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1
1、代课教师与单位已形成关系,补偿待遇和标准,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辞退应当每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2、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继续聘用:(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能辞退):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做好欠发达地区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岗和解除劳动关系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师[2010]13号)
二、依据二1、“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工作进展情况介绍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宋海 的解读
二是稳步开展代课教师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和理顺社会保障工作。地方政府对确实无法转岗的代课教师解除劳动关系后给予经济补偿和理顺社会保险关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也是对代课教师历史欠债的合理补偿。各地在开展转岗工作的同时,要统筹考虑对确实无法转岗的代课教师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作,切实做好代课教师的身份核定和教龄核实,认真核算经济补偿、理顺社会保险的经费支出,一定要确保代课教师解除劳动关系后的经济补偿到位、社会保障到位、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到位,要为这部分人员的再就业优先提供帮助。
宋海回答记者:
第二,关于清退标准问题,11号文件有明确规定,这里包括几个方面,包括给予清退代课教师发代通知薪,第二给予正式补偿,一些特殊情形的还可以给一些适当补贴。经济补偿里按照现有的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广东的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跟代课教师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经费补偿是按照所在县区上个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他当代课教师的年限的标准给予补偿,这个标准应该是略高于国企职工辞退的补偿标准,应该说是比较优惠的。
三、处理办法:
1、可以直接问教育局要省(粤教师[2010]13号)文件看
2、县区上个年度月平均工资是多少,可以直接到县政府办或者财政问,
3、依据新劳动法综合省粤教师[2010]13号文件进行维权
4、看县文件和省文件、新劳动法有什么不相符的,(特别是:补偿标准、社会保险、10年工龄以前)
5、如果不相符,联名向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要求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他们必须在1个月内,进行回复,如何不行,就进行集体上上级告。
1、代课教师与单位已形成关系,补偿待遇和标准,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辞退应当每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2、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继续聘用:(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能辞退):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做好欠发达地区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岗和解除劳动关系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师[2010]13号)
二、依据二1、“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工作进展情况介绍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宋海 的解读
二是稳步开展代课教师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和理顺社会保障工作。地方政府对确实无法转岗的代课教师解除劳动关系后给予经济补偿和理顺社会保险关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也是对代课教师历史欠债的合理补偿。各地在开展转岗工作的同时,要统筹考虑对确实无法转岗的代课教师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作,切实做好代课教师的身份核定和教龄核实,认真核算经济补偿、理顺社会保险的经费支出,一定要确保代课教师解除劳动关系后的经济补偿到位、社会保障到位、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到位,要为这部分人员的再就业优先提供帮助。
宋海回答记者:
第二,关于清退标准问题,11号文件有明确规定,这里包括几个方面,包括给予清退代课教师发代通知薪,第二给予正式补偿,一些特殊情形的还可以给一些适当补贴。经济补偿里按照现有的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广东的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跟代课教师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经费补偿是按照所在县区上个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他当代课教师的年限的标准给予补偿,这个标准应该是略高于国企职工辞退的补偿标准,应该说是比较优惠的。
三、处理办法:
1、可以直接问教育局要省(粤教师[2010]13号)文件看
2、县区上个年度月平均工资是多少,可以直接到县政府办或者财政问,
3、依据新劳动法综合省粤教师[2010]13号文件进行维权
4、看县文件和省文件、新劳动法有什么不相符的,(特别是:补偿标准、社会保险、10年工龄以前)
5、如果不相符,联名向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要求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他们必须在1个月内,进行回复,如何不行,就进行集体上上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