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国论坛
编号:E政案第5683号
案由(提案主题):把人民当仇敌.是人民警察吗? 提案类别:时政类
主办(上报部门):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
协办:
提案人: 中国一青年 政治面貌:致公党党员
内容:把人民当仇敌.是人民警察吗?
湖北省委大门上演野蛮群殴事件:2010年6月23日上午,在湖北省委南大门,发生一起六人围殴一名体弱老妇的恶劣事件,大门几个监控视频清晰地记录了这一暴力场面。经查实,打人者均系武汉市公安便衣,被打者陈玉莲是湖北省政法委综治维稳办领导的妻子,这天他还在河南参加中央政法委召开的会议。2009年5月18日,他参加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并作为先进代表受到了胡锦涛总书记的接见并握手留念
一、暴力“六打一”身心受伤的陈玉莲现已住进了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的综合住院部(见图2、3、4),经过几天的治疗,她神志才清醒过来。对于当天的情景,现在回忆起来她仍感到恐惧、屈辱。
6月22日,陈玉莲给省委政法委领导预约第二天拜见他。6月23日早9:10,她来到省委大门口。哨兵问:“干什么?”她回答“我住桃山村(省委机关宿舍),是政法委的家属,约了政法委领导谈事。”哨兵就说“你给他打电话。”陈玉莲低头用手机拨号时,突然从省委大院里冲出来六个便衣警察,一脚把她的手提包踢出几米远,一个身着黑色圆领衫、红色短裤衩、戴着粗项链的光头男人照着陈玉莲头部就是一拳,照其腿猛踢一脚,把她戴的帽子也打掉了,被打得东倒西歪、眼冒金花的陈玉莲质问“我是省委大院的家属,你们为什么打我?”,光头咆哮:“老子打的就是省委大院家属,就是省长的老婆也打了,怎么样?”。接着,六个人围着她,左一脚,右一脚,像踢足球一样在她身上猛踢,数次把她打倒在地。光头一把将她仰面朝天地摔在大理石地面上,她挣扎着爬起来,三个便衣一涌而上,同时用脚猛踢她下身,再次用力把她揣倒地上,上身和头部磕碰在岗亭铁栏杆上,她躺在地上试图用手机求救,便衣们将手机夺下摔毁。她被打倒了又爬起来,爬起来又被打倒,她在六个强悍男人的围殴中,无谓地挣扎着,她被整整群殴16分钟。省委大门口的摄像头清晰地录下这一恐怖的场面。
在现场,华中农大医院教授周旭荣和老伴付万生亲眼看到了这一可怕的一幕。周教授说:一个光头,戴项链的人突然从省委大院冲出来,对着瘦弱的陈玉莲照头就是一拳,还把她往门旁推打。他实在看不下去,就上前劝说:“你们怎么打人,还象个样子吗?”那人却说“别人的事,你别管”,说完把他们往旁边赶。围观者中有一个认识陈玉莲的邻居也上前劝说,“她是省委大院领导的家属,你怎么也打”?“这不是你们的事,不用你们管”,光头恶狠狠地狂哮,似乎要置人于死地。陈玉莲的几个邻居从省委对面的小区跑过来,对这群打人的男人讲,她是省政法委黄厅的爱人,你们不能打了。那六个便衣却说你们叫她家里来人把她弄走。邻居要求他们给政法委打电话,六个便衣警察却扬长而去。又过了近半小时,趴在地上神志不清的陈玉莲,被人用车拉到了湖北省信访中心,关进了铁在门里面的公安室,由两名警察看守着。
一个半小时后,陈玉莲才缓缓清醒过来。她看到面前一双大脚对着她的脸,是一名看守她的公安干警的脚翘在桌面上。她要求打电话给丈夫,远在河南省开会的丈夫,他不敢相信发生在其妻身上的事。他迅速报告给政法委领导,约11:52,陈玉莲才被解救出来,被送往武汉中南医院,她头上,身上,胳膊上、腿上遍布伤痕。诊断结果是,她被打成脑震荡,软组织挫伤几十处,左脚功能障碍,谷物神经紊乱……她躺在病床上,浑身哆嗦,呕吐腹泻不止,发烧几天,身心受到了重创。
二、公安机关称:打人是误会陈玉莲在省委大门被打。省政法委领导干部家属在省委大门被打……这一消息迅速被传开,人们开始怀疑,但很快得到了证实。6月23日,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政法委、武昌区公安分局、水果湖派出所的领导纷纷赶到医院看望陈玉莲,并当面道歉。这一幕似乎有些莫大的讽刺。
6月23日下午5点多钟,武昌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武昌区公安分局政委,水果湖派出所所长等一行看望陈玉莲。分局政委的一席话,让在场人非常震惊。他说:“领导知道这事后很重视,你看我第一时间赶了过来,并说,是误会,纯属误会,没想到打了这个大的领导夫人”。病床旁边几个看病号的人实在听不下去,当场指责:“若是一般群众是不是都可以随便打,你们是不是打习惯了。”陈玉莲气愤地说“你把我打死算了”,说完,又是一阵呕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43条规定“对他人进行殴打,体罚,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警察法》第22条,第48条,第50条也规定,“人民警察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就连《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对普通公民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或者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行为,都要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谁是元凶身为人民警察,竞在光天化日之下,在省委大门前对一个进院办事的体弱老妇群殴,谁给了他这个权力?或者说,是受谁的指使?武昌区公安局政委几句话,大家不难会发现几个疑点:一是打人是正常的,只不过今天打错了,所以称误会;二是因为你不是一般上访群众,而是省委大院领导家属,所以误会了;三是打人也是工作任务。
由此可知,这次警察群体行凶,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工作安排。那么谁策划安排了警察在省委大门围攻殴打陈玉莲这一事件?这个幕后策划者才是真正的元凶。他比六个动手打人的警察还要凶残,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目前全国政法系统都在贯彻落实周永康同志关于“三项重点工作”的指示精神,试问武汉市公安局队伍出现这样执法观念,执法行为和执法作风,如何体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群众质疑:把人民当仇敌,这还是人民警察吗?
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建议:这次警察群体行凶,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工作安排。那么谁策划安排了警察在省委大门围攻殴打陈玉莲这一事件?这个幕后策划者才是真正的元凶。他比六个动手打人的警察还要凶残,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目前全国政法系统都在贯彻落实周永康同志关于“三项重点工作”的指示精神,试问武汉市公安局队伍出现这样执法观念,执法行为和执法作风,如何体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群众质疑:把人民当仇敌,这还是人民警察吗?
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编号:E政案第5683号
案由(提案主题):把人民当仇敌.是人民警察吗? 提案类别:时政类
主办(上报部门):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
协办:
提案人: 中国一青年 政治面貌:致公党党员
内容:把人民当仇敌.是人民警察吗?
湖北省委大门上演野蛮群殴事件:2010年6月23日上午,在湖北省委南大门,发生一起六人围殴一名体弱老妇的恶劣事件,大门几个监控视频清晰地记录了这一暴力场面。经查实,打人者均系武汉市公安便衣,被打者陈玉莲是湖北省政法委综治维稳办领导的妻子,这天他还在河南参加中央政法委召开的会议。2009年5月18日,他参加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并作为先进代表受到了胡锦涛总书记的接见并握手留念
一、暴力“六打一”身心受伤的陈玉莲现已住进了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的综合住院部(见图2、3、4),经过几天的治疗,她神志才清醒过来。对于当天的情景,现在回忆起来她仍感到恐惧、屈辱。
6月22日,陈玉莲给省委政法委领导预约第二天拜见他。6月23日早9:10,她来到省委大门口。哨兵问:“干什么?”她回答“我住桃山村(省委机关宿舍),是政法委的家属,约了政法委领导谈事。”哨兵就说“你给他打电话。”陈玉莲低头用手机拨号时,突然从省委大院里冲出来六个便衣警察,一脚把她的手提包踢出几米远,一个身着黑色圆领衫、红色短裤衩、戴着粗项链的光头男人照着陈玉莲头部就是一拳,照其腿猛踢一脚,把她戴的帽子也打掉了,被打得东倒西歪、眼冒金花的陈玉莲质问“我是省委大院的家属,你们为什么打我?”,光头咆哮:“老子打的就是省委大院家属,就是省长的老婆也打了,怎么样?”。接着,六个人围着她,左一脚,右一脚,像踢足球一样在她身上猛踢,数次把她打倒在地。光头一把将她仰面朝天地摔在大理石地面上,她挣扎着爬起来,三个便衣一涌而上,同时用脚猛踢她下身,再次用力把她揣倒地上,上身和头部磕碰在岗亭铁栏杆上,她躺在地上试图用手机求救,便衣们将手机夺下摔毁。她被打倒了又爬起来,爬起来又被打倒,她在六个强悍男人的围殴中,无谓地挣扎着,她被整整群殴16分钟。省委大门口的摄像头清晰地录下这一恐怖的场面。
在现场,华中农大医院教授周旭荣和老伴付万生亲眼看到了这一可怕的一幕。周教授说:一个光头,戴项链的人突然从省委大院冲出来,对着瘦弱的陈玉莲照头就是一拳,还把她往门旁推打。他实在看不下去,就上前劝说:“你们怎么打人,还象个样子吗?”那人却说“别人的事,你别管”,说完把他们往旁边赶。围观者中有一个认识陈玉莲的邻居也上前劝说,“她是省委大院领导的家属,你怎么也打”?“这不是你们的事,不用你们管”,光头恶狠狠地狂哮,似乎要置人于死地。陈玉莲的几个邻居从省委对面的小区跑过来,对这群打人的男人讲,她是省政法委黄厅的爱人,你们不能打了。那六个便衣却说你们叫她家里来人把她弄走。邻居要求他们给政法委打电话,六个便衣警察却扬长而去。又过了近半小时,趴在地上神志不清的陈玉莲,被人用车拉到了湖北省信访中心,关进了铁在门里面的公安室,由两名警察看守着。
一个半小时后,陈玉莲才缓缓清醒过来。她看到面前一双大脚对着她的脸,是一名看守她的公安干警的脚翘在桌面上。她要求打电话给丈夫,远在河南省开会的丈夫,他不敢相信发生在其妻身上的事。他迅速报告给政法委领导,约11:52,陈玉莲才被解救出来,被送往武汉中南医院,她头上,身上,胳膊上、腿上遍布伤痕。诊断结果是,她被打成脑震荡,软组织挫伤几十处,左脚功能障碍,谷物神经紊乱……她躺在病床上,浑身哆嗦,呕吐腹泻不止,发烧几天,身心受到了重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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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43条规定“对他人进行殴打,体罚,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警察法》第22条,第48条,第50条也规定,“人民警察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就连《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对普通公民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或者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行为,都要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谁是元凶身为人民警察,竞在光天化日之下,在省委大门前对一个进院办事的体弱老妇群殴,谁给了他这个权力?或者说,是受谁的指使?武昌区公安局政委几句话,大家不难会发现几个疑点:一是打人是正常的,只不过今天打错了,所以称误会;二是因为你不是一般上访群众,而是省委大院领导家属,所以误会了;三是打人也是工作任务。
由此可知,这次警察群体行凶,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工作安排。那么谁策划安排了警察在省委大门围攻殴打陈玉莲这一事件?这个幕后策划者才是真正的元凶。他比六个动手打人的警察还要凶残,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目前全国政法系统都在贯彻落实周永康同志关于“三项重点工作”的指示精神,试问武汉市公安局队伍出现这样执法观念,执法行为和执法作风,如何体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群众质疑:把人民当仇敌,这还是人民警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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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院长陈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