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阳光决策”鼓掌 (时评)
报载,江西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的意见(试行)》,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的决策形成机制,实行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和听证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公示制度等。这种“阳光决策”令人叫好。
重大决策,尤其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只要不是依法必须保密的,只要不是因为突发事件等需要立即作出的,事先都应进行社会听证,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以往,极少数地方因为忽视群众的智慧和利益,在作决策时,喜欢“拍脑袋”、“想当然”,不经社会听证,不向社会公示,以致决策脱离了实际,工作走了弯路,群众很不满意。
大量事实告诉我们,只有“阳光决策”,充分汇集民智,才能减少或避免决策失误;只有“阳光决策”,广泛听取民意,所作出的决策才能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本贴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