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鸡肠薯 @ 2010年06月30日 Wednesday, 05:40 PM)
事实真相
据了解, 6月29日19时左右,旦场派出所联合县交警大队机动中队在旦场镇松山路口设卡盘查可疑车辆,盘查的主要对象是年轻人驾驶无牌无证的作案嫌疑车辆。约20时许,带队前往松山查处治安案件的巡警大队张副大队长在返回过程中,经过旦场镇松山路旦场中学围墙附近时,发现该处发生了一宗交通意外。现场有一名伤者,满身酒气,于是民警立即将该名伤者送至旦场镇卫生院进行救治并安排派出所同志保护好事故现场,同时拨打局110反映情况及通知交警麻岗中队到场处理。发生交通意外的地点距该所设卡的卡点约2公里,而且该名伤者年约50多岁,不列入当晚盘查的可疑对象,民警在设卡盘查的过程中也并未对其进行拦截盘问。
楼主反映的情况完全失实!想不到公安民警见死扶伤反而成了一些别有用心者污蔑的籍口!
公安机关表示,欢迎群众监督!但依法采取措施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决心,是任何歪曲事实的言论也动摇不了的!
[snapback]2991310[/snapback]
http://news.163.com/10/0628/11/6A8UNMCL00014AEE.html
QUOTE
佛山网警:我们不删帖 用事实说话 接受拍砖(图)
2010-06-28 11:41:00 来源: 南方网 跟贴 3 条 手机看新闻
[attachmentid=239452]
廖海飙正在上网执行他的公务。南都记者郭继江通讯员陈冬生摄
“发生事件,我们应该第一时间,公布事实真相,而不能简单地以删帖等粗暴形式应对,那样,只会起到相反的作用,市民会认为,公安在掩盖事实真相。―――廖海飙
在网上,他是刚满周岁、赫赫有名的“永安警长”,24小时“蹲点”,向网民搜集线索,并随时接受拍砖;在线下,他只是佛山市禅城公安分局永安派出所一名38岁的普通民警廖海飙,偶尔也披上“马甲”,向人们讲述自己身边的新警察故事。
“其实,我更喜欢低调,”回首一年的“警长”生涯,廖海飙既欣喜又心生感慨,“
一开始,每天都要接受网民的拍砖,跟帖都是网友的骂声。现在,媒体报道后,走在街上,甚至会有人认出‘我是警长’。”对于“成名”与网友的追捧,廖海飙显得尤为低调,“因为‘永安警长’的荣誉背后,是一个团队在努力。如果没有大家配合,“警长”只能成为一个虚名。”
“永安警长”偶尔也披“马甲”
2009年3月30日,佛山市公安局永安派出所在佛山本地论坛C2000开设“永安警务室”。廖海飙因为熟悉网络、业务熟练,被任命为首任“永安警长”。
“今天在深圳,参加全省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汇报演示会。”5月13日,“
永安警长”在微博上,向网友介绍自己的行踪。廖海飙介绍,微博是“警长”周岁的生日礼物,“现在,每天24小时,基本都在网上蹲点,没有电脑就用手机。”
廖海飙一直都不想公开自己的身份,“有了线索,还是需要其他同事配合,我只是负责与网民沟通,及时汇报线索跟进情况。”不过,媒体报道后,廖海飙也逐渐被曝光在闪光灯下。
除却民警的身份,廖海飙更是一名资深网民。2000年,廖海飙买了电脑以后,开始与网络亲密接触。“除了上网聊天,泡论坛、跟帖,遇到不平事,和其他人对骂,反正大家都不知道你是谁。”直到现在,廖海飙还会偶尔披马甲上网,“虚拟的网络,就是真真假假,或许,只有这样,大家才会卸下生活中的面具,坦诚相见。”
网民对警察的评价,也让廖海飙深有感触。“
大家遇到事情,不分青红皂白,先怀疑警察,”廖海飙回忆,在路上遭遇小偷,网友会咒骂治安不好,接着就是“警察都到哪里去了,生活不安全。”面对负面评价,警察一方却是每每失语。“当时,公安部门对网络的态度,确实不够积极和主动。”廖海飙深有感触地说,这样下去,肯定是恶性循环,
彼此之间缺乏基本的信任。
不过,廖海飙也不时将发生在自己和同事身上的真实故事,发上网络论坛,希望矫正大家对警察形象的认知。“当然,还需要在形式上进行改动。”廖海飙谈起曾经的故事,笑着解释,马甲肯定是需要的,而且也会以旁观者的身份讲述,“比如同事在公交车上抓到小偷,就说自己是乘客,不影响故事的真实性嘛,事实上,确实有很多乘客目睹了这一过程,只不过是有没有人主动出来讲述而已。”
“删帖应对流言只会起反作用”
2009年10月17日,网友“蓝色的忧郁”发帖《警员=黑社会》称,10月16日,六旬父亲早餐后与人娱乐性赌博被捕,得知情况后,跟随父亲到永安派出所,被一名警员告知,“不用担心,大概下午2点就会放人。”之后“蓝色的忧郁”连续咨询,警察回答“手续没有办好,还不可以放人”。
当日晚上7点多,“蓝色的忧郁”再次到派出所,“因担心被困一整天的爸爸,说话语气比较重,声音比较大质问警察,‘到底需要什么手续才可以放人?’”双方争论3分钟后,“蓝色的忧郁”称,自己被几名警察围殴,“记得当时说过一句粗口,然后就被打了。”次日凌晨左右,“蓝色的忧郁”的父亲被释放回家,自己则在网上发帖,并附有被打图片,并在标题中称“警员=黑社会”。随后,帖子被网友转载,数千网友发帖评论。
“当时,网友的评价,基本是一边倒地负面。”廖海飙已经下班回到家里,“其他同事,都被要求回到警局,调查、处理此事。”永安警长成为新闻主角,而且还是负面主角,廖海飙直言“不适应”,“按照一般人的想法,这种情况,肯定是公安一方有问题,然后找网站删除帖子。”但永安警长选择用事实说话,“警察没有打人这个事实是不容否认的,我们不删帖,而是找到当事人,大家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讨论。”
10月20日,“蓝色事件”当事人梁先生自己删除帖子,并发表声明,称已看过警方提供的视频资料,该视频没有出现被剪接、删除的现象,自己受伤并非被派出所警员殴打所致,“我误导了网民,特向网民道歉。”
“发生事件,我们应该第一时间,公布事实真相。”廖海飙解释,作为网民,希望政府或有关部门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作为“警长”,也不希望简单地以删帖等粗暴形式应对,“那样,只会起到相反的作用,市民会认为,公安在掩盖事实真相。”
“及时发公告走在谣言前面”
2009年12月13日晚8时10分许,佛山市禅城区中心东方广场,一名男子将一女子刺伤并点火焚烧,随后该男子也自焚。
当晚8时54分,网友发图讲述,“在台阶上那个是女的,被摊在台阶下的男子狂打,接着用汽油淋上去烧,接着自己也粘上去一起烧。”随后,无数网友跟帖疑问,各种流言疯传。
当晚8时50分,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永安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迅速赶到东方广场,展开调查。网友也在网上直播。
“同事在现场调查的同时,也在不停询问是否有网友提供线索。”廖海飙已回到家里,但随时关注网友的发帖,“事发20分钟后,已经有网友发布视频,我在后台与该网友取得联系,希望其协助警方,提供更多线索。”
“当我将视频发布者的信息,提供给前方同事时,大家都很惊讶。”廖海飙说,“现场同事,只能询问现场的目击者,但他们不一定是第一目击者。发布视频的网友,不仅目击现场,而且还有第一手资料,这为我们迅速了解案情,提供最直接的线索。”
当晚11时30分,佛山上万网民在线,持续关注自焚事件的进展。“C2000的老总,给我电话,问我们案件进展情况如何,他说事情真相不公布,他们都不敢睡觉,”廖海飙回忆,当时,网站负责人都不敢下线,“网民太多了,他们也怕网络瘫痪,希望警方能及时公布调查情况。”网民顶帖的同时,发帖呼吁永安警长发布信息“我们会一直等待。”
次日0时40分,永安警长发布公告:东方广场网友所称的“自焚”事件,为一宗故意杀人案,一女子身亡,一男子重伤。“现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有关破案的进一步消息,会在稍后时间发布。”公告发布后,网友对永安警长的敬业精神表示感动,“原来不是殉情,但同样得重视。警长确实尽责,及时发布信息。”
(来源:南方网) (本文来源:南方网 )
希望转载内容能给部分正直的电白警察予以安慰!
只要是用心,大家都会知道你的付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