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荫国的代表资格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已终止
2月11日下午,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罢免罗荫国的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原定于2011年2月23日至26日在市区举行的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现改为2011年3月下旬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宋寿金主持会议,副主任吴杰斌、卢方圆、朱育英、刘九权,秘书长周安敏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1人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和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茂名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改期的决定,决定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现改为2011年3月下旬在市区举行。
会议听取关于茂名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11日,由电白县选出的茂名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罗荫国因涉嫌犯罪已被电白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了茂名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由茂名军分区选出的茂名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梁少钰因工作需要调离茂名市,罗荫国和梁少钰的茂名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依法终止。茂名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470名。
会议审议通过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提请罢免罗荫国的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决定罢免罗荫国的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罗荫国的代表职务被罢免后,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相应终止,茂名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出缺。会议审议和通过市人大常委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推选宋寿金代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议案》,推选茂名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宋寿金为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理主任,直至市人代会选出新的主任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