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天下奇闻 @ 2010年11月20日 Saturday, 12:43 PM)
10月30号早上9:00左右钟在林头圩发生一踪么托车交通事故:梁XX被何XX骑着一辆无牌无证的么托车从后面云飞地碰断梁XX脚骨,当时还想逃离、现运在群众帮助下才抓住何XX,报警后中队有好久时间才到现场处理,何XX无证驾驶,车又无牌证、年龄已满18周岁,中队为何不按交通法指示,无证驾驶拘留15天、罚款5000???听说何XX是林头地方比较黑的社会大佬照住,中队把何XX私放了,此交通事故、中队负责人未跟梁XX记录过当场口供,就马上把此案送去交警大队处理,推掉责任
梁XX50多岁了伤势严重小腿骨粉碎性骨断,还在茂名石化医院治疗,费药已经20000元左右了,致今还不能动;、当时做了很工作才向何方取到4000元医药费,何方又联络不上了,没钱了,希望领导重视,为电白人民创建一个公平的平台,满意的机构。好样的电白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徐华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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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头“10.30”交通事故处理调查情况
根据网民在电白论坛的反映我局宿车中队的情况,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徐华喜高度重视,指示县局纪检监察和督察部门立即介入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10月30日11时02分,宿车交警中队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转来警情,称在林头槟榔路口有两辆摩托车相撞,有人受伤,指令中队前往处理。
接报后,该中队梁春明指导员带领周伟南、李施达、陈险辉赶赴现场处理。11时15分赶到现场,现场了解到,伤者叫梁某洪,是一辆摩托车司机,已送到林头卫生院救治,另一名摩托车司机叫何某奇,在现场等待交警处理。于是,周伟南、李施达又赶到林头卫生院了解梁某洪的伤情;处理完现场后,民警带何某奇回到中队,证实他的身份后,督促其回去筹钱送到林头卫生院给梁某洪作治疗费,这时伤者儿子赶到中队,要求中队拘留何某奇。梁指导员向他作出解释:“目前主要是督促何回去筹钱给你父亲救治,拘留他又如何筹钱呢?况且何本身软组织挫伤”。伤者儿子就再作回应。何某奇回去后也筹到4000元交给林头卫生院为梁某洪作医疗费;按内部规定,一般案件必须5天内送县局交警大队交管中队处理,梁录口供时,梁已转院到市石化医院。11月5日,宿车中队将案件材料移送交管中队,按规定,伤者不在中队辖区医院住院的,其材料由交管中队负责,因此,网民投诉宿车中队推卸责任不成立。
至于网民“天下奇闻”所说“中队工作人员与黑社会大佬一起同谋共匪”,应该说是偏激的言论。据调查,事故发生后,梁某洪方上头还有人向中队领导过问,而何某奇家境贫穷,无人过问,说是什么黑社会大佬背景关系更是无稽之谈。
经调查证实,宿车中队在处理该事故中无存在循私枉法、执法不公、推卸责任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