海田,同时出份文件《高地街道那贞社区征地补尝费分配方法》,并在2009年12月23日量土地。
在于2010年6月份分第一批土地补尝款,由于村中生产队代表落实村中村民人口时,根据《高地街道那贞社区征地补尝款分配方法》文件中,我家人口应分得补尝款,但村中生产代表故意不报我家的人口数上去。期间多次去找那贞管区村委会与茂港信访局,经过多次调解,管区书记亲自与村民开会,落实我家应分得那贞社区征地补尝款,但是其中村员提出讲我家已经在至今户口所在地方分过责任田,领过征收钱,所以不能给我家分,但事实上,我家户口虽然迁在当地,但未曾分得他村的分配与补尝。村员说口说无凭,要我拿事实证明说话,后来我找到户口所在村的村长开出证,盖有公章。拿了证明过去每家每户都让他们看清楚后,要求该村生产队必须还我土地补尝,村民中,又有人说我的证明是假的。我再次去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由村民小组证明签字盖章。再次找到原籍村民与管区村委会及信访局调解,管区书记给出一个结果,由村民与信访局主任一起调查我的证明,一个星期为限,调查不出我的证明是假的,就给我分配土地补尝款,但是一个星期过后,依然没有回音,村员与信访局的人根本就不去调查。
任由我找哪里,都没的一个结果,一拖再拖,又过了几个月,在2010年11月15日那贞社区土地补尝款第二批款分配,在当天,信访局再次出面调解,叫村民在信访局开会调解,村民再次提出要调查我的证明,且要求我写下保证书,保证我是在户口所在地未分配田地,也未分过补尝款才给我家分配那贞社区的补尝款,如果调查出我的证明是假的,要我承担他们调查费用,当时我不知就这么一事还能有什么费用,落实后,调查费用有,误工费、油费与调查人员当天吃饭费用。清楚后,我给他们写下这份保证书,也要求他们调查必须信访局主任在场,调查时间为2010年11月15日至2010年11月30为止。当天调解就到此。
时间来到2010年11月30日,信访局主任与村民来到我户口所在村调查,在当地调查完后,落实我的证明是真的,当时就说答应给我分配那贞社区土地补款。但是后来找到原籍村委会与信访局与村民,要求分配时,又没人敢出来处理了。事情就这样悬着了,从2010年5月至2011年3月,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无数次找原籍村委会与信访局调解,但是无数次调解只出了一个口头上的结果,没人去落实这个结果。
在此发表希望能碰上青天,还我一个公道与合法权利!!!
在于2010年6月份分第一批土地补尝款,由于村中生产队代表落实村中村民人口时,根据《高地街道那贞社区征地补尝款分配方法》文件中,我家人口应分得补尝款,但村中生产代表故意不报我家的人口数上去。期间多次去找那贞管区村委会与茂港信访局,经过多次调解,管区书记亲自与村民开会,落实我家应分得那贞社区征地补尝款,但是其中村员提出讲我家已经在至今户口所在地方分过责任田,领过征收钱,所以不能给我家分,但事实上,我家户口虽然迁在当地,但未曾分得他村的分配与补尝。村员说口说无凭,要我拿事实证明说话,后来我找到户口所在村的村长开出证,盖有公章。拿了证明过去每家每户都让他们看清楚后,要求该村生产队必须还我土地补尝,村民中,又有人说我的证明是假的。我再次去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由村民小组证明签字盖章。再次找到原籍村民与管区村委会及信访局调解,管区书记给出一个结果,由村民与信访局主任一起调查我的证明,一个星期为限,调查不出我的证明是假的,就给我分配土地补尝款,但是一个星期过后,依然没有回音,村员与信访局的人根本就不去调查。
任由我找哪里,都没的一个结果,一拖再拖,又过了几个月,在2010年11月15日那贞社区土地补尝款第二批款分配,在当天,信访局再次出面调解,叫村民在信访局开会调解,村民再次提出要调查我的证明,且要求我写下保证书,保证我是在户口所在地未分配田地,也未分过补尝款才给我家分配那贞社区的补尝款,如果调查出我的证明是假的,要我承担他们调查费用,当时我不知就这么一事还能有什么费用,落实后,调查费用有,误工费、油费与调查人员当天吃饭费用。清楚后,我给他们写下这份保证书,也要求他们调查必须信访局主任在场,调查时间为2010年11月15日至2010年11月30为止。当天调解就到此。
时间来到2010年11月30日,信访局主任与村民来到我户口所在村调查,在当地调查完后,落实我的证明是真的,当时就说答应给我分配那贞社区土地补款。但是后来找到原籍村委会与信访局与村民,要求分配时,又没人敢出来处理了。事情就这样悬着了,从2010年5月至2011年3月,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无数次找原籍村委会与信访局调解,但是无数次调解只出了一个口头上的结果,没人去落实这个结果。
在此发表希望能碰上青天,还我一个公道与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