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人口普查十年一次,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是什么时候?人口普查登记的内容有哪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在进行普查的过程中,如何登记?近日,记者就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关问题,对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统计局局长程前进行了采访。
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目的是什么?
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目的是查清自2000年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人口统计信息支持。对我市来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摸清人口基本状况,对于进一步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等政策,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正确处理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和谐的粤西经济强市,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正式登记从11月1日到10日。但是在11月1日以前,我们要做很多准备工作,如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的划分及普查地图标绘,收集人口基础资料,开展综合试点,选调、培训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行广泛宣传,入户摸底调查,等等。
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哪些呢?
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所有人员,包括中国公民和居住在中国境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士。普查采用按现居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对茂名市来讲,只要是在茂名市行政辖区内居住的人口,不论是常住还是非常住人口,不论是茂名市户籍人口还是外来人口,包括在茂名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或停留一定时间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都必须全部进行登记;户口在茂名市行政辖区内,但目前不在茂名市行政辖区内居住的,其户口所在地的普查机构也要调查登记相应信息。这与以往人口普查不登记流出人口及外籍人员有很大的差别。
问:人口普查登记的内容有哪些?
答:人口普查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问:市民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包括家里人的信息会不会被泄露,个人的隐私怎么来保护呢?
答:《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人口普查数据不得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进行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人口普查中获得的原始普查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销毁。对擅自对外泄露个人隐私和家庭基本资料的单位和个人,我们将严肃查处。所以大家不必担心个人信息被泄露。
问:人口普查对象应如何配合普查人员做好登记工作?
答:人口普查,人人有责。人口普查对象应当按时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得隐瞒有关情况,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拒绝或者阻碍人口普查工作。人口普查对象应当在普查表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问:一些特殊的人群,像流浪汉,救助站的人包括福利院的老人、孩子,监狱的犯人,住校高中生,这些特殊人群我们怎么来登记呢?
答:对于监狱的犯人,一些有固定的接收场所的老人、孩子、被救助人员,这些我们通过机构进行登记;住校的高中生由学校所在普查小区登记;对于那些居无定所的流浪人员,我们将在10月29日、30日两天晚上,组织普查员进行集中清查,提前登记,为此要付出很大的劳动,而且要费很多口舌去搞清楚基本情况,才能够进行信息登记。所以我觉得刚才你问到的这些,都是我们工作的难点。
问: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我们在进行普查的过程中,如何来登记?
答:计划生育政策是基本国策,作为每个公民都要认真遵守。为确保超计划生育人口如实申报,从而得到真实准确的数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规定:“对户口整顿中发现的无户口人员,经调查甄别后要依照规定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或恢复户口登记;对其中未申报户口的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也就是说超生可入户,但处罚不能免。
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目的是什么?
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目的是查清自2000年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人口统计信息支持。对我市来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摸清人口基本状况,对于进一步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等政策,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正确处理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和谐的粤西经济强市,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正式登记从11月1日到10日。但是在11月1日以前,我们要做很多准备工作,如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的划分及普查地图标绘,收集人口基础资料,开展综合试点,选调、培训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行广泛宣传,入户摸底调查,等等。
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哪些呢?
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所有人员,包括中国公民和居住在中国境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士。普查采用按现居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对茂名市来讲,只要是在茂名市行政辖区内居住的人口,不论是常住还是非常住人口,不论是茂名市户籍人口还是外来人口,包括在茂名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或停留一定时间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都必须全部进行登记;户口在茂名市行政辖区内,但目前不在茂名市行政辖区内居住的,其户口所在地的普查机构也要调查登记相应信息。这与以往人口普查不登记流出人口及外籍人员有很大的差别。
问:人口普查登记的内容有哪些?
答:人口普查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问:市民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包括家里人的信息会不会被泄露,个人的隐私怎么来保护呢?
答:《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人口普查数据不得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进行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人口普查中获得的原始普查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销毁。对擅自对外泄露个人隐私和家庭基本资料的单位和个人,我们将严肃查处。所以大家不必担心个人信息被泄露。
问:人口普查对象应如何配合普查人员做好登记工作?
答:人口普查,人人有责。人口普查对象应当按时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得隐瞒有关情况,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拒绝或者阻碍人口普查工作。人口普查对象应当在普查表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问:一些特殊的人群,像流浪汉,救助站的人包括福利院的老人、孩子,监狱的犯人,住校高中生,这些特殊人群我们怎么来登记呢?
答:对于监狱的犯人,一些有固定的接收场所的老人、孩子、被救助人员,这些我们通过机构进行登记;住校的高中生由学校所在普查小区登记;对于那些居无定所的流浪人员,我们将在10月29日、30日两天晚上,组织普查员进行集中清查,提前登记,为此要付出很大的劳动,而且要费很多口舌去搞清楚基本情况,才能够进行信息登记。所以我觉得刚才你问到的这些,都是我们工作的难点。
问: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我们在进行普查的过程中,如何来登记?
答:计划生育政策是基本国策,作为每个公民都要认真遵守。为确保超计划生育人口如实申报,从而得到真实准确的数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规定:“对户口整顿中发现的无户口人员,经调查甄别后要依照规定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或恢复户口登记;对其中未申报户口的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也就是说超生可入户,但处罚不能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