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坛网址:https://db2.mom(可微信分享)、https://0668.es、https://0668.cc(全加密访问)

电白警方:放我的真心在你的手心 (51人在浏览)

状态
不接受进一步回复。
QUOTE(铁腕扭乾坤 @ 2011年04月20日 Wednesday, 01:58 AM)
到论坛设下专贴,历时数月,为打击犯罪、查处违法、整肃队伍、服务社群起着了一定的成效。先不说其他,就对监督警队方面,就不知要得罪多少同事!其实网友有骂声、内部有压力的情况下,我深知寸步难行,特别近期论坛上(含其他论坛)采取了多种方式向电白公安进行抨击,狂风暴雨下我仍在前行……

有好心人劝说,如果徐局离任,你就会被人一脚踩扁!也许吧。我准备好了。我准备去联系改行当教师,把自己所学的知识和为人处世之道传给我的学生们!

前几天,感动中国人物丛飞的遗属邢丹意外不幸去世,再一次让我困惑,难道好人不得好死真是历史定律?

我没有退路,只希望人们能用理性的心态看待一切!
[snapback]3130649[/snapback]​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那才是天地间的真理,不管别人什么心态,只要对得起天地良心,自己问心无愧,相信正义必胜的。
这世界上万事万物一直存在相生相克之理,有好人,就有坏人,有警察就有流氓,所以做什么事都会有阻碍,你做好事坏人不放过你,你做坏事警察就会找上门了。
做一名的警察,你的职位是神圣的,你要有很强的正义感和大不畏的精神。你们用你的生命保护一方百姓的生命财产的安全,你们所肩负的责任非常的重。不要因为那些别有用心的人的攻击,就被他所迷或。你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跟邪恶作战,邪恶的坏人会用尽办法除掉你,同时给你们制造很多各方面的压力。你们一定要顶住压力,不怕困难,永远站在正义的一面,那些邪恶必败,邪永远不能胜正的。还有我们老百姓一定会支持你,支持好警察。
 
http://gd.nfdaily.cn/content/2011-04/25/content_23170282.htm
昨日下午,电白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称,枪案发生后,警方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展开调查,目前,已经初步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据调查,歹徒作案枪支是由气枪简易改装。

  电白县多次发生枪击事件,今年4月1日,省公安厅通过媒体公开悬赏通缉十大涉枪案件在逃人员,其中就有两人来自电白县。
 
铁S,我有个亲戚是马踏农村户口,他老婆是广州增城市的,也是农村户口,现在想把他老婆的户口迁过来,请问具体的手续要怎么办理?谢谢
 
QUOTE(村头警察 @ 2011年04月25日 Monday, 11:24 AM)
http://gd.nfdaily.cn/content/2011-04/25/content_23170282.htm
昨日下午,电白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称,枪案发生后,警方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展开调查,目前,已经初步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据调查,歹徒作案枪支是由气枪简易改装。

  电白县多次发生枪击事件,今年4月1日,省公安厅通过媒体公开悬赏通缉十大涉枪案件在逃人员,其中就有两人来自电白县。
[snapback]3133398[/snapback]​


形势依然严峻,公安局压力不小,希望尽快破案。
 
旦场抢劫案进展情况

我刚随徐局和分管该片林副局长在茂港区某镇实施抓捕行动,下午3时25分已抓获一名主要嫌犯。据该嫌犯交代,其一伙均为茂港区人,他说:“在茂港区等地已作案多起,但从没有什么媒体报道,在你们电白作案一起媒体就炒得沸沸扬扬,我的同伙们见这种状况于昨天已外逃,我准备今晚再逃跑,车票都买好了,真倒霉!”
 
破案神速,赞一个!
face3.gif
 
QUOTE(铁腕扭乾坤 @ 2011年04月25日 Monday, 04:28 PM)
旦场抢劫案进展情况

我刚随徐局和分管该片林副局长在茂港区某镇实施抓捕行动,下午3时25分已抓获一名主要嫌犯。据该嫌犯交代,其一伙均为茂港区人,他说:“在茂港区等地已作案多起,但从没有什么媒体报道,在你们电白作案一起媒体就炒得沸沸扬扬,我的同伙们见这种状况于昨天已外逃,我准备今晚再逃跑,车票都买好了,真倒霉!”
[snapback]3133514[/snapback]​


支持拥护神勇智慧的电白公安,我为你们的执行力感到高兴和自豪,再接再厉,你们辛苦了!
face3.gif
 
QUOTE(rong0759 @ 2011年04月25日 Monday, 05:20 PM)
破案神速,赞一个!
face3.gif

[snapback]3133535[/snapback]​





有人说,电白警方整天在网上“吹”。其实我们除了与网友的交流沟通,徐局要求任何言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所以,我在网上的言论必须对徐局负责,对电白公安负责,且必须经得起考验。

此案只抓获一名疑犯,还达不到破案标准,但电白警方誓言要将余犯抓获。目前,专案组正在全力追捕。

媒体(报刊、电视、网络)对案件报道大快,对公安机关破案造成的影响很大。希望媒体人及网民在今后工作中予以支持,要报道尽可能迟点,在最佳破案时机过后再报,这样有利破案。
 
从公安队伍的表现,看到了电白的希望。
 
QUOTE(sgtf65498 @ 2011年04月25日 Monday, 11:56 AM)
铁S,我有个亲戚是马踏农村户口,他老婆是广州增城市的,也是农村户口,现在想把他老婆的户口迁过来,请问具体的手续要怎么办理?谢谢
[snapback]3133417[/snapback]​


到马踏派出所领取表格填好后,凭结婚证、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由派出所报县局批准后,持准迁证到增城迁来马踏所输入登记即可。
 
有人说,电白警方整天在网上“吹”。其实我们除了与网友的交流沟通,徐局要求任何言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所以,我在网上的言论必须对徐局负责,对电白公安负责,且必须经得起考验。

此案只抓获一名疑犯,还达不到破案标准,但电白警方誓言要将余犯抓获。目前,专案组正在全力追捕。

媒体(报刊、电视、网络)对案件报道大快,对公安机关破案造成的影响很大。希望媒体人及网民在今后工作中予以支持,要报道尽可能迟点,在最佳破案时机过后再报,这样有利破案。
、、、、、、、、、、、、、、、、、、、、
媒体是一种监督
不要将媒体当做毒瘤

其实是之前大量冤案、命案没有媒体报道
公安不做事情,需要媒体催化剂。公众知情权是必要的,是公民社会进步体现
电白公安希望能做到以人为本
尊重市民
 
QUOTE(dbmg @ 2011年04月25日 Monday, 07:45 PM)
有人说,电白警方整天在网上“吹”。其实我们除了与网友的交流沟通,徐局要求任何言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所以,我在网上的言论必须对徐局负责,对电白公安负责,且必须经得起考验。

此案只抓获一名疑犯,还达不到破案标准,但电白警方誓言要将余犯抓获。目前,专案组正在全力追捕。

媒体(报刊、电视、网络)对案件报道大快,对公安机关破案造成的影响很大。希望媒体人及网民在今后工作中予以支持,要报道尽可能迟点,在最佳破案时机过后再报,这样有利破案。
、、、、、、、、、、、、、、、、、、、、
媒体是一种监督
不要将媒体当做毒瘤

其实是之前大量冤案、命案没有媒体报道
公安不做事情,需要媒体催化剂。公众知情权是必要的,是公民社会进步体现
电白公安希望能做到以人为本
尊重市民
[snapback]3133670[/snapback]​


过早通过媒体发布有时会有打草惊蛇的后果!
 
QUOTE(dbmg @ 2011年04月25日 Monday, 07:45 PM)
有人说,电白警方整天在网上“吹”。其实我们除了与网友的交流沟通,徐局要求任何言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所以,我在网上的言论必须对徐局负责,对电白公安负责,且必须经得起考验。

此案只抓获一名疑犯,还达不到破案标准,但电白警方誓言要将余犯抓获。目前,专案组正在全力追捕。

媒体(报刊、电视、网络)对案件报道大快,对公安机关破案造成的影响很大。希望媒体人及网民在今后工作中予以支持,要报道尽可能迟点,在最佳破案时机过后再报,这样有利破案。
、、、、、、、、、、、、、、、、、、、、
媒体是一种监督
不要将媒体当做毒瘤

其实是之前大量冤案、命案没有媒体报道
公安不做事情,需要媒体催化剂。公众知情权是必要的,是公民社会进步体现
电白公安希望能做到以人为本
尊重市民
[snapback]3133670[/snapback]​



请理解我的意思,我们从不反对媒体要报道什么,也阻止不了任何媒体的行为,只要实事求是地报道就好,对于案件,你监督与否我们都必须破案,但我国不也有一些媒体炒得很利害的案子始终未破吗?就象我县前年海滨某命案,媒体特别是网上,不轰动一时吗,但至今还是未能破。

我们没有权力控制媒体炒作什么(违法犯罪的例外),但作为有点社会责任感的人就应当以大局为重。做真正有利破案、有利民生的事情。

你要求电白公安能做到以人为本,请问你对“以人为本”是怎样理解?而我们警方的理解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社群……还有“人性化”,(个人认为)某些高层部门制定法律时,说是人性化制定法律法规,于是杀人放火、奸淫虏掠等等不用枪毙了、不用判多少年了。他们的理由是犯罪分子也是人,法律不能定得太严厉等等,听起来很是人性化。而我认为,由于犯罪分子知道死不了、坐不了多年狱,于是纷纷以搏一搏的心态,大肆作恶(你想严格治罪他们敢于试法?),你再深刻思一下,对犯罪分子的仁慈,实际就是对人民群众无情!以至更多的人受到伤害……!难道这就是以人为本和人性化!!

如果媒体的报道可以让某些人达到满足感,那满足之余你是否想过,由于你的行为致使犯罪分子逃脱,增加了公安机关的抓捕难度,这就是你的以人为本?我想,理解问题应当全面一点较好。

我说过先由公安机关利用最有利时机破案(要知道你在给警方加压的同时,不也惊动了犯罪分子吗?)此后(无论破案否)再报道,这也不是阻拦媒体报道呀!这也是我向媒体人提的一点建议而已,也不至于不尊重他们吧。

为了人民的幸福,警媒当携手并肩!
 
QUOTE(铁腕扭乾坤 @ 2011年04月25日 Monday, 10:20 PM)
(个人认为)某些高层部门制定法律时,说是人性化制定法律法规,于是杀人放火、奸淫虏掠等等不用枪毙了、不用判多少年了。他们的理由是犯罪分子也是人,法律不能定得太严厉等等,听起来很是人性化。而我认为,由于犯罪分子知道死不了、坐不了多年狱,于是纷纷以搏一搏的心态,大肆作恶(你想严格治罪他们敢于试法?),你再深刻思一下,对犯罪分子的仁慈,实际就是对人民群众无情!以至更多的人受到伤害……!难道这就是以人为本和人性化!!


[snapback]3133737[/snapback]​



确实是,对待罪犯不能人性化,漠视其他人生命的罪犯应该直接处予死刑
 
这么一个贴子的存在不容易啊,各位请珍惜,多点支持和理解,少点“恶意”的质疑和中伤。

陆陆续续看了这么多的跟贴和回贴之后,我才忍不住在这里说几句话。

一是警察的工作的确是不容易的,这个大家换个身份来想想就知道了。

二是电白的治安以前到底是什么状况,现在有没有好转相信大家都能感受得到。

三是有人期望消灭犯罪现象的愿望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大家对警察工作的期望也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不能说什么案一报就能破(特别是涉及到个别网友身边的案子,可能更觉得不破就是不作为了,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反过来想想,也要多理解一下警察们的辛苦和具体的工作部署等多方面)。

四是觉得大家不能给铁S太大的压力,大家把自己放到铁S现在的位置和所做的事情上冥想几分钟,就能感受得到其中的压力了,所有的人都是肉身,铁S的身也不是铁做的,要想这个贴子发挥其最衷的作用,那就要回归到贴子出现的原本意义,在合法、合情、合理的情况下客观评价电白警察“现阶段”的所做所为。

五是还是要强调一下,有质疑声是很正常的,但是希望不要捂着良心的“恶意”中伤。

六是大家也不要给铁S戴太高的帽,我相信这也不是铁S发这个贴的本意,所谓公道自在人心,让广大人民群众评论或许更为准确,毕竟论坛上的人数还是极少数的。
 
请理解我的意思,我们从不反对媒体要报道什么,也阻止不了任何媒体的行为,只要实事求是地报道就好,对于案件,你监督与否我们都必须破案,但我国不也有一些媒体炒得很利害的案子始终未破吗?就象我县前年海滨某命案,媒体特别是网上,不轰动一时吗,但至今还是未能破。

我们没有权力控制媒体炒作什么(违法犯罪的例外),但作为有点社会责任感的人就应当以大局为重。做真正有利破案、有利民生的事情。

你要求电白公安能做到以人为本,请问你对“以人为本”是怎样理解?而我们警方的理解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社群……还有“人性化”,(个人认为)某些高层部门制定法律时,说是人性化制定法律法规,于是杀人放火、奸淫虏掠等等不用枪毙了、不用判多少年了。他们的理由是犯罪分子也是人,法律不能定得太严厉等等,听起来很是人性化。而我认为,由于犯罪分子知道死不了、坐不了多年狱,于是纷纷以搏一搏的心态,大肆作恶(你想严格治罪他们敢于试法?),你再深刻思一下,对犯罪分子的仁慈,实际就是对人民群众无情!以至更多的人受到伤害……!难道这就是以人为本和人性化!!

如果媒体的报道可以让某些人达到满足感,那满足之余你是否想过,由于你的行为致使犯罪分子逃脱,增加了公安机关的抓捕难度,这就是你的以人为本?我想,理解问题应当全面一点较好。

我说过先由公安机关利用最有利时机破案(要知道你在给警方加压的同时,不也惊动了犯罪分子吗?)此后(无论破案否)再报道,这也不是阻拦媒体报道呀!这也是我向媒体人提的一点建议而已,也不至于不尊重他们吧。

为了人民的幸福,警媒当携手并肩!
===================================
电白目前的状况:一方面是媒体朋友大量报道电白命案、要案、枪案等,才引起重视。不是从公安内部开始整治电白治安,推动电白治安向公开透明程度。是人民群众议论,论坛的力量。另一方面是外在的因素,电白太多黑幕惊动高层。这体现出电白的问题积重难返,从社会公关的角度看。希望你们做好网络公关的同事,将实实在在的治安换给淳朴的电白人民。


但现在的事实是,电白的情况似乎在继续恶化。其表象是抢劫案件多发,文盲、法盲多。但其中的本质,电白官员的袒护、老板的袒护,部分小混混为非作歹。其中经我了解,毒品问题泛滥,已经到影响几代人的地步了。回家听到的大多数都是在说毒品问题,这东西在中学生中危害尤其严重。这方面,作为公安机关,你们有想过很好措施了??????
很希望听到你的解答
 
QUOTE(dbmg @ 2011年04月26日 Tuesday, 11:17 AM)
请理解我的意思,我们从不反对媒体要报道什么,也阻止不了任何媒体的行为,只要实事求是地报道就好,对于案件,你监督与否我们都必须破案,但我国不也有一些媒体炒得很利害的案子始终未破吗?就象我县前年海滨某命案,媒体特别是网上,不轰动一时吗,但至今还是未能破。

我们没有权力控制媒体炒作什么(违法犯罪的例外),但作为有点社会责任感的人就应当以大局为重。做真正有利破案、有利民生的事情。

你要求电白公安能做到以人为本,请问你对“以人为本”是怎样理解?而我们警方的理解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社群……还有“人性化”,(个人认为)某些高层部门制定法律时,说是人性化制定法律法规,于是杀人放火、奸淫虏掠等等不用枪毙了、不用判多少年了。他们的理由是犯罪分子也是人,法律不能定得太严厉等等,听起来很是人性化。而我认为,由于犯罪分子知道死不了、坐不了多年狱,于是纷纷以搏一搏的心态,大肆作恶(你想严格治罪他们敢于试法?),你再深刻思一下,对犯罪分子的仁慈,实际就是对人民群众无情!以至更多的人受到伤害……!难道这就是以人为本和人性化!!

如果媒体的报道可以让某些人达到满足感,那满足之余你是否想过,由于你的行为致使犯罪分子逃脱,增加了公安机关的抓捕难度,这就是你的以人为本?我想,理解问题应当全面一点较好。

我说过先由公安机关利用最有利时机破案(要知道你在给警方加压的同时,不也惊动了犯罪分子吗?)此后(无论破案否)再报道,这也不是阻拦媒体报道呀!这也是我向媒体人提的一点建议而已,也不至于不尊重他们吧。

为了人民的幸福,警媒当携手并肩!
===================================
电白目前的状况:一方面是媒体朋友大量报道电白命案、要案、枪案等,才引起重视。不是从公安内部开始整治电白治安,推动电白治安向公开透明程度。是人民群众议论,论坛的力量。另一方面是外在的因素,电白太多黑幕惊动高层。这体现出电白的问题积重难返,从社会公关的角度看。希望你们做好网络公关的同事,将实实在在的治安换给淳朴的电白人民。
但现在的事实是,电白的情况似乎在继续恶化。其表象是抢劫案件多发,文盲、法盲多。但其中的本质,电白官员的袒护、老板的袒护,部分小混混为非作歹。其中经我了解,毒品问题泛滥,已经到影响几代人的地步了。回家听到的大多数都是在说毒品问题,这东西在中学生中危害尤其严重。这方面,作为公安机关,你们有想过很好措施了??????
很希望听到你的解答
[snapback]3133988[/snapback]​



我设此专贴已超半年,你问的问题我在贴中基本都有解答。看得出你对家乡治安比较关注,那么你可能会常到这里浏览了,我就不再另答了。抱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很想知道!对于已满14不到不满16岁多次使用枪(含空气压力枪)破坏别人房屋(窗户)要怎么处罚?
 
QUOTE(china007 @ 2011年04月26日 Tuesday, 09:29 AM)
这么一个贴子的存在不容易啊,各位请珍惜,多点支持和理解,少点“恶意”的质疑和中伤。

陆陆续续看了这么多的跟贴和回贴之后,我才忍不住在这里说几句话。

一是警察的工作的确是不容易的,这个大家换个身份来想想就知道了。

二是电白的治安以前到底是什么状况,现在有没有好转相信大家都能感受得到。

三是有人期望消灭犯罪现象的愿望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大家对警察工作的期望也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不能说什么案一报就能破(特别是涉及到个别网友身边的案子,可能更觉得不破就是不作为了,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反过来想想,也要多理解一下警察们的辛苦和具体的工作部署等多方面)。

四是觉得大家不能给铁S太大的压力,大家把自己放到铁S现在的位置和所做的事情上冥想几分钟,就能感受得到其中的压力了,所有的人都是肉身,铁S的身也不是铁做的,要想这个贴子发挥其最衷的作用,那就要回归到贴子出现的原本意义,在合法、合情、合理的情况下客观评价电白警察“现阶段”的所做所为。

五是还是要强调一下,有质疑声是很正常的,但是希望不要捂着良心的“恶意”中伤。

六是大家也不要给铁S戴太高的帽,我相信这也不是铁S发这个贴的本意,所谓公道自在人心,让广大人民群众评论或许更为准确,毕竟论坛上的人数还是极少数的。
[snapback]3133925[/snapback]​



您的分析十分深刻和中肯,感谢理解和支持,接受指导。谢谢!
 
QUOTE(两面针客房易耗品茂名总代理 @ 2011年04月26日 Tuesday, 07:04 P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很想知道!对于已满14不到不满16岁多次使用枪(含空气压力枪)破坏别人房屋(窗户)要怎么处罚?
[snapback]3134286[/snapback]​


请你在派出所报案时向办案民警了解一下就清楚了。谢谢!
 
省厅公布十名涉枪在逃嫌犯之一崔育海向警方自首

4月26日,省公安厅督办的电白县“2010.5.24”涉枪案在逃嫌疑人崔育海向电白警方投案自首。

去年5月24日,因争夺荔枝收购生意,电白县霞洞镇一荔枝收购档门口发生一起持枪打架斗殴事件,霞洞镇坡田爽喉村人王X朗被霰弹枪击中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后,茂名、电白两级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全力侦查,并于同年6月5日在广西桂林抓获嫌疑人王X蝶,6月8日将犯罪嫌疑人崔X波、王X智抓获。3人交代了因争夺收购荔枝冰块生意市场,伙同崔育海等8人与王X朗一方持枪打架斗殴的犯罪事实。根据这一线索,专案组民警立即对崔育海及其他在逃嫌疑人展开缉捕工作。至2011年1月,专案组民警经远赴广西桂林、兴安、佛山等地,成功抓获崔X汉、崔X梦、崔X林、崔X胜等犯罪嫌疑人,8名团伙成员中,只剩崔育海一人在逃。

在加大追逃工作力度的同时,专案组民警多次前往崔育海家里,要求其亲属敦促崔育海早日投案自首。今年4月2日,省公安厅向社会公布“断源”专项行动十名涉枪通缉犯名单,崔育海被列入其中之一。慑于法律威严,4月26日上午,崔育海在其父亲的陪同下,走进了电白县公安局,向警方投案自首。
 
QUOTE(铁腕扭乾坤 @ 2011年04月19日 Tuesday, 05:41 PM)
看是什么卡,若是大众卡就算了,若是入户移动卡可与办案单位商量一下。请拨电话林头所汪所:13580056006
[snapback]3130352[/snapback]​




铁S,您好!
今天特意去中国移动林头沟通100服务厅帮我姐补回那张被抢的神州行畅听卡,¥15{乡下人一般不用入户全球通卡的,“电白通”足够了},预存话费竟被一打为空!可惜要补卡7天后才可以打印通话清单,7天后我把被抢号码在2011年 4月17日17时--2011年4月27日14时通话清单奉上...
刚刚收到补卡后第一个来电1372770****(已发给15820188633),对方“不打自招”,责问我的号码为何与别人送给她的号码是一样的,还自报家门说是林头镇参村管区***希望英明的警察叔叔通过这“蛛丝马迹”顺藤摸瓜,随号捉贼...
 
状态
不接受进一步回复。

正在浏览此帖子的用户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