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队希望收政府官员为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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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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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市长和地方官员们,如果你还在为地方经济的缓慢发展而发愁,如果你正为招商引资的目标没有实现而头痛的话,我给您一个好主意。这绝对是个好主意,这是一个广开财路的好办法,既可以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又可以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还可以为公务员密切联系群众,拉近人民群众距离创造条件,一举数得!这个办法是什么?请看下面主意。
交通运政部门的罚款收入可全是地方财政呀!可以让地方官员调工资,发福利,中央政府不管的。可以轻松随意支配。只要交通运政部门拦拦车就可以了。近来,某地的地方官员可开窍了,新成立的运政稽查大队,那些新招聘的公务员们,个个铆足了劲,热情高涨,不顾三十八九度的高温,齐刷刷的一字排开,在公路上拦车。
拦什么车?大货车?外地车?错!错!错!
告诉你吧,要想收入高,不要拦这些车。这些车是营运车辆,各种手续齐全,并且都是洞庭湖的麻雀,见过风浪的。这些人对付运政人员可有一套,不容易取证的,并且这些人大多都有关系,搞不好彼此伤了和气。
要想效益高,最好去查那些非营运的私家车。如今的私家车有哪个不顺便捎带拉点货的?即使是给自己拉货也不行的。还有,社会上的私家车几乎都没有办理什么《道路运输许可证》,他们一直以为只要不到社会上去参与营运,就不用办理这个证的!
真可怜呀!我可爱的市民们!
你们不知道,你们的种种理由在运政干部们那里是过不了关的!在他们眼里,只要你的货箱里有东西,就是营运车辆。为自己拉的东西?不行!如果你没车,你就要雇车拉货,所以你还是有隐性收入的!呵呵。
你说你不知道这些政策?请求加强宣传?可以,交完罚款后会给你一个小本本-------《道路运输条例》,你自己慢慢学吧!罚款就是学费了。在这里,还要多多感谢交通部的领导和专家,他们制定的这个《道路运输条例》真是太好了,太及时了,太理解我们想要迅速致富,为地方政府添财的迫切的心情了!
请看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诸位,读懂了没有?看明白没有?这一条可是我们的发财宝典呀!只要被我们扣车逮住,至少罚款3万元。乖乖!我们每天上街随便就是十几台车,这罚款总额可以达到四五十万元。当然,我们不生搬硬套按条例开罚款,那样大的金额会引起公愤的!但是,以这个为基础,适当下调,一般人三五千还是没话可讲的!这样下来,我们每天的罚款收入还是有十来万的。虽然上交财政,但年底我们单位还是可以得到丰厚的提成款。老百姓在背后说我们是吃着政府的奶,吸着老百姓的血!这,有什么关系呢?发展经济是硬道理!只要经济上取了,地方财政富裕了,官员日子好过了。我们才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呀!饿着肚子是不能干革命的!
其实我们也知道,中央这个政策主要是针对社会上那些非法营运的客车和大吨位货车的。我们也明白,有哪个私家车(大部分是长安,五菱的微型车)能够营运违法所得2万元的?但是,北京的那些头头们不了解行情,他们只知道地方官员的日子不好过,待遇低,全力小,麻纱多。所以这些政策就笼统下来了。我们当然要好好利用这部宝典罗。
呵呵,这几天落网的还真不少呢。前几天有一台车,6月1号购车,2号上牌,3号就被我们逮着了,我们大队长心软,只罚了这台车3000元钱。还有昨天,有一台小长安因为临时给关系单位帮忙拉货,半道上被我们截住了,那司机很老实,说给别人帮忙送货,不知道那单位会不会给油钱?和他说话期间,我们就录好像,做好了笔录。这又是一个铁证案例!
各位兄弟,如果你要问,交通运政部门为什么不加强宣传,让社会上该办证的车辆都来办证呢?或者在查车的过程中也可以责令其办证后营运,不要随便罚老百姓的款嘛!如果您这样想,市民同志,那你太不了解我们的工作性质了,我们干嘛吃的?不就是要罚款吗?何况罚没款不是税收,不用上交中央财政,你市长可以地方支配嘛,何乐而不为呢?要是全让那些该办证的对象都来办齐手续了,那我们不就失业了吗?你以为我们考公务员是那么容易吗?!再说,正常程序办证收的那点费连我们吃夜宵都不够,怎样才能高薪养廉呀?!
所以,各位市长和地方官员们,何必千辛万苦去找什么外商、什么企业家陪酒、陪玩、陪笑脸呢,招商引资来的企业往往要几年后才能有税收,才能有政绩,说不定那时候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呢?快点学学此招吧,您只要做好我们的坚强后盾,对于那些骂娘的老百姓睁只眼闭只眼,我们一定给您丰厚的回报,就是那句话,给我一个舞台,还您无限精彩!
这个真是好主意,信不信由你!
交通运政部门的罚款收入可全是地方财政呀!可以让地方官员调工资,发福利,中央政府不管的。可以轻松随意支配。只要交通运政部门拦拦车就可以了。近来,某地的地方官员可开窍了,新成立的运政稽查大队,那些新招聘的公务员们,个个铆足了劲,热情高涨,不顾三十八九度的高温,齐刷刷的一字排开,在公路上拦车。
拦什么车?大货车?外地车?错!错!错!
告诉你吧,要想收入高,不要拦这些车。这些车是营运车辆,各种手续齐全,并且都是洞庭湖的麻雀,见过风浪的。这些人对付运政人员可有一套,不容易取证的,并且这些人大多都有关系,搞不好彼此伤了和气。
要想效益高,最好去查那些非营运的私家车。如今的私家车有哪个不顺便捎带拉点货的?即使是给自己拉货也不行的。还有,社会上的私家车几乎都没有办理什么《道路运输许可证》,他们一直以为只要不到社会上去参与营运,就不用办理这个证的!
真可怜呀!我可爱的市民们!
你们不知道,你们的种种理由在运政干部们那里是过不了关的!在他们眼里,只要你的货箱里有东西,就是营运车辆。为自己拉的东西?不行!如果你没车,你就要雇车拉货,所以你还是有隐性收入的!呵呵。
你说你不知道这些政策?请求加强宣传?可以,交完罚款后会给你一个小本本-------《道路运输条例》,你自己慢慢学吧!罚款就是学费了。在这里,还要多多感谢交通部的领导和专家,他们制定的这个《道路运输条例》真是太好了,太及时了,太理解我们想要迅速致富,为地方政府添财的迫切的心情了!
请看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诸位,读懂了没有?看明白没有?这一条可是我们的发财宝典呀!只要被我们扣车逮住,至少罚款3万元。乖乖!我们每天上街随便就是十几台车,这罚款总额可以达到四五十万元。当然,我们不生搬硬套按条例开罚款,那样大的金额会引起公愤的!但是,以这个为基础,适当下调,一般人三五千还是没话可讲的!这样下来,我们每天的罚款收入还是有十来万的。虽然上交财政,但年底我们单位还是可以得到丰厚的提成款。老百姓在背后说我们是吃着政府的奶,吸着老百姓的血!这,有什么关系呢?发展经济是硬道理!只要经济上取了,地方财政富裕了,官员日子好过了。我们才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呀!饿着肚子是不能干革命的!
其实我们也知道,中央这个政策主要是针对社会上那些非法营运的客车和大吨位货车的。我们也明白,有哪个私家车(大部分是长安,五菱的微型车)能够营运违法所得2万元的?但是,北京的那些头头们不了解行情,他们只知道地方官员的日子不好过,待遇低,全力小,麻纱多。所以这些政策就笼统下来了。我们当然要好好利用这部宝典罗。
呵呵,这几天落网的还真不少呢。前几天有一台车,6月1号购车,2号上牌,3号就被我们逮着了,我们大队长心软,只罚了这台车3000元钱。还有昨天,有一台小长安因为临时给关系单位帮忙拉货,半道上被我们截住了,那司机很老实,说给别人帮忙送货,不知道那单位会不会给油钱?和他说话期间,我们就录好像,做好了笔录。这又是一个铁证案例!
各位兄弟,如果你要问,交通运政部门为什么不加强宣传,让社会上该办证的车辆都来办证呢?或者在查车的过程中也可以责令其办证后营运,不要随便罚老百姓的款嘛!如果您这样想,市民同志,那你太不了解我们的工作性质了,我们干嘛吃的?不就是要罚款吗?何况罚没款不是税收,不用上交中央财政,你市长可以地方支配嘛,何乐而不为呢?要是全让那些该办证的对象都来办齐手续了,那我们不就失业了吗?你以为我们考公务员是那么容易吗?!再说,正常程序办证收的那点费连我们吃夜宵都不够,怎样才能高薪养廉呀?!
所以,各位市长和地方官员们,何必千辛万苦去找什么外商、什么企业家陪酒、陪玩、陪笑脸呢,招商引资来的企业往往要几年后才能有税收,才能有政绩,说不定那时候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呢?快点学学此招吧,您只要做好我们的坚强后盾,对于那些骂娘的老百姓睁只眼闭只眼,我们一定给您丰厚的回报,就是那句话,给我一个舞台,还您无限精彩!
这个真是好主意,信不信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