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
中国有“满招损、谦受益”的古训,西谚有“狂妄必遭天谴”的箴言。我知道自己的局限,所以,我也知道我的公开言论不可能十全十美或完全正确。特别是我的时评类文章,不严谨的论证,情绪化的宣泄,错误的表述,以偏盖全的结论……在所难免。但是,这些有局限性的言论,与犯罪毫无关系,不能作为治罪的依据。因为,言论自由之权利,不仅包括发表正确观点的权利,也包括发表错误言论的权利。正确的言论和多数的意见需要保护;不正确的言论和少数的意见,同样需要权利的保护。正所谓:我可以不赞成或反对你的观点,但我坚决捍卫你公开表达不同观点的权利,哪怕你所表达的观点是错误的,这,才是言论自由的精义。对此,中国古代传统中也有过经典的概括。我把这种概括称为二十四字箴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正因为这二十四字箴言道出了言论自由的要义,才能让每一代国人耳熟能详,流传至今。我认为,其中“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完全可以作为当代国人对待批评意见的座右铭,更应该成为当权者对待不同政见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