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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仔邮政局乱投递的邮递员和偷信得贼全家不得好死 (1人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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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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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给我寄书,树仔邮政局不按地址投递,投到其他地方去,那边信乱摆放,竟被偷。
树仔邮政局的狗贼和偷信的狗贼,你们全家不得好死,躲猫猫死,上厕所死,洗脸死,做噩梦死,喝开水死……
 
大问题!责任在哪里?该查!
 
不是吧,在英明的派出所所长眼下,竟然发生这样的事?所长啊,全树人民看你了。
 
这个送信问题,存在着严重的责任问题在树仔由来已久,希望有关主管监督部门予以重视。据了解自然村的信件绝大部分都是送到村委会掉放,这样很容易会掉失。
 
QUOTE(注册个用户来骂人 @ 2010年05月17日 Monday, 08:10 PM)
朋友给我寄书,树仔邮政局不按地址投递,投到其他地方去,那边信乱摆放,竟被偷。
树仔邮政局的狗贼和偷信的狗贼,你们全家不得好死,躲猫猫死,上厕所死,洗脸死,做噩梦死,喝开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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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该死
一了百了
 
非法开拆他人信件、邮包从中窃取财物的如何定性
实践中经常发生非法开拆他人信件、邮包等从中窃取财物的案件。对此类案件应分别邮政工作人员实施和一般人实施两种情况作不同处理:
1.邮政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开拆他人信件、邮包等从中窃取财物的,刑法第253条第2款明确规定,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并从重处罚。
注意,此处窃取的财物应当达到盗窃罪所要求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否则,只能定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2.非邮政工作人员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从中窃取财物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应分别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1)非邮政工作人员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并从中窃取少量财物,或者窃取汇票、汇款支票,骗取汇兑款数额不大的,实际上只触犯了侵犯通信自由罪,因此应当以侵犯通信自由罪定罪,把窃取财物或者骗取汇兑款作为量刑情节,适当予以从重处罚。
(2)非邮政工作人员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并从中窃取财物数额较大的,应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3)非邮政工作人员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并从中窃取汇票或汇款支票,冒名骗取汇兑款数额较大的,应以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与诈骗罪实行数罪并罚。
依据指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3月14日修订)
第二百五十二条 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部电工作人员非法开拆他人信件并从中窃取财物案件定性问题的批复》(1989年9月15日)
一、非邮电工作人员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并从中窃取少量财物,或者窃取汇票、汇款支票,骗取汇兑款数额不大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非邮电工作人员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并从中窃取财物数额较大的.应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依照刑法关于盗窃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非邮电工作人员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并从中窃取汇票或汇款支票.冒名骗取汇兑款数额较大的,应依照刑法关于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和诈骗罪的规定,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西班牙邮递员因丢失信件被判刑384912年!雷到我了
1972年3月11日,西班牙一法院对邮递员布里埃尔・格兰多斯作了目前世界上最长的徒刑判决。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丢失一封信判9年,他在9年期间丢失信件40000多封,故总刑期为384912年,等于人类从类人猿变成现在的样子所需要的时间。
 
邮政局是如何管理的,是不是农村的信件要每家每户送到,投递员的责任在哪里?局长的责任在哪里?一定要搞清楚,如果不管理好就会出大事情,涉及到人家的新建秘密可开不了玩笑,赔不起!
 
在邮政储蓄柜员机不是经常有生佬在取钱吗?把事情搞大才有影响。现把生佬的图象(来自帖“经常以领导名义取钱的人是谁”)帖上,以求扩大影响。
上次讲生佬的时候有一个叫“小荷”的人出来骂人,估计“小荷”就是这个生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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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生佬该死 @ 2010年05月18日 Tuesday, 09:28 PM)
在邮政储蓄柜员机不是经常有生佬在取钱吗?把事情搞大才有影响。现把生佬的图象(来自帖“经常以领导名义取钱的人是谁”)帖上,以求扩大影响。
上次讲生佬的时候有一个叫“小荷”的人出来骂人,估计“小荷”就是这个生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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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这图片哪里搞的。。。
 
楼主是一个厉害人物,要求树仔邮局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给当事人!县局要举一反三,全县邮政大检查类似这样的问题,防止再不能有错。
 
昨天打110报警有人偷信,打了三次派出所才打个电话过来敷衍欲推卸,明天派出所不给个答复,再向全国曝光派出所的不作为。现在不想闹得全国皆知,要邮局不给答复,派出所不作为,那就在报刊电视上曝光,我朋友中媒体从业者最少十几人。
 
不要以为是国企就可以胡作非为,寄信属于付费服务,他们什么态度,人民的隐私和财产可以随意丢弃。
 
生佬能够经常在邮政储蓄柜员机取款,那么生佬与邮局的工作人员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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