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然未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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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教育局
茂名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茂名市
财政局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茂教字[2010]93号
关于做好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岗考试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市直属有关中小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编办、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欠发达地区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岗和解除劳动关系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师[2010]13号)和市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岗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茂教字[2010]66号)精神,我市将于10月组织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岗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转岗考试的地区范围
本次转岗考试工作分别在市直、茂港区、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和电白县进行,其中:茂名市组织所辖市直中小学代课教师的转岗考试工作,各有关县(市、区)组织本区域所辖中小学代课教师的转岗考试工作。
二、报名参加转岗考试的条件
报名参加转岗考试的代课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二)2008年9月1日前在本县域内(对因行政区划调整改变的县区可沿用原县域范围,下同)公办全日制中小学教学岗位上代课并登记在册且未转公现仍在岗的代课教师。
(三)具有相应报考资格。其中:报考学校职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岗位的,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及相关从业资格;报考学校后勤人员岗位的,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三、转岗考试工作的原则
(一)统一招考。转岗考试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并确定转岗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按照报考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录用。转岗人员由市、有关县(市、区)教育局统一调配,重点应定向安排到农村学校或边远地区学校工作。
(二)照顾加分。对在代课期间获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个人荣誉称号(包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下同)的代课教师,可免试并优先招聘为转岗人员。对在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代课、代课时间长、工作表现优秀的中小学代课教师在转岗考试成绩基础上予以适当加分。其中:
1.2010年9月1日前,在边远地区农村(指乡镇以下,不含乡镇)学校连续代课年限满2年的加0.5分,连续代课年限超过2年的,每增加1年累加0.5分,在边远地区农村学校连续代课年限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2.2010年9月1日前,连续代课年限满5年的加1分,连续代课年限超过5年的,每增加1年累加1分,连续代课年限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3.对在代课期间获县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个人荣誉称号的代课教师,加5分;获市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个人荣誉称号的,加10分。表彰奖励加分不累加,以代课教师曾获得的最高个人荣誉称号计算。
以上3类加分可以累加,加分总计最多不超过30分。
(三)稳步推进。对不符合参加转岗考试报名条件和未通过转岗考试的代课教师,各地应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省有关规定做好经济补偿和理顺社会保险关系等工作。
四、转岗考试工作的程序
(一)确定并公布转岗招聘名额
市直和各有关县(市、区)根据代课教师现状,充分考虑免试和参加转岗考试代课教师的数量,按学校职员、教辅人员、后勤人员三个类别合理确定转岗招聘名额,并于2010年10月14日前公布转岗招聘名额。
(二)组织报名
市、有关县(市、区)教育局于2010年10月14日―16日组织所辖中小学校符合转岗考试条件的代课教师的报名工作。
报名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1)《茂名市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岗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现仍在教学岗位代课的有效证明材料1份,并提供代课期间领取工资表复印件;
(6)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3张;
(7)如曾获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复印件需由代课教师所在学校的校验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原件经教育局校验后退回报名人员。
(三)资格审查
市、县(市、区)教育局于2010年10月14日―16日根据转岗考试条件对报名人员完成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由教育局统一填报《茂名市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岗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于10月19日之前将《茂名市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岗考试报名汇总表》报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
(四)发放《准考证》
2010年10月22日,由市、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五)组织考试
转岗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科目为《教育法规基础》和《教育心理学基础》两科,每科满分1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时间为2010年10月24日上午8U30―10U00和10:30―12U00。
转岗考试必须在装有电子监控设备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进行。市、有关县(市、区)招生办(考试中心)应按照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有关要求做好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考试大纲延用省首次“代转公”考试前发布的考试大纲(小学版),具体的考务工作要求由市考试中心另文通知。
(六)公布考试成绩
2010年11月1日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分别在其官方网站(市教育局:www.mmjynet.com,市人社局:www.mmrs.gov.cn)上公布考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市、有关县(市、区)根据考试成绩(含加分),按学校职员、教辅人员、后勤人员由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并张榜公布。
(七)体检
2010年11月6日,市、有关县(市、区)教育局根据转岗招聘名额,对考试成绩(不含加分)达到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代课教师,分学校职员、教辅人员、后勤人员,按照考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含符合免试条件的代课教师),并张榜公布。同时,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凡体检合格人员均为拟转岗人员。对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取消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成绩(含加分)分学校职员、教辅人员、后勤人员,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的代课教师考试成绩(不含加分)也必须达到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
(八)公示
市、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对拟招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2010年11月10日―11月16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市、有关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人事局)按照《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岗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茂教字[2010]66号)要求,于2010年11月底前完成审批工作,并办理聘用手续。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直和有关县(市、区)要充分认识转岗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转岗考试工作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积极稳妥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
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岗考试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涉及人数较多的工作,市直和有关县(市、区)在转岗考试中要严格贯彻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阳光招聘。市、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要取消其报考资格,要加强对应考代课教师考前的考风考纪教育,使应考代课教师遵守考试纪律。对参加考试违纪作弊的代课教师,要按照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考生违规处理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落实工作经费
中小学代课教师参加我市转岗考试,个人不需缴纳与考试有关的任何费用。转岗考试的命题费、制卷费、考试费、阅卷费等开支由市财政安排统筹解决。各有关县(市、区)也应安排相应专项经费用于组织开展转岗考试过程中的必要开支。
附件:1.茂名市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岗考试报名登记表
2.茂名市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岗考试报名汇总表
茂名市教育局 茂名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茂名市财政局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相关信息在茂名教育局可查http://www.mmjynet.com/newsInfo.aspx?pkId=11141
茂名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茂名市
财政局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茂教字[2010]93号
关于做好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岗考试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市直属有关中小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编办、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欠发达地区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岗和解除劳动关系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师[2010]13号)和市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岗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茂教字[2010]66号)精神,我市将于10月组织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岗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转岗考试的地区范围
本次转岗考试工作分别在市直、茂港区、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和电白县进行,其中:茂名市组织所辖市直中小学代课教师的转岗考试工作,各有关县(市、区)组织本区域所辖中小学代课教师的转岗考试工作。
二、报名参加转岗考试的条件
报名参加转岗考试的代课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二)2008年9月1日前在本县域内(对因行政区划调整改变的县区可沿用原县域范围,下同)公办全日制中小学教学岗位上代课并登记在册且未转公现仍在岗的代课教师。
(三)具有相应报考资格。其中:报考学校职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岗位的,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及相关从业资格;报考学校后勤人员岗位的,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三、转岗考试工作的原则
(一)统一招考。转岗考试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并确定转岗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按照报考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录用。转岗人员由市、有关县(市、区)教育局统一调配,重点应定向安排到农村学校或边远地区学校工作。
(二)照顾加分。对在代课期间获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个人荣誉称号(包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下同)的代课教师,可免试并优先招聘为转岗人员。对在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代课、代课时间长、工作表现优秀的中小学代课教师在转岗考试成绩基础上予以适当加分。其中:
1.2010年9月1日前,在边远地区农村(指乡镇以下,不含乡镇)学校连续代课年限满2年的加0.5分,连续代课年限超过2年的,每增加1年累加0.5分,在边远地区农村学校连续代课年限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2.2010年9月1日前,连续代课年限满5年的加1分,连续代课年限超过5年的,每增加1年累加1分,连续代课年限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3.对在代课期间获县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个人荣誉称号的代课教师,加5分;获市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个人荣誉称号的,加10分。表彰奖励加分不累加,以代课教师曾获得的最高个人荣誉称号计算。
以上3类加分可以累加,加分总计最多不超过30分。
(三)稳步推进。对不符合参加转岗考试报名条件和未通过转岗考试的代课教师,各地应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省有关规定做好经济补偿和理顺社会保险关系等工作。
四、转岗考试工作的程序
(一)确定并公布转岗招聘名额
市直和各有关县(市、区)根据代课教师现状,充分考虑免试和参加转岗考试代课教师的数量,按学校职员、教辅人员、后勤人员三个类别合理确定转岗招聘名额,并于2010年10月14日前公布转岗招聘名额。
(二)组织报名
市、有关县(市、区)教育局于2010年10月14日―16日组织所辖中小学校符合转岗考试条件的代课教师的报名工作。
报名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1)《茂名市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岗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现仍在教学岗位代课的有效证明材料1份,并提供代课期间领取工资表复印件;
(6)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3张;
(7)如曾获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复印件需由代课教师所在学校的校验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原件经教育局校验后退回报名人员。
(三)资格审查
市、县(市、区)教育局于2010年10月14日―16日根据转岗考试条件对报名人员完成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由教育局统一填报《茂名市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岗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于10月19日之前将《茂名市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岗考试报名汇总表》报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
(四)发放《准考证》
2010年10月22日,由市、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五)组织考试
转岗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科目为《教育法规基础》和《教育心理学基础》两科,每科满分1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时间为2010年10月24日上午8U30―10U00和10:30―12U00。
转岗考试必须在装有电子监控设备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进行。市、有关县(市、区)招生办(考试中心)应按照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有关要求做好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考试大纲延用省首次“代转公”考试前发布的考试大纲(小学版),具体的考务工作要求由市考试中心另文通知。
(六)公布考试成绩
2010年11月1日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分别在其官方网站(市教育局:www.mmjynet.com,市人社局:www.mmrs.gov.cn)上公布考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市、有关县(市、区)根据考试成绩(含加分),按学校职员、教辅人员、后勤人员由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并张榜公布。
(七)体检
2010年11月6日,市、有关县(市、区)教育局根据转岗招聘名额,对考试成绩(不含加分)达到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代课教师,分学校职员、教辅人员、后勤人员,按照考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含符合免试条件的代课教师),并张榜公布。同时,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凡体检合格人员均为拟转岗人员。对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取消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成绩(含加分)分学校职员、教辅人员、后勤人员,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的代课教师考试成绩(不含加分)也必须达到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
(八)公示
市、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对拟招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2010年11月10日―11月16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市、有关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人事局)按照《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岗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茂教字[2010]66号)要求,于2010年11月底前完成审批工作,并办理聘用手续。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直和有关县(市、区)要充分认识转岗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转岗考试工作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积极稳妥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
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岗考试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涉及人数较多的工作,市直和有关县(市、区)在转岗考试中要严格贯彻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阳光招聘。市、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要取消其报考资格,要加强对应考代课教师考前的考风考纪教育,使应考代课教师遵守考试纪律。对参加考试违纪作弊的代课教师,要按照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考生违规处理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落实工作经费
中小学代课教师参加我市转岗考试,个人不需缴纳与考试有关的任何费用。转岗考试的命题费、制卷费、考试费、阅卷费等开支由市财政安排统筹解决。各有关县(市、区)也应安排相应专项经费用于组织开展转岗考试过程中的必要开支。
附件:1.茂名市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岗考试报名登记表
2.茂名市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岗考试报名汇总表
茂名市教育局 茂名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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